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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流动人口城市融入调查报告

2014-03-19郭竞成

城市观察 2014年2期
关键词:社区服务流动人口杭州

◎ 郭竞成

杭州市公安部门登记信息显示,2012年杭州市流动人口达424万,与常住人口数量比达到1:1.74,其中,江干区(包括下沙)流动人口数已超过常住人口数,与常住人口数量比达到1:0.65;滨江区、拱墅区流动人口数与常住人口数也已基本持平。在杭流动人口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管理服务得好,得以顺利融入城市,可以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巨大促进作用,反之可能产生严重的破坏作用。

一、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界定与测度

2005年以后,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问题开始受到关注。有学者指出,流动人口要在日常生活环境中寻求接纳,并不是仅靠带有普遍性特点的政策做出规定就能够完全解决的。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在流动人口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渗透,决定了流动人口融入了城市社区就是融入了城市。2005年上海市提出“市级综合协调、区级综合管理、社区具体实施”的外来人口管理体制框架,2009年杭州市也在尝试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的“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由于缺乏对社区管理现状和接纳能力的研究,单纯将管理权限下放,而公共服务的供给仍滞留在市区层面,服务与管理脱节,导致重管理轻服务、重直接管理轻社区参与、重经济利用轻社会融入等问题[1]。

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不是满足流动人口一方面需求的政策措施,而是相关场域的当事人博弈均衡的结果,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应同时将流动人口和社区居民两方主体纳入[2]。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互动机理的认识和整合机制的构建,受制于这两大群体的自身特征、主观感受、利益平衡和博弈互动。本文将从这里切入,通过调查问卷取得流动人口和社区居民的自身特征和主观感受的量化信息,力求从实证和定量的角度研究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

在认清流动人口城市融入互动机理后,需要进一步清晰界定“城市融入”的内涵[3]。2006年《国务院关于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若干意见》第38项规定多出了流动人口在城市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内容。国家民政部实施的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青年流动人口项目中,将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内容界定为“促进基层民主和民工参与当地选举的权力;社区决策、管理和监督;社区服务的提供及质量改善;促进流动人口和社会工作者社区组织的发展,提高流动人口参与当地公共事务;社区文化和社会活动设施共享,促进农民工与社区当地群众的交流和和谐社区建设。”综上,本课题将“城市融入”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流动人口)参与城市社区管理(民主参与)、享受城市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共享城市公共设施(设施共享)。

以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四方面内容为基础,综合考虑流动人口和城市居民的评价,并将流动人口城市生活态度的指标纳入,可以建立一个衡量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意愿的指标体系,这个指标体系包括7类25项指标,即:流动人口生活类(7项)、流动人口评价类(8项)、社区居民评价类(10项);流动人口评价类指标和社区居民评价类指标又可分为四类指标:民主参与类(4项)、自治组织类(4项)、设施共享类(4项)、社区服务类(4项)。流动人口社区融入程度指标体系数据来自调查问卷,详见表1。

表1 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意愿指标体系

流动人口生活类指标包括:居住时间(在杭州居住的时间)、稳定偏好(如果有可能您打算在本市干多久?)、定居意愿(您是否愿意在城市安家定居?)、就业状态(您目前的就业状态?)、本地友好度(您所在社区的本地人对打工人员的态度是?)、生活状态(您平时的生活状态?)、总体满意度(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您对所生活的社区的总体满意度如何?)等7项指标来反映流动人口在杭州的生存状况,或者说,流动人口在杭州的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总体感受。这7项指标分别用以下7个问卷中问题来反映,每个问题有从低到高五级评价(这五级评价根据程度深浅或时间长短由低到高排列),由流动人口作答。

流动人口评价类指标包括8项指标,通过12个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来反映,每个问题有从低到高五级评价(这五级评价分别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较满意、满意、非常满意),由流动人口作答,从而得出其对城市融入四方面内容的评价,这8项指标分别为:

指标1:民主态度(您对现行的社区决策、管理和监督制度,社区基层民主和流动人口参与当地选举的安排满意吗?您对流动人口享受民主权利,参与社区选举,参与社区决策管理和监督必要性的看法?)

