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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主要内容、模式与方法*

2014-02-02叶鹏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 2014年4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农民工社区

叶鹏飞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工会学院,北京 100048)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后伴随城镇化进程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到2012年已经达到26261万人的规模,其中外出农民工16336万人,举家外出农民工3375万人,[1]成为当前我国产业工人中人数最多的劳动群体。尽管这一群体进入城市工作并长期居住,但未能真正融入城市社会,面临生存和发展方面的众多困境。这一庞大的劳动群体及其特殊的生存境遇,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了规模空前的服务对象和广泛的服务内容。对农民工问题的介入和服务,已成为当前中国社会工作特别是企业社会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

一、服务农民工是企业社会工作的天然使命

首先,这是由企业社会工作的性质和价值决定的。社会工作发源于欧美国家的慈善事业,并在一些慈善组织及其领导人的推动下,逐渐形成系统的关照弱者和增进福利的理论和实践体系。作为社会工作专业的分支领域,企业社会工作以劳动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劳动者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改善劳工权益寻求劳资矛盾的缓和,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19世纪末,在英美等国的工业企业中,社会工作以对现代工业制度的反省和补充而出现。当时西方国家的资本和劳工之间的斗争非常激烈,对生产效率与企业利润产生了严重影响,企业管理也面临巨大的困境,由此催生了企业社会工作的产生。在今天的中国,超过2.6亿的农民工,已经是产业工人中最大的劳动群体,也是改革开放后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而快速形成的一个弱势群体,他们天然就是企业社会工作的服务对象。

其次,农民工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社会事业,需要包括社会工作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农民工的“农民”身份,使他们在劳动报酬、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等各个方面被区别对待,权益损害的情况非常严重。在大多数城市,农民工问题长期是由公安部门牵头负责,重心在于治安管理,而对于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政府相关部门的介入非常不足。在生活娱乐、权益维护和心理健康等领域,社区居委会、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组织也未能对农民工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一方面是农民工迫切的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是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的供给不足,这种反差为企业社会工作的介入提供了广阔的服务市场和发展空间。国家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通过社会工作者的行动转化为农民工所需要的社会服务。

因此,在我国特殊的社会背景下,服务农民工群体是社会工作、也是企业社会工作的重要使命,是企业社会工作实务的核心组成部分。从专业发展的角度看,这一牵涉到众多问题的特殊群体,也向中国的社会工作提出了很多崭新的问题,为社会工作开展实务、创新理论和方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和挑战。

二、农民工服务需求的主要领域

农民工在城市中遇到的问题和困境,绝不仅仅是个人的生存境遇问题,而是在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整个阶层的困境。因此,农民工在城市社会所面对的困难,是一个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多个层面的复杂问题。

一是就业领域。无论农民工进城务工和经商的目的是什么,工作是农民工在城市生存和发展的立身之本。一份稳定的、有保障的工作,是农民工的最大利益所在。就业领域的主要问题有:(1)信息渠道单一,难以找到稳定和满意的工作。农民工找工作的主要方式是通过亲友和老乡介绍,这限制了他们的选择范围,将他们局限在低层次的劳动力市场当中,难以获得职业地位的向上流动。(2)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作环境差和工资水平低。超时劳动和高强度劳动已经成为影响他们生命健康的重大问题,2010年上半年富士康公司的员工“跳楼”事件就是集中体现。此外,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数据显示,我国仍有28.2%的职工工资徘徊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水平,该部分职工主要以农民工、一线职工、私企以及国有企业困难职工为主。[2](3)劳动权益问题严重。国家统计局的监测数据显示,2012年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前几年相比没有得到明显改善。而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是总体仍然较低。[3](4)技术和技能缺乏。数据显示,农民工接受过农业技术培训的占10.7%,接受过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占25.6%,既没有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也没有参加非农职业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69.2%。[4]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市场越来越需要知识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者。知识和技能不足,对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和职业地位的提升非常不利。

