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权利的法律呵护
——读吴鹏飞著《儿童权利一般理论研究》
2014-03-21余鹏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余鹏峰
(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儿童权利的法律呵护
——读吴鹏飞著《儿童权利一般理论研究》
余鹏峰
(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儿童权利理论研究领域中的新篇大作——吴鹏飞先生的《儿童权利一般理论研究》,最近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书中明确了儿童权利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拓展和深化了儿童权利研究的范围,有力地回应了我国儿童权利理论与实践所面临的困境。著作以儿童为本位,从宪法学人权理论入手,站在权利哲学的高度,基于全球视野,对儿童权利理论进行的基础性研究的新理念、多视角、落脚点等值得理论与实务界高度重视。
儿童权利;儿童本位;权利哲学
“保护儿童是当今世界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1],这是因为,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与延续的基石。从联合国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开始,维护并促进儿童人权即成为各缔约国的共识,在“儿童是人”、“儿童与成人平等享有人权”的基本价值理念下,缔约国充分认识到儿童不具备完全行使权利之能力的事实,因此根据儿童知能和智能的发展程度,赋予儿童优先权和特别保护权,以促进儿童的健全成长和发展。[2]实际上,儿童权利是人类的自然属性——关爱儿童在社会法治发展过程中的制度化。因而,儿童权利理论的研究是契合儿童权利保障的实践需要的。
就我国儿童权利研究而言,存在两方面的困局:一方面是,“在一个高度强调思想统一的时代,要对学术有所贡献已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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