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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的春天

2013-11-15棉兰短篇小说

青年文学 2013年1期

文/棉兰 [短篇小说]

大三那年的四月至九月,将近半年的时间里,我在肯德基打零工,从夜里十一点开始上班,早晨七点结束,再用大半个白天补觉。偶尔也去上上课,交个作业;晚上就在寝室看书、听音乐,或者在街上晃荡,看中老年人拿着扇子跳舞,看无聊的免费展览,蹲在路边喝速溶咖啡。每次进入西湖商圈一带就迷路,横竖分不清方向,好几杯咖啡喝完了,才找到公交车站;其他时候方向感则不算太差,总能顺利地到达想去的地方。

后来用打工赚的钱买了一台电动自行车,晚上就改成出去兜风,找一条人少的路,把速度开到最大,一路飙过去,虽然只是电动车,但风还是在耳边呼呼地响,两边树的影子飞快地后退,衣摆也飘起来了。这么一路过去,脑子里什么都不用想,一片空白。有两三次,开到一半时,车子没电了,只能挽起袖子卖力地推回去。

工作的地方离宿舍很近,倒没有机会开车,走路过去五分钟就到了,工资固然不算高,但加上夜班补贴,对学生而言,还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刚开始确实累,一整夜醒下来,四肢乏力,眼皮直打架,走回寝室躺倒在床上后却又睡不着了。等到作息调整过来,就还蛮不错,熬夜自有它的某种趣味,安静明亮的厅堂里,顾客寥寥无几,外面天空渐渐发白,生活的一部分悄无声息地逝去。

白天的工作倒做不来,人太多,而自己却属于动作慢吞吞的那类人,无论如何快不起来,只能在某种频率上收银、拿食物,估计要惹得一长串顾客抱怨。反而还是深夜工作起来舒心,按着自己的速度,花十几秒钟倒一杯可乐也行,花几分钟擦一张桌子也行,顾客也没意见,这个时间没有人会急着干什么。

倒可乐、夹鸡腿、找钱、拖地、发呆、观察客人,这是我打发时间的方式,在大多数人睡觉的时候,我把时间这样打发掉。等我爬到床上了,他们也开始走出门,或者不出门,找各种方式,去花掉一天的时间。大家无不如此。

男朋友交了第三个,和前两个很不同,怎么会喜欢上的,自己也弄不清楚。或者到底喜欢到什么程度,也不知道吧。他在另一个校区,读经济和管理双学位,看起来很忙的样子,是不翘课的模范学生,一天到晚要么上课,要么泡图书馆准备考研,还有就是学生会活动。我们傍晚六点的时候聚在一起吃顿饭,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牵着手在操场上散会儿步,几乎是程式化地延续了三个多月。连散步的时间都从来不变,一定是六点半到七点,其间绕操场四圈,他哼同一首英文歌。

更多的时候,我一个人,一个人睡觉,一个人走路骑车,打工,在寝室里戴上耳机听硬摇滚,吃黄油面包,上课拿学分。有时快乐,有时觉得单调乏味、一事无成。时间就这么浪费过去,找不到更好的事情来做。对考研没有兴趣,对学问也嗤之以鼻,钱也暂时够用。要再过几年,我才能意识到,或许,本来就不存在更好的事情。

有一次在教工路上走,正碰到一伙穿西服的人从写字楼里出来,觉得很不可思议,不知道自己哪天也会过上这样的生活。策划一个广告文案,煽动人们去买某种卫生巾,穿上得体的衣服和一群人一起开会,刷卡签到,看到领导就打招呼,是这样的生活吗?我考虑过各种工作,到头来没发现哪种特别有意思,私家侦探、钢管舞女郎、战斗机飞行员或许都还不错,但恐怕做不来。钢管舞女郎可不是想做就能做的。

我只希望,能勉强通过这段时期,类似于一种过渡地带的大学时期,不知道以后会以什么为生,会去什么地方,会和哪个人共同生活。

到了七月份时,天气已经很热,连续十几天没有下过雨,中午穿着背心裙出去买午饭,一圈转回来,后背已经湿了一大片,涂防晒霜也没用,胳膊、大腿都明显地黑了。对于晒黑这回事也不是太在乎,夏天嘛,就是如此,太阳照到眼皮上,像是一块灼热的石头压上来。

