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纳税人权利视域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014-01-09乔治马丽玲

改革与开放 2013年23期

乔治 马丽玲

摘 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关系着我国的发展,从纳税人权利角度来看,免费公共物品权利是纳税人权利的核心,免费公共物品具有免费和非排他性,只能靠税收来提供,纳税人有免费使用免费公共物品权,享受足量免费公共物品权和免费公共物品损害赔偿权。我国在法律制度,权利认识和程序保障方面对免费公共物品权还未重视,纳税人实际享受到的免费公共物品的数量和质量也有限,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过程中,要尊重纳税人权利,切实有效的进行财税法律制度改革,让纳税人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

关键词:纳税人;免费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损害赔偿权;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问题提出

在十八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旗帜指引下,我国经济社会事业取得了各项发展,国家综合实力空前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典型的问题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足的问题。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从哲学、政治、管理、财税、法律等诸多方面提出理论支持,然而从纳税人对免费公共物品权利的角度尚鲜有人关注,本文尝试从该角度进行解读,以为政府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行财税法律改革提供法理依据。

二、纳税人对免费公共物品的权利

纳税人的权利包括宪法上的权利,税收基本法上的权利以及对免费公共物品的权利这几类。免费的公共物品……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