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 应该如此呵护
——读《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
2014-03-21盛丰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3期
盛丰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 合肥 230001)
法治 应该如此呵护
——读《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
盛丰
(安徽省公安厅,安徽 合肥 230001)
司法民主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前进方向,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实现司法民主的主要方式之一,应充分发挥陪审员源于民众,代表民众的优势。我国存在传统法律伦理精神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冲突,导致现实中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缺失。为培育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不仅要融合有益的传统法律伦理精神,还要加强现代法治精神的宣传教育。法官制度与司法民主与公平正义在逻辑上是紧密相连的。时下的法官制度有历史遗留问题,也有遴选与任免上的不尽科学等。完善法官制度要提高法官的准入资格,增强司法独立性,打破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司法机关的局面等。
司法民主;公平正义;法官制度
《司法民主、公平正义与法官制度》一书涉及司法民主的改革、公平正义的追求、法官制度的完善等内容,作者通过实证的方法,通过历史与域外的视角剖析了上述论题,至少给我留下几点感触:
一、促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制度
“司法民主是人类司法程序源远流长的梦想之一,在现代法治社会,它已经跨越国家成为不同国家的共同司法理念。”[1]司法民主是现代法治国家法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司法改革与完善的前进方向。在我们国家实现司法民主的主要方式之一便是——人民陪审制度。当然,检察机关也实行了人民监督员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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