二是家庭领域。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等客观物质条件上的困难是农民工城市生活中的主要问题。农民工多数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在地理空间上仍处于城市边缘地带。随着近些年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乡结合部地区离中心城区的距离也越来越远,进一步强化了其空间的边缘性。一些城乡结合部地区在城市扩张中仍然保留了村落形式,演变成现在的“城中村”,居住条件相当恶劣。此外,家庭关系也是农民工面对的实际问题。目前外出农民工总数1.6亿人,而举家外出的农民工仅3375万人,更多的农民工处于夫妻分居状态,面临家庭照料、子女抚养和教育等方面的诸多困境。同时,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来说,婚姻问题也凸显出来。这部分人处于一种比较尴尬的位置,一方面他们失去了乡村婚姻制度的支持,那种由父母做主联系亲家的格局很大程度上已经被打破;另一方面,他们在城市中的婚姻之路是比较艰难的,性别比的差异以及他们的相应经济能力、交往范围等,限制了他们的婚姻选择。

三是城市生活领域。这方面的主要问题是社会融入。社会融入是处于弱势地位的主体能动地与特定社区中的个体与群体进行反思性、持续性互动的社会行动过程。[5]对于农民工而言,社会融入是这一群体适应城市文明并融入到城市生活当中的持续过程。对于融入程度和指标的考察,一般涉及到经济融入、行为适应、文化接纳和身份认同等。[6]在经济融入层面,农民工的融入状态较差,客观上是城市社会的底层群体。在行为融入上,农民工的交往行为具有明显的“内卷化”特征,大多是在本群体的内部不断扩展各种关系和网络,社区参与也非常有限。在城市文化的接纳上,农民工的态度相对积极,特别是很多人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进入公立学校读书,与城市儿童保持更多的交往,但事实上文化融合是一个涉及到接纳和排斥的双向过程,目前面临的障碍还有很多。关于身份认同,涉及到农民工与城市人之间的心理距离和最终的归属感,是其社会融入的核心标志。尽管近些年来,农民工感受到的社会排斥感出现较大的下降,但仍然只有少数人认同城市身份。[7]

四是精神文化领域。多数农民工的职业都是时间过长、压力较大、收入较低的脏、苦、累工作,他们没有时间、精力和相应的条件参加城市社区的各种文化活动。有调查显示,有接近一半的被调查者反映他们生活单调、心理苦闷,并且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反映人身安全没有保障。[8]在农民工群体中,新生代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问题尤其突出。有调查发现,“感情孤独”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面临的主要困惑,在北京建筑业接受调查的农民工中,超过七成将“感情孤独”作为困难的首选。[9]在这种状况下,很多新生代农民工可能会养成一些不良嗜好,如酗酒、赌博、网瘾等。

五是子女教育领域。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数量逐年递增,城市义务教育资源短缺状况突显出来。尽管目前大多数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于城市公立学校,但有研究指出,其调查所涉及的接纳农民工子女的公办中学,均位于城乡结合部,从教育教学设施到师资力量,都无法与城市儿童集中就读的学校相媲美。[10]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大龄农民工子女的数量逐渐增加,使他们在义务教育完成后的继续教育问题突显出来。2012年8月,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省 (区、市)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为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异地中考和高考提供了政策基础,但是满足准入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比例并不高,特别是在一些大型城市中,异地升学的条件相当复杂。

三、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主要内容

上述农民工的广泛需要,意味着针对农民工的社会工作服务,需要整合在就业场所开展服务的企业社会工作、针对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学校社会工作、面向农民工群体的婚姻家庭社会工作以及将社区和社区居民作为对象的社区社会工作等,形成一个全面系统的综合性服务框架和体系。本文主要从工作领域的角度进行探讨,这是农民工问题综合解决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农民工的权益维护与劳动关系协调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农民工权益实现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引发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因素。2001年至2007年期间,劳动争议以年均3.3万件的速度增加,到2009年达到了68.4万件,是2000年9.4万件的7倍多。[11]可以说,与就业相关的权益问题,是当前我国城市农民工的主要生存问题,也是企业社会工作的核心关注所在。

在争取和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方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协同工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劳动关系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制定。社会工作者要充分运用专业身份和专业知识,表达农民工的利益诉求,反映农民工的权益问题,倡导农民的平等权利,增进政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是开展劳工权益方面的咨询服务。主要目的是要增加农民工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从而拓展他们的维权渠道。社会工作者可以与工会工作者、志愿者等进行合作,通过专题讲座、知识读本、热线电话等方式,积极开展咨询服务。三是建立起企业与农民工相互沟通的机制。企业和工人的矛盾和冲突属于正常现象,问题是要建立起化解矛盾和冲突的正常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和员工双方的互利共赢。社会工作者可以建立多种形式的企业经营者与农民工的沟通渠道,帮助双方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增进合作和互信,解决矛盾和纠纷,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四是加强农民工的组织化维权。工人的力量一方面来自于由自身人力资本决定的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讨价还价能力;另一方面则是经由联合起来而发挥的联合力量。各国经验表明,工会制度是劳工维权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这一方面,企业社会工作要提高农民工的组织意识,培育团队精神;从工会组织的角度出发,要协助和推动工会组织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利用工会的力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企业角度看,要倡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工会组织,建立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等相关制度。