指标2:民主排序(“社区管理和民主选举”对于促进融入当地社会的重要性,在“社区管理和民主选举”、 “社区公共设施开放”、“建立自己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四项中的排序为?)

指标3:自治态度(您对所在社区向流动人口自己的自治组织建立情况满意吗?您对在社区建立流动人口自己的自治组织必要性的看法?)

指标4:自治排序(“建立自己的社区自治组织”的重要性,在“社区管理和民主选举”、 “社区公共设施开放”、“建立自己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四项中的排序为?)

指标5:设施态度(您对所在社区向流动人口开放公共设施情况满意吗?您对社区向流动人口开放公共设施必要性的看法?)

指标6:设施排序(社区公共设施开放的重要性,在“社区管理和民主选举”、 “社区公共设施开放”、“建立自己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四项中的排序为?)

指标7:服务态度(您对所在社区提供的各种社区服务的满意吗?您对社区向流动人口提供各种社区服务必要性的看法?)

指标8:服务排序(“社区服务”的重要性,在“社区管理和民主选举”、“社区公共设施开放”、“建立自己的社区自治组织”、“社区服务”四项中的排序为?)

社区居民评价类指标包括10项指标,通过14个调查问卷中的问题来反映,每个问题有从低到高五级评价(这五级评价分别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较满意、满意、非常满意),由城市居民作答,从而得出其对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评价。这10项指标中前8项与流动人口评价类指标的内容相同,不再重复。后两指标为:

指标9:不良影响评价(流动人口对杭州的社会稳定有没有不良影响。)

指标10:生存状况评价(如流动人口在杭州的生存状况。)

针对问卷中的每个问题,流动人口或社区居民将对每个问题做出五级评价,每一级评价有一个对应的社区融入程度标准分,标准分乘以选择这一级评价的人数占样本人数的百分比即为本级评价的融入程度得分,五级融入程度得分的加总值即为问卷中这个问题的融入程度得分,详见表2。

运用表2的计算方法,还可以算出以下七类指标体系的总体融入程度得分,这些指标体系包括:流动人口生活类指标体系、流动人口评价类指标体系、社区居民评价类指标体系、民主参与类指标体系、自治组织类指标体系、设施共享类指标体系、社区服务类指标体系,这七类指标体系包括22项指标。

二、 杭州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意愿和被接纳意愿

调查问卷的发放范围覆盖了杭州市主城区和辖区的县市,调查的目标群体为流动人口和城区有当地户籍的居民。在有效回收的2000份调查问卷中,其中流动人口问卷1000份,社区居民填写1000份;调查问卷一是通过杭州市民政局和浙江省社区研究会接洽全市居住流动人口较多的街道社区,请社区协助动员流动人口和居民填写,回收有效问卷1200份,发放渠道之二是培训大学生志愿者在杭州各地随机选择当地居民和流动人口填写,回收有效问卷800份;调查问卷的样本主要分布在杭州市各区县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街道社区。主要包括杭州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300份)、西湖区(300份)、拱墅区(400份)、江干区(400份)、下城区(300份)、萧山市(300份);问卷之外,还通过走访座谈对杭州流动人口市民化问题进行了调研。课题组对杭州的上城区、下城区、西湖区、富阳市、萧山市、临安市六个地区的民政部门和20个街道45个社区就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进行交流讨论;通过汇总调查问卷获得信息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量化分析,一是研究流动人口对其在杭州生活状况和城市融入程度的评价,二是研究杭州社区居民对流动人口接纳,三是研究流动人口和社区居民对社会融入程度评价的差异。