吃完饭,看一部电影,再继续睡个午觉。学校已经放暑假,寝室只剩自己一个人,穿多少衣服或者不穿都无所谓,弄出多大声音都行。男友也回家了,隔天通一次电话,几乎每次都是晚上八点,他拨过来,讲五分钟左右挂断。所以晚饭也是自己吃,通常是去体育场路上的一家小店,点一份石锅,一瓶冰汽水,石锅冒着焦香,里面的腌萝卜相当可口。

遇到老伯是在七月底的一天,我像往常一样,穿着粉红色制服,站在柜台后面。和我一起值班的也是一个学生,瘦瘦的,不高,戴一副黑框眼镜,本来就小的眼睛被遮住了一半,再加上按低的帽檐,随时就可以支在台子上打瞌睡。

“下个月不干了。”他把硬币扫进抽屉,轻松地说道。

“有事?”

“存款够去广西玩一趟了,等到回来正好开学。”

我正想说什么,穿卡其色短袖上衣的男人站到了面前,点了一份新奥尔良烤翅和经典咖啡。他这个月常常来,一两点钟左右,点咖啡和不同的小食,吃完后续杯,坐着看几十分钟的书。

把盘子递出去后,我回忆了一下,继续刚才的话题:“下学期还来吗?”

他扶了扶眼镜:“应该还来的,干白天的工作,熬夜总之对身体不好。”

经理在后面喊了一句什么,大概是让去打扫卫生,我转身要走的时候,他笑着又补充道:“特别是女孩子,对皮肤伤害很大啊。”

“就那样吧。”我拿着抹布开始擦柜台,擦完柜台擦餐桌,然后是墙面、玻璃窗。

一圈擦回来后,手指上起了白白的褶子,斜靠在柜台上打量外面的人。穿卡其色短袖上衣的人正把薄薄的一本书往裤子口袋里装,虽然喝了那么多咖啡,他还是打了个哈欠,打哈欠的时候五官皱在一起,很像宿舍楼下的那只花猫。看样子,他有二十五六岁,穿宽大的沙滩裤、黑色人字拖,手里一串钥匙一本书,袋子里一堆硬币,家应该在附近,是那种夜里睡不着,下来闲逛一会儿的人。或许夜里本来就不睡,才喝那么多咖啡,回去后继续做事。他的脸有一个侧面很好看,剪到左耳上的黑色头发,脸颊、下巴,好像被浪潮反复冲刷过的海岸。

他站起来,几步走到门口,推开玻璃门向右拐,消失在了外面的黑暗中。拖鞋踏着地的声音、硬币互相倾轧的响声,还停留在空气中。

我又去看其他的人,角落里有一对年轻情侣,正在用两根吸管喝同一杯大可乐,讲话的声音很轻,接近耳语,反正在这么安静的空间里,我也只能听到零落的几个词汇。女的起身去洗手间,身上穿着一件苹果绿色的连衣裙,走动的时候内衣肩带掉下来了,她伸手拉回去。她走后,男的靠在椅背上,对着可乐发呆。

窗边坐着一个中年女人,把番茄酱挤在纸巾上,有一下没一下地吃着薯条,看着窗外,外面路灯照在行道树上,树叶大概在夜风中微微舞动,昏黄色的马路,偶尔开过一辆汽车。大多数店铺都关门了,街上也几乎再没什么行人,时间缓慢地在树梢流动,光线一点点地变化。

还有就是零零散散躺在椅子上睡觉的几个人,长长的腿从椅面上挂下来,看不见面孔。学期末的时候,也经常有学生来通宵自习,厚厚的一本书,一杯咖啡,累了就趴着睡一会儿,现在大概也都离开学校了。

深夜里,没有一张床安睡,我们都发现了夜的漫长,生活逝去时发出吱吱的声响。

老伯进来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六点多,走在刚拖完的瓷砖地上时,滑了一跤。我连忙去扶起他,询问有没有伤到哪里。

“脚有点扭到了。”他说着往椅子旁走去,走路的姿势稍微有些不自然。

“这个,要紧吗?”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没事的,没乌青也没破皮。”

我跟着过去,让他就坐在椅子上,点了餐。

过了一会儿,我端着火腿蛋堡和豆浆过去,找回来的零钱也放在托盘里。

他正在揉着脚腕,传来一声低低的“谢谢”。

这反而让我有些不好意思,问道:“要不送你回去?马上就下班了,有电动车,你的脚……”那天恰巧兜风后看了场电影,直接就开着电动车来上班了。

他坐起身,考虑了一会儿:“也好,少走点路对脚也好一点。”

我转身的时候,又听到他笑着叹了口气:“人老了啊。”