(二)农民工的教育和技能培训

农民工社会工作的最终诉求是要在未来实现他们的能力提升和城市社会融入,由此决定了教育培训是服务农民工的中心工作之一。企业社会工作在农民工教育培训方面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培训、素质提升和培养自我发展能力。

首先,职业培训是不可忽视的一项主要内容。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大背景下,市场越来越需要知识和技术含量较高的劳动力。农民工的知识和技能不足,严重影响到他们的就业稳定性和职业地位的提升。从宏观社会结构的转型来说,由于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因此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技能水平,对提高未来我国社会中产阶层的比重、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政府劳动部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会组织等保持紧密联系,充分利用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和企业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技能培训。目前我国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强、短期化现象比较突出,多数企业没有动力开展有效的人力资本建设,因此特别需要动员相关政府部门的力量,从提高国家整体劳动力素质的角度,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

其次,提高农民工的文明素质和现代意识。农民工仍然带有较强的乡土意识,进入城市的初期通常不适应城市的行为方式。培养农民工的城市生活方式和法制观念,有利于促进农民工的城市社会融入,提高他们对自身权益的认知。由于工作场所是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工作和生活的主要空间,很多农民工,比如建筑工,其就业单位既是他们的劳动空间,也是他们主要的生活空间,所以企业社会工作可以在农民工城市生活方式培养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再次,提高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自我发展能力。这方面包括就业能力、学习能力、自我保护能力等。企业社会工作要以企业平台为核心,整合社区、群团组织和民间组织等平台资源,通过组织团体活动等方式促进农民工的参与意识和组织化意识,通过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城市生活的基本知识,增强他们的信息获取能力,并引导他们树立主动学习意识。

(三)农民工的社会支持和社会融入

农民工进入城市社会后,他们原有的乡土社会关系网络受到弱化,同时他们也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城市联系。在就业过程中,农民工对于他们从乡村社会带出来的关系网络仍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亲缘、地缘关系仍然在农民的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亲属、老乡群体不仅可能为他们提供流入地的就业信息,甚至在选择职业过程中提供多种直接性的帮助。对于企业社会工作来说,如何聚焦于农民工的就业和工作场所,整合企业资源和社区资源,建构农民工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的支持体系,是农民工市民化和城市融入过程中的重要议题。社会支持方面的服务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首先,通过组织团队活动的方式,在农民工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之外,扩大农民工的社会交往范围。社会工作者要创造一个企业内部不同职业、不同部门和来自不同地区的员工共同参与的团队环境,增加企业员工之间的联系和交流,协助农民工在工作领域建立起广泛而有效的人际关系。

其次,整合企业资源以及农民工居住社区的资源,针对农民工工作和生活中遭遇的问题和困难,建立起社会工作者、社区、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工会组织和志愿服务机构等多方协作的长效帮扶机制。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实现社区和谐、企业发展和农民工个人发展的紧密结合。比如,可以由在社区层面建立由企业、工会组织、社工机构参与的就业服务平台,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辅导。在这个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还要致力于改变过去歧视农民工的观念,帮助企业、本地市民和农民工等不同人群,树立就业平等的观念,积极推动农民工与本地市民就业机会的平等化。此外,对于农民工面对的其他困难和问题,如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入学难、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健康问题、城市生活适应问题、遭遇意外事件等,都可以通过这样的社会支持体系加以解决。

再次,社会工作者通过协调企业、社区和其他组织力量,促进社区和当地居民对农民工的认同和接纳。城市社区的接纳是一种与社会排斥相反的力量,对于新进社区的农民工来说,可以说是一种明显的社会支持。社会工作需要动员相关资源,一方面促进社区组织将农民工作为服务对象,另一方面促进社区居民真正理解和接纳农民工,并创造他们融入城市社区的宽松环境。同时,社会工作者要鼓励和推动农民工的社区参与,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参与机会,避免有意无意的排斥和忽略,同时培养他们的社区参与意识,促进他们参与社区的选举和表达意见。