表2 流动人口城市融入得分计算表

(一)流动人口城市生活意愿

图1反映了流动人口在杭州工作生活7个方面的城市融入得分。其中稳定性偏好、就业状态、本地态度和总体满意度四项指标的融入程度得分在50至70之间,说明杭州当地人对流动人口比较友善和接纳,流动人口在杭工作机会多,就业较方便,因而有较强的在杭州稳定下来的意愿,其总体满意度得分在50以上;另外,居住时间、定居意愿、生态状态三项指标得分在30至50之间,说明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强的特点,即使有较强的稳定性偏好,由于经济、家庭、社会、体制等多种原因,使其难以真正在城市定居,总是处于变化和流动过程中,导致其对生活状态评价较低。

图1 杭州流动人口城市生活意愿

图2 杭州流动人口城市社区参与意愿

图3 杭州城市社区居民接纳意愿(流动人口被接纳意愿)

(二)流动人口城市社区参与意愿

图2反映了流动人口在有关社区融入的民主、自治、设施、服务四个方面的城市融入程度得分。比较而言,流动人口更看重社区公共设施的共享和社区服务的享有,而对建立自己自治组织和参与社区民主管理评价相对较低,说明流动人口出于现实的考虑,更加看重眼前触手可及的服务和便利。

(三)流动人口被接纳意愿

图3反映了城市社区居民在城市社区民主参与、流动人口自治组织建设、社区公共设施共享、社区服务共享四个方面对流动人口接纳程度(或者说流动人口被接纳程度)得分。与流动人口城市社区参与意愿相比较,城市社区居民接纳意愿得分更高些,这表明了杭州市民对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生活的宽容和接受;另一方面,社区居民非常看重社区公共设施的共享和社区服务的享有,而对建立流动人口自治组织和参与社区民主管理评价相对较低,说明参与社区民主管理和建立自治组织无论对流动人口而言,还是对社区居民而言,都在思想认识中居于次要位置。

(四)流动人口城市社区融入的次序

表3和表4说明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城市居民对城市社区融入四项内容重要性由高到低排序为民主、设施和服务、自治;流动人口的排序则为服务、设施、民主、自治,可见社区居民与流动人口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城市居民是当地户籍,长期居住,更看重参与社区管理的融入的重要意义;流动人口非本地户籍,暂时居住,更看重社区服务和公共设施的利用;另一方面,城市居民对城市社区融入四项内容重要性的排序得分都显著高于流动人口,认为这些内容对融入没有任何意义的人的比例,流动人口也远远高于社区居民。这也说明一个问题:社区居民对流动人口融入社区的意愿显著高于后者,对融入的主观意愿高于流动人口,且对社区融入更为积极乐观;流动人口自身主动融入城市的程度与人们的期望相比存在显著差距,流动人口社区居民之间的隔阂或者说不和谐并没有想象中的严重。

表3 流动人口对城市社区融入次序的评价

表4 居民对流动人口城市社区融入次序的评价

图4 流动人口和居民对城市社区融入次序评价的比较

三、杭州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程度和被接纳程度估计

为研究杭州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程度和被接纳程度,课题组在杭州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等流动人口人数相对较多的城区选择了19个社区,针对流动人口和社区居民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采用面访式,共向流动人口发放并回收问卷751份,问卷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722份;共向社区居民发放并回收问卷411份,问卷回收率100%,其中有效问卷400份。这部分内容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对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程度和被接纳程度作出分析。

图6 杭州流动人口月均收入

(一)杭州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程度

1.杭州流动人口经济层面融入程度

流动人口大都为务工型非正规就业,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是城市人较少从事的相对比较苦、累、脏的工作,工资报酬相对较低,劳动强度较大、工作时间较长,工作稳定差。

大部分流动人口的收入同城镇职工比有较大差距,如果加上本地劳动力因参与房改以及祖传遗产而形成的住房条件,或多或少因此而产生的财产性收入,两者的收入差距更加明显。这个现象一方面说明流动人口在经济层面融入城市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的收入差距,并不像数据显示的那么严重。从年龄结构上看,有64%的流动人口中年龄在34岁以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占78%。这些个人的客观条件决定了很多流动人口只能从事普通的服务性或劳动密集型行业,而这些行业报酬都相对较低。要提高收入,改善经济地位,除了政府和社会的帮助外,流动人口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流动人口在城市中要支付高额的生活成本,其消费水平只能限于维持生存所必需的、最基本的开销。

