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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

2014-02-13郑熙春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4年3期
关键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议

郑熙春

[提要] 我国是一个大宗商品消费大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生过许多交易风波,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介绍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历程着手,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良性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问题障碍;建议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原标题: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障碍探讨

收录日期:2013年10月21日

一、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情况

我国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品种包括各主要工业、农业领域,如铁矿石、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纺织、橡胶塑料、农产品、煤炭、木材等。

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53年到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商品的生产、流通;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在“双轨制”政策下进行大宗商品的流通与市场建设,其对外进出口市场规模与交易品种非常有限;第三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大宗商品市场及其交易品种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不少交易品种从现货批发交易市场向期货交易市场发展;第四阶段:1997年国家八部委推出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加入WTO后,对大宗商品交易进行了标准制定与修订,步入了把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以及日益完善的物流、金融等服务、技术引入到大宗商品交易及其市场的新的发展阶段。2007~2011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成为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主要的典型的市场。第五阶段:市场发展迅速,出现问题较多,社会对其褒贬不一。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为大宗商品市场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国各市场开始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标准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目前,大宗商品交易主要的服务对象为现货商,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国内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基本是按照十年前(2003年)出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设立的,该规范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是一个行业标准,不是一部法规,其本身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而且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必要的监管条款,在市场出现违约行为时,无法依据它对违约方进行处罚。

目前,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日常运行所依靠的交易规章制度如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制度、现货交收制度、资金结算及结算管理制度等,也是效仿了期货的相关机制,但缺乏类似《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具有法律效应的管理办法来规范,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市场无法可依导致监管职责不明,导致国内各种电子交易纠纷频频发生,影响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市场监管机制不完善,不利于市场的规范稳定健康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准入门槛较低,风险承担与其经营规模明显不匹配。市场间恶性竞争,使市场制定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管理者在市场运行过程中随意变更交易规则,片面追求交易规模,严重违规操作和过度炒作,加上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不完善,市场服务环节、信用评级、资金管理、风险预警等缺乏,导致了市场风险重重。由于没有明确的市场管理主体,使得对于操纵市场和现货经纪公司欺诈客户等犯罪行为的处罚没有依据,不能有效制止类似现象的发生。曾经发生的震惊市场的华夏商品现货交易所负责人携款外逃案就是这种管理漏洞下的惨痛教训。

3、国外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由于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进入门槛条件之一是具有国内企业法人资格,国外投资者不能直接参与国内市场。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也难以吸引国外众多投资者参与,市场所反映出来的供求信息主要来自直接参与交易的国内投资者。

衡量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标准之一是流通性,一个良好的健康发展的市场需要众多交易者参与,只有市场得到充分参与,市场的流动性、有效性、价值发现的机制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而目前交易主体市场准入条件和人民币结算的规定,必将难以吸引更多的国外投资者参与来更好地活跃市场交易,影响市场国际化进程。

4、高端人才稀缺,不利于大宗商品交易成功运营和发展完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需要既有理论功底又有实践基础,既懂资本投资又懂商品交易,既了解现货商品交易规则又了解金融投资交易规则,还了解其市场所要运用的一系列新技术手段如物联网技术等,富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的高层次人才从事产品市场前景研判、交易工具创新、指数产品研发、市场宣传推介等高端服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主体企业缺乏这样的高端人才,市场没有形成国内和海外的商业营销网格体系,不能从源头上控制大宗商品的供应,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价格中心功能发挥不出来。

5、没有统一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清算体系,会存在资金安全隐患。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大量资金和交割业务都是通过电子平台进行结算处理,在客户资金监管方面,市场第三方监管制度并不严格规范,客户资金在交易结算和清算环节,由各个市场自行处理并直接和银行对接,缺乏统一规范的核算平台作为“防火墙”,导致市场依然可以操纵资金,很容易发生被市场主办方侵占、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风险,此类事件已发生过多起。

三、几点建议

1、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出台相应的管理条例,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行业资质、品种创新、交易规则、风险管理等方面制定规章制度,确保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依法、健康有序地开展。

2、加强市场监管。成立专门机构统一管理,做到责任落实到位,并且加强行业自律,对市场的交易品种、交易模式、资金存管等方面进行监控检查,及时发现排除隐患,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3、建立统一的交易结算中心。探索建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结算中心,实行交易集中结算,为全国大宗商品电子交易提供统一结算清算服务,并对所有交易资金实行第三方结算管理,加强交易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降低交易风险。

4、培养高端人才。要加强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以实行专业培训、定向培养,以及通过聘请筛选潜质高的中等运营人才,经过实践锤炼,培养成独当一面的专业人才。并且制定有效的薪资政策、激励机制和保密制度等手段,尽可能避免关键性岗位的人才流失。

主要参考文献:

[1]胡俞越.规范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J].中国市场,2010.Z4.

[2]王妍.法规建设落后于市场发展大宗商品交易有待更明确监管[N].金融时报,2009.12.18.

[3]翁雷,康枫,佟薇,周轶文.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从混沌到有序[J].金融博览,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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