(四)农民工的心理健康和文化生活服务

如何丰富农民工工作之外的业余生活,如何为农民工提供积极的心理辅导和情感支持,是企业社会工作不能忽视的重要领域。

首先,企业社会工作要通过心理咨询和辅导、行为矫正等方式,促进农民工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包括对农民工的家庭问题提供专业辅导;引导农民工理性地面对与资本方的矛盾和冲突;重视农民工的性心理和健康问题,提高农民工的疾病防护意识;对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通过多种形式提供恋爱婚姻辅导,帮助他们解决恋爱婚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排解心理压力。总之,要通过改善环境、提供辅导、增进农民工自身心理调适能力,帮助他们增强对生活的信心及在城市中的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

其次,要充分借助企业和社区资源,开展体育、休闲和娱乐活动,为农民工打造温馨、放松的业余生活模式。休闲娱乐服务的目的在于使农民工及家属能在工作之余,通过适当的休闲活动,缓解紧张情绪、恢复体力,并充实生活内容,增加生活意义与价值。社会工作者可以协同工会组织,建议和推动企业投入更多资源来改善职工的文化生活。比如建设职工书屋、运动设施等,举办不同形式的团体活动,增进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强他们对企业的认同。同时,由于农民工自身才是文化活动的主体,社会工作者需要注重激发农民工的自主性,引导他们重视业余文化生活,推动他们积极参与到健康有益的文化生活中去。

四、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模式与方法

(一)企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模式

西方国家的企业社会工作已经发展了100多年,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工作模式,如企业外模式、工会模式、员工服务模式、企业社会责任模式、公共政策模式等[12]。我国改革开放后,由于农民工问题的突显及其复杂性,很多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企业也在不断尝试解决与企业生产相关的一系列农民工问题,企业社会工作首先在这些地区得到重视和推广。目前采取的几种模式主要借鉴了西方国家的经验,各有自己的特点和成效。

首先,企业内模式。主要是由企业主动设立专门的社会工作服务部门,聘请专门的社会工作者任职,开展企业的社会工作服务。我国的很多企业都通过在企业内设立员工活动中心、图书馆和员工热线等具体的社会责任部门,以企业内的运作方式开展对农民工的服务。这种模式的运作水平和效果依赖于企业管理者的意识、态度和资源投入力度。

其次,工会服务模式。是由工会聘用专职的社会工作者来为工会服务,并以工会为载体来为企业员工提供人文关怀和社会支持。这种模式在工会组织发达的西方国家,能够有效地代表和维护员工权益、与资方进行协商和谈判,但在中国的实施效果依赖于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群体的实际覆盖范围。进入新世纪后,中国工会针对工人阶级结构的巨大变化,特别是农民工成为工人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日益重视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工作。未来,在全国总工会和地方各级工会的推动下,企业社会工作的工会服务模式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再次,企业外模式。主要是通过企业的管理层与企业外部的民间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订立合同,接受和享用专业服务。很多企业是在遭遇突发性事件后,向专业社工机构寻求服务支持。这种模式既依赖于企业管理者对于社会工作的态度,也受到企业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成熟程度的影响。

总体上看,一是由于我国企业社会工作的理论建设和实践经验尚有不足;二是由于农民工问题本身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我国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有效模式还需要长期的实践探索。在当前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工的问题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结构变迁、农村和城市社会发展、教育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诸多方面的复杂问题。企业社会工作对农民工的服务活动,如果脱离了这样的时代背景,就不可能真正实现对农民工问题的关照和解决。因此,需要超越企业社会工作的专属领域,寻求建立一个多平台综合服务模式,整合企业、社区、学校、工青妇、民间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多种社会力量,构建出有效解决问题、满足对象多元需求的整体问题解决方案。这样一种整体服务模式可以依托社区、企业、工会服务机构为平台来进行建构。有学者提出的“企业社会工作的社区综合发展”模式,[13]即是一种由政府在社区搭建的企业社会工作综合服务平台,由民间社工服务机构与企业合作开展企业社工综合服务。当然,这种多平台综合服务模式目前尚未在实践过程中得到有效的推广和应用,但或许代表着企业社会工作开展农民工服务的实务模式的未来发展趋势。

