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中的中国犯罪论体系
2014-02-13陈兴良
现代法学 2014年1期
摘要:中国的犯罪论体系正处于转型过程当中,在这样一个学术背景之下,中国与德国的犯罪论体系的比较视角的引入,对于促进这种转型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中国与德国在犯罪论体系上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研究德国的犯罪论体系,并以此作为一种参照。以作者本人作为一个学术个案,对中国犯罪论体系的转型过程进行叙述,并从作为操作规程的犯罪论体系、作为检验根据的犯罪论体系和作为思维方法的犯罪论体系这三个维度,对犯罪论体系的方法论意义来进行法理的阐述。
关键词:犯罪论体系;操作规程;检验根据;思维方法
中图分类号:DF611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14.01.07
一、中德犯罪论体系的比较视角犯罪论体系,在德国也往往称为刑法体系,是我们这次中德刑法学者联合会学术研讨会的主题之一。这个主题之设,主要还是考虑到中国目前正处在从苏俄的四要件到德日的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的转型过程之中,因此对此的讨论是具有现实意义的。而在德国,正如希尔根多夫教授在其论文中所指出的那样,刑法体系问题已经不是学界讨论的焦点问题。对于犯罪论体系在中德两国刑法学界的重要程度的这种差别,正好反映出中德两国在犯罪论体系研究进展方面的差距。
在这次研讨会上,梁根林教授提交的论文《中国犯罪论体系建构:叙事与评说》参见:梁根林中国犯罪论体系建构:叙事与评说(未刊稿)[C]//第二届中德刑法学者联合会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2013 一文,可以说是全面、客观地描述了中国刑法学在犯罪论体系上的流变过程,对于理解中国当前在犯罪论体系上的理论现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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