大多数流动人口认为城市房价太高、买不起住房,城市生活费用太高、教育费用太高,从而成为限制流动人口融入杭州的直接阻力。

表5 杭州流动人口月平均消费水平(元)

2.杭州流动人口社会层面融入程度

流动人口社区参与呈现出无序化、狭隘化、被动性和非组织化等特征。在没有正式制度的保障和约束下,流动人口的社区参与往往表现出无序化的特征。这种无序化主要体现在参与的不合理性和非法性,有的流动人口因为没有正常的社区生活可以容纳他们,在闲暇之余为了消遣娱乐、打发无聊时光,就在社区里聚众赌博、滋生是非,引发各种社会治安和违法犯罪问题;非组织化是流动人口社区参与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有28.7%的流动人口所在社区没有设立外来人口之家等组织机构或活动场所。

表6 杭州流动人口居住情况

图7 杭州流动人口休闲娱乐方式

表7 杭州流动人口社区活动参与

表8 杭州流动人口活动场所知晓度

综上所述,杭州对流动人口的接纳度逐步提高,从社会制度方面看,以2005年取消外来人员就业登记证制度为标志,杭州城门完全向流动人口开放。从社会保障方面看,和百万流动人口有着切身利益的《杭州市流动人口基本养老保险“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试行办法》已发布实施。符合参加杭州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各类企业中,收入偏低的流动人口可自愿申请按“双低办法”参保缴费,也可选择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且,流动人口也被纳入杭州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下。从民主政治和社会事务的参与方面看,不少企业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过程中,直接征求务工人员的意见。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方面,2008年杭州就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非杭州户籍地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来杭州上学。

可以说,由于政府对流动人口问题的高度重视,使得流动人口城市社会融入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局面。“经济接纳,社会拒入”的现状得到了很大的改观。社会交往方面,流动人口的交往对象仍以老乡为主,占49.7%,其次是家人和其他工友,占38.8%和30.5%,只有14.2%的人与本地居民或社区邻居交往。但是,他们与城市居民的社会交往上呈现表层性特征,只涉及利益关系。虽然共同生存于同一城市,流动人口群体与城市居民表面上是有交往的,他们的关系基本上也是融洽的(据问卷显示,有27.2%的流动人口反映曾受到社区居民的歧视,其他人均表示未曾受到明显的差异对待),但这两大群体之间的界限是分明的;在闲暇时间的安排上,有10%的人阅读报刊杂志、25.5%的人上网、13.9%的人运动旅游、15.3%的人喝茶聊天,体现出流动人口在生活方式上具有一定的现代性,但仍有57.6%的人选择看电视、26.9%的人闲逛以及14.2%的人选择打牌、搓麻将,仍具有较强的传统特征。

3.心理层面的“融入”

流动人口总体上对城市的认同在增强,但内部差异也比较明显,主要体现在新生代流动人口与上一辈的群体差异。根据年龄划分,改革开放30年来,第一代流动人口生于50、60年代,他们于上世纪80年代或90年代初进入城市;出生于80后,于90年代末或新世纪初进入城市的这一代流动人口被学者定为“新生代流动人口”。从城市认同感来看,流动人口的代际差异也十分明显。1999年,清华大学李强教授曾对234名留在农村的流动人口家人展开调查,考察外出流动人口今后是否回家乡定居,调查显示“89.7%的流动人口将来一定会回到家乡定居,10.3%的人不回到家乡定居”。10年后的今天,这些数据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问及“您对杭州这座城市的整体印象”时,80.6%的人选择“喜欢”,另有62.5%的人希望“一直生活在这座城市”。