七点下班,我脱下工作服,换回自己的米色短袖上衣和牛仔短裤,帽子里的头发也抖搂出来,解开头绳披到肩膀上。来到大厅时,老伯也差不多吃完了,手里还拿着小半杯豆浆,静静地看着窗外。他穿一件白色衬衫,纽扣一直扣到脖子上,下摆塞进黑色西装长裤里,胡须也理得很干净,只剩下零散的灰白色茬子。看上去是那种,随时把自己整理得井井有条的人,人不高,肚子有些凸起,腰板还挺得很直,眼睛陷得深,脸颊瘦削。他一个人坐在那里,没什么表情,嘴角自然向下垂着,皮肤到了这个年纪也松垮下垂,散发着某种不自觉的愁苦的神情。

我走过去时,他向我笑了笑,放下手中的杯子站起来。我犹豫了一下,并没有去扶他。

我们一前一后走出店门,空气里还带着些清凉的味道,太阳还只照到屋顶。我打开锁,坐到电动车上,倾斜车身方便他坐上来。

“可以吗?”

“还是侧着坐吧。”他发出一声短促的笑声,随着他坐上来,我感到后面顿时一沉。

“坐稳了吗?手可以抓着车尾巴上的杆子。”我微微转过头说道。

他答应了一声,几秒钟后,我按着他指的方向向前开去。路上的行人、车辆已经多了起来,看上去都很精神,路灯早就灭了,还不太烫的阳光卧在十字路口,给经过的人罩上一层光圈,世界明亮得就像从来没有过黑夜一样。

我在斑马线前停下,眼前形形色色的人匆忙而过。夹着公文包吃着油条的,拎着一篮子蔬菜的,打着手机的,扛着一块蓝色玻璃的,也有两手空空的;各种人在十几秒钟时间里,在眼前一闪而过。背后传来麝香膏的气味,这是年纪大的人那种过分洁净的体味,和旁边车子的汽油味混合在一起,令我略微一僵,已经很久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了。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爷爷奶奶也只有春节去看一次,一起吃顿饭,不会靠这么近。世界上有这么多老人,但他们离我一度都很远。

自己身上,是累积了一天一夜的汗味,帆布鞋上带着不小心洒到的可乐,额头分泌的油脂融化了BB霜,我用肩膀蹭了蹭脸颊,很害怕有一天也会散发出他那种味道。

开了六七分钟,停在一座老式居民楼下,老伯颇为吃力地下车,感叹道:“还真没坐过这种电动车。”

“我也是第一次开。”我蹲下身锁车,随口开了个玩笑。

“啊?”他诧异道。

“没有啦。”我站起来笑笑,看到右前方有一家药店,就建议道,“去买瓶红花油什么的吧。”

“不用了,家里面有,回去涂上点就行。”他把衬衫在裤腰里重新掖好,提了提裤子。

在楼道里,我开始扶着他上楼。旧楼房采光不好,大白天也昏昏暗暗的,楼梯扶手落满了灰尘,台阶又高又窄,空气里有一股旧纸堆的味道,如果是正午,在外面猛晒了一阵太阳后再闯进来,肯定感觉很舒适畅快。

到了三楼,我们停在一扇墨绿色的防盗门前,他喘了会儿气,掏出钥匙开门,招呼道:“进来坐坐。”

我只想早点回去洗个澡,开着空调躺倒在床上,就微笑着拒绝了。

“坐一下喝点东西再走吧。”他语速很快地说完,带着点类似于期望的神情看着我。

喝杯茶而已,那就喝吧,我在心里想道,跟着他进去了。

客厅装修得挺雅致,铺着米褐色的瓷砖,土黄色的皮沙发,红木茶几上整齐地堆着一叠报纸,墙上贴着灰色系的菱形壁纸,墙边有一个刻着花鸟鱼虫纹样的中式矮柜,上面摆着大屏幕电视机。光线通过另一个房间穿进来,多少有些黯淡,一切都很规整干净,但同时有某种空洞洞的气味,像是没有人居住过的样板房。连茶几旁边的垃圾桶,都套着崭新的蓝色垃圾袋,里面只有一团揉皱的白纸。

“冰箱里有凉茶、牛奶、果汁什么的,厨房那边,喜欢喝哪个自己拿。”

我应了一声,朝着他指的方向走到厨房,亮锃锃的一溜儿厨具,红木圆形餐桌,但没有一点油烟、或者食物的味道,打开冰箱,里面有一排鸡蛋,三个西红柿,用保鲜膜包着的半个西瓜,瓶瓶罐罐各种饮料,但没有啤酒,一时间倒是很想喝,来缓解这个屋子带来的过分空荡的感觉。

拿了瓶橙汁,回到客厅,老伯已经在沙发上坐下了,也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碟核桃肉,摆在茶几上。我不知道说什么,就拧开橙汁喝了几口,浓缩的,带点苦味。

“家里很久没人来过了。”他双手交叉拢着肚子,慢慢地说道,就像在陈诉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事实。

“看着很干净,天天打扫卫生来着?”

