家庭的功能及其变迁:一种社会学的反思
2014-03-31戴利弘严米平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14年10期
戴利弘,严米平
(1.中共台州市委党校,浙江 台州 318000; 2.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0)
一 家庭的发展过程及其类型
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家庭并不是一开始就自然存在的,在原始社会中,原始人并不具有“家庭”的概念和思想。它是一个历史的范畴,与人类发展的特定阶段和历史条件相联系,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家庭,——摩尔根说,——是一个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较低阶段向较高阶段的发展,从较低的形式进行到较高的形式。”①
家庭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和范畴,这在学术界是普遍得到认可的。然而,在对家庭形成的起源及其发展的过程,学术界还存在不少的争论和分歧,一般是围绕以下问题而展开的:在家庭形成以前人类所处的状态如何,人类两性的关系又如何;家庭形成的原因是什么,或者说是什么历史条件促进了家庭的形成;家庭是如何随着历史的前进而发展变化的,它大体可以分为哪几个阶段。
对于家庭发展阶段,最权威的分法是摩尔根提出来的,恩格斯根据他的意见将家庭形成和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概括为血婚制家庭、伙婚制家庭、偶婚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②这四个阶段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而逐步发展和过渡的,每一种过渡都是人类历史文明前进的标志,而最后一种类型专偶制家庭,即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也标志了人类道德知识的高度发展和文明时代的最终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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