表9 您希望一直生活在杭州这座城市吗

图8 城市居民对农民工(流动人口)的身份认知

(二)杭州流动人口被接纳程度

流动人口能否顺利融入城市,既受自身因素和制度因素影响,也受城市居民的认可和接受程度的影响。因此市民对流动人口的认知对其顺利融入城市具有重要意义。

超过半数城市居民认为流动人口是“半个城里人”,对流动人口的评价既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

与流动人口群体的交往情况:工具性的交往为主,情感性的交往只占很少的比例,且交往频率较低。

市民与流动人口交往的方式上,主要是以日常买卖、家政服务、工作接触等工作性交往为主,而市民与流动人口之间情感型的交往只占很少的比例。

城市居民在主观上是否愿意与流动人口交往,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市民对流动人口的认可和接纳程度。虽然在日常生活中市民与流动人口群体的交往不可避免,但这种交往是出于主动还是被动,市民在主观上是否愿意与流动人口有情感上的交往会影响对流动人口认知,当被问及“是否愿意与进城打工的农民交朋友”时,一半以上的市民都表示愿意与流动人口成为朋友,只有12.3%的人表示不愿意和他们交朋友,另有近三成市民表示无所谓。流动人口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被城市居民所接纳和认可,还需要一个从可能性到普遍实现的过程。

城市居民对流动人口进城问题的评价和态度,呈现模糊、多元和相对不统一的特点。城市居民享受着农民进城务工为城市的发展和市民生活带来的贡献,但同时又受到长期以来户籍制度带给他们的特权和优越感的影响而较难形成对流动人口的认同。

表10 城市居民对流动人口的印象

表11 流动人口同城市居民的交往频率

图9 城市居民与流动人口的交往方式

四、促进杭州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对策

流动人口城市融入问题的妥善解决需要进行多维度思考,介于正式与非正式社会支持的社区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本人分别从政府、社区、社会和流动人口四个方面,对杭州推进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提出政策建议。

(一)政府层面

强化顶层制度设计。顶层设计需要分别在立法、规划和机构整合三方面予以推进。引导流动人口有序流动,就是一项需要从顶层制度设计着手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应着眼于整个杭州地区,不应只限于主城区,应充分考虑城市的可承载力,可通过子女教育政策和户籍政策鼓励,或通过产业引导,将流动人口疏散到杭州周边县区,并逐步实现融入和定居。按照“宽严有度,分级承接”原则,适度放宽主城区户籍准入条件,即充分考虑资源要素的承接能力和配套功能的有效利用,吸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进城落户,预防出现城市贫民窟现象,对中心镇全面放开户籍准入条件,鼓励农村居民到中心镇聚居居住。

整合资源统一信息平台。目前,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方面,公安、社保、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都有各自信息平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信息不能共享。应加快推进流动人口统一信息平台建设,在统一信息平台基础上,强化流动人口舆情监控,按“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思路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开通官方微博,作为网络宣传信息收集的主渠道。

完善和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优化基本公共服务重点是提高服务的可及性。由于流动人口个人因素或时间场所的限制,公共服务普遍存在可及性较差的现象,流动人口实际享有程度较低。要有针对性地经常性地开展咨询宣传活动,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创新管理手段和工作方法。从满足需求和解决困难着手,对流动人口进行服务和疏导,而非“管”、“控”、“截”、“堵”,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可以规范引导流动人口自治组织发展,通过工会等相关部门将其纳入体制内管理,还可以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区调动房东积极性,通过“以房管人”加强信息监控和安全防范,因地制宜探索实施流动人口“网组片”服务管理模式。

(二)社区层面

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是一个长期自然过程,不能一蹴而就,不宜急于求成,要做好长期应对的准备。城市社区应该及时改变旧有的管理模式和服务内容,积极容纳外来人口,以小区内所有的居住人口为对象,平等对待所有管理对象,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发挥基础性的规范整合作用。具体地,可推进以下工作:

鼓励流动人口平等的社区参与。流动人口社区参与可采取多种形式,如可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置流动人口专门委员会,可在社区党建中将流动人口纳入,可引导流动人口依法参与社区社会组织;还可引导流动人口依法参与社区选举,因为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杭州的社区居委会是当地群众的自治组织,流动人口有权参加居住所在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合法居住许可)的社区的选举。