(二)企业社会工作的服务方法

企业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是一个多层面的过程,既涉及到对农民工个体困难的支持,包括关注物质贫困、心理健康和劳动纠纷等问题,同时涉及到要从法律、制度和政策的角度,改变农民工所处的不利的社会环境。这就意味着在介入农民工服务过程中,企业社会工作实务要将个体干预的方法与宏观的政策诉求结合起来。

首先是社会政策的介入和倡导。对于农民工问题来说,这种方法既是间接性的,也是根本性的。我国目前所出现的众多农民工问题,根本原因还在于制度设置的不公平,特别是户籍制度以及与之相关的就业、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城乡分割的体系。因此,对于宏观层面的公平的社会政策的诉求,是企业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重要方式之一。企业社会工作者有能力也应当成为农民工利益的代表者和倡导者,把握农民工问题的现状以及造成问题的根本原因,通过专业机构,协同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等,对修改完善各种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提出相应的建议,从根本上倡导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发展体制,促进解决农民工所面临的制度不平等问题。

其次是个案工作。个案工作的目的是要帮助个体或家庭应对生存和发展中的困境。对于农民工来说,技能不足和资源短缺导致他们难以改变所处的弱势社会地位,需要来自于外界的特定支持。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针对农民工的就业信息、就业途径不足等问题,企业社会工作者可以针对不同农民工的不同需求,提供相应的就业信息,促进农民工求职方式的多元化;在信息提供的过程中,注重提供必要的咨询,组织经验交流,以提高他们在求职中的竞争力和工作适应性。二是针对农民工现代意识较弱的现状,企业社会工作者可以围绕一些重要的法律知识和农民工最常遇到的侵权问题,进行专题辅导或宣讲,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鼓励他们在权益受侵害时,通过制度化的渠道理性维权。

再次是团体工作。团体工作是通过特定的团体活动,促进团体成员的能力发展,来更有效地处理个人、团体或社区问题。对于农民工问题,最可行的途径是有学者提到的建立不同形式的互助小组。[13]互助小组可以通过开展讨论、座谈、游戏等交流活动,促进农民工之间的信息、资源和自身经验的共享,提高他们融入城市社会的信心和能力。

最后是社区工作。对于企业社会工作来说,开展社区工作项目并非其主要方法,但也需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农民工进入城市,不仅自身面临众多困难,而且也给城市社区居民和城市社区的管理工作带来一些影响和问题。目前,随着城市社区的发展和成熟,农民工受到的排斥日益减少,他们的生活也逐步被纳入到社区体系当中。因此,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积极开发、利用各种资源,提高包括农民工在内的社区居民的凝聚力,是社会工作者的使命之一,也是本文提出的多平台综合服务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协助开展的社区工作项目有两个方面:一是在与社区居民、社区组织等建立专业关系后,逐步改变社区原居民对农民工的排斥心理,引导他们树立理性的态度,正确对待农民工进城所带来的问题和贡献。二是整合各种社区资源,协助农民工在城市社区重新建立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使他们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能够参与到社区活动和社区服务当中。

[1][3][4]国家统计局.2012年我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OL] .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1305/t20130527_12978.html

[2]全国总工会职工收入分配专题调研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存在五大问题[N].社会科学报,2010-04-22,2.

[5]陈成文,孙嘉悦.社会融入:一个概念的社会学意义[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6).

[6]杨菊华.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社会融入的指标体系——基于社会融入理论的进一步研究[J].人口与经济,2010,(2).

[7]叶鹏飞.农民工的城市认同与定居意愿研究 [M].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3:110.

[8]关信平.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需要、内容及主要领域[J].学习与实践,2010,(4).

[9]中国工运研究所.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研判?对策建议[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1:15-16.

[10]王毅杰,高燕.农民工子女与城市社会融合[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45.

[11]中国工会研究所编.劳动关系与工会运动研究文选 (2010)[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11:74.

[12]王瑞华.国外的企业社会工作模式 [J].中国社会导刊,2008,(18).

[13]李晓凤.我国企业社会工作的历史演进及实务运作模式初探——以珠江三角洲地区为例[J].社会工作 (学术版),2011,(3).

[14]安民兵.社会工作的介入: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J].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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