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职院校教师的职业道德
2014-02-13,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4年3期
,
(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402)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一定的职业活动范围内所遵守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教师职业道德,指教师在自己的教学生活中,调节和处理与他人、社会、集体、工作等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在此基础上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不仅影响到教师自身综合素质的高低,而且还影响到学生的健康成长。
一、教师职业道德的特点
(一)示范性
教师的高尚言行、完美品德,是学生直接模仿和接受感化的来源。“长大后我就成了你”,唱出了教师正确思想、模范言行、完善人格,对学生成长的示范导向作用。这种示范与效仿的关系,不同于售货员的优质服务使得顾客满意,演员的高超技艺深受观众赞赏,等等,因为前者的行为,目的不在示范;后者的反应,也不在于学习和效法。
(二)创造性
教师职业直接服务于一个个性格、教养、心理和体魄各不相同的学生,要了解他们,开发他们的潜能,预测他们的发展,就必须因材施教,因人而异地付出创造性劳动。这样的劳动,没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作保证,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的。
(三)社会性
教师的职业要求是培养“四有”新人,产品是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人才,是新一代高素质的优秀公民。教师劳动的意义,不仅在于按照明天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塑造人才,还在于明天的社会经济发展必将由今天所培养的一代公民去实现。教师这个职业,不仅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而且与国家民族的未来命运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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