“一个人没事就拖拖地、擦擦桌子,老伴去东北儿子媳妇家两个月了,”他笑了笑,站起身来,“不过就算她在家,房子也是我打扫,我喜欢做这个。别人喜欢下棋、遛鸟、听戏,我喜欢打扫卫生,都一个样。”

我想想也是,又喝了两大口橙汁,看着他走进卧室,出来时手上多了一瓶红花油。

“以前还做饭,孙女最喜欢吃我做的蛋黄虾仁,现在做饭倒麻烦了,自己一天也吃不完,干脆到外面去吃。旁边一张张桌子上都是人,吃饭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听着听着一顿饭就完了。”他重新在沙发上坐下来,拧开红花油的盖子,一股辛烈的药油味扑鼻而来。

“腿还疼吗?”橙汁已经喝了三分之二,我打算喝完就回去。

他摇头,从盖子里抽出一团棉花,浸满药油后在脚腕上涂着:“你现在下班,那上班是在夜里?”

“是啊。”

“那挺辛苦的,还是学生?”

我点点头,他又问:“在哪个学校?”

我说了大学名称,他听了后没有再说什么,慢慢地把盖子盖回去,站起来,慢慢地朝卧室走去。

手中的瓶子空了,我一抬手投进垃圾袋,等着他从卧室里出来就告辞。

“有个房间想请你看看。”老伯出现在卧室门口,颇为认真地说道。整个人有一部分在阴影里,白发柔顺地垂在额头上,眼睛显得更深陷了,面部没什么刻意的表情,但看上去还是有着某种愁苦,白色衬衫上多了几道褶皱,衣摆微微地从裤腰里鼓出来。

我固然觉得莫名其妙,但又想不出理由拒绝,也就在他向左拐的时候跟了过去。

走过短短的一段走廊,有一个关着门的房间,门被均匀地涂成湖蓝色,他旋转了一下把手,推开门。里面由于窗帘被拉开在一侧,显得还挺亮堂,但非常凌乱,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纸箱子,书本、DVD、包、化妆品等等也随处散落,看起来就像主人要搬走,打包的过程刚进行到一半。

虽然还是早晨,但由于是朝阳的房间,已经被太阳晒得有了些温度。明晃晃的阳光,扔得乱七八糟的物件,都让我觉得这个房间待起来比客厅厨房舒服。他走到窗边,推开蓝色的玻璃窗,夏日的微风从外面吹进来,带了点汽车尾气的味道、路边梧桐叶的味道。

淡紫色的墙上挂着一面穿衣镜,我稍稍转过身,就看到了里面的自己,熬夜后没什么神采的眼睛,旧旧的大T恤,虽然没出多少汗,但身上还是觉得黏糊糊的。镜子旁边是一张单人床,床单和被套都是斑马条纹,床脚倚着一只半米多高的黑色木雕人偶。四周的墙上错落地贴着几幅风景画,几张泛黄的奖状。靠窗的书桌铺着绿色格子亚麻布,上面压一块玻璃,桌子上除了一堆硬皮世界名著,还有一盏台灯,一盆芦荟,两顶宽檐帽。

总的来说,是一间普通的年轻女孩的房间,住了很久,留有童年时代的痕迹,但也许很快就要搬走了。

“喜欢夏天吗?”老伯靠在窗边,忽然这样问道。

“还行,虽然挺热的,但可以喝冷饮,可以下河游泳。”我小心翼翼地绕过满地的东西,向前走了几步。

“她也喜欢,”他笑了笑,补充道,“我孙女,是喜欢夏天的啊,虽然太阳晒得猛了也抱怨,但一到夏天就比平时开心,下班后买个西瓜回来冰着,晚上和我们一起去西湖边散个步。”

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上大学那会儿,她也去肯德基打工。”

我可以感受到风拂过了衣角,风中的温度在一点点上升,米黄色的窗帘飘到了他的大腿上。

他把窗帘拨开,蹒跚地走到