提供基本的社区服务。社区可整合社会资源,向流动人口提供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如社区公共设施向流动人口适度开放;建立针对流动人口的社区心理疏导机构,向流动人口拓展和延伸社区服务功能,通过创建职工书屋、俱乐部等形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特别是新生代流动人口的人文关怀。

发展健康的社区关系。健康积极的社区社会关系是流动人口重要的社会支持系统,也是其融入城市社会的标志,可从不同角度着手促进流动人口发展健康的社区关系:如通过文娱活动、教育培训服务、社会共建、兴趣社团、维权服务、文化服务设施等多种形式帮助流动人口发展社区关系。

完善流动人口社区服务机制。社区服务机制就是从流动人口所属社区出发,强化社区居委会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职能,鼓励其参与社区自治,依托社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对流动人口实施各种形式的优惠和激励措施。流动人口社区服务机制要坚持需求导向、运用社区工作者的专业方法介入、充分发挥房东的作用、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合力。

建立流动人口“双聚”的社区应对机制。要特别重视针对“双聚”的社区应对机制建设,加大流动人口聚居社区的经费投入,社区原村集体经济和租房房东承担适量的管理经费;落实撤村建居政策,让社区的市政基础及安保设施能尽快完善;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社区管理所需的经费、人员和基础设施投入问题。

(三)社会层面

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社会氛围。弱化“户籍”概念、强化“居民”和“居住”概念的思路,减少流动人口的心理不平衡感,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使他们真正融入城市生活;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保持泾渭分明并不会造成歧视和不稳定,甚至“双聚”现象也并不必然造成社会安全隐患。比如在历史上移民形成“都市村庄”这一客观现象长期广泛存在于发展中和发达国家,并非中国特有,也并未形成社会问题,应对流动人口问题要正视分化,宽容异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引导流动人口建立社会支持网络。流动人口有效维系和利用传统社会资源需要通过聚居方式来完成,有传统的血缘地缘关系膨胀的特点。应构建流动人口社会资本的积累机制,比如在流动人口聚居区根据其同乡聚集或同业聚集的特点,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引导和规范流动人口工会同乡会等社区社会组织,以保护流动人口乡土社会资源。

对流动人口的正当需求“疏”而不“堵”。流动人口最重要的也是问题最多的正当需求就是住房问题,因居高不下的房价和房租,大半流动人口在杭州采取“群租”的方式,“群租”虽然暂时解决了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但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给当地居民造成一定困扰。一是可借鉴沙邻里社区、拱墅区上塘街道和祥符街道的一些社区的作法,结合新农村建设,在村委会领导下,在村民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规划特定区域建设流动人口公寓,统一实施社区化服务管理;二是可在政府流动人口主管部门指导下,通过政府资助建设“群租样板房”的模式加以解决。杭州下沙白杨街道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小区业委会合力整治群租,独辟蹊径总结形成“群租样板房”模式,其经验值得借鉴。

建立多层次的民意沟通平台。相关政府部门要会同第三方机构,运用短信民调等信息化手段,定期开展短信抽样民调和政策宣传;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会,开发流动人口信息服务平台;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推进工程,探索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

(四)流动人口层面

在融入社区的过程中遇到的制度社会壁垒面前,流动人口也并不应该是完全被动的,政府和社区提供的制度完善和社区支持,只是作为一种促进融入的客观条件,作为主体行动者,拓展其在城市的生存空间,尽快融入社区。一是流动人口需要进一步积累自身的人力资本,通过主动参加文化、技能培训和职称、技术认证考试,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二是流动人口也需要充分拓展社会网络,帮助自身顺利融入到社区;三是积极参加企业举办和社会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和政治学习活动。

[1]曹子玮.农民工的再建构社会网与网内资源流向.社会学研究,2003(3):99~110.

[2]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的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1):125~207.

[3]杨立雄.农民工社会保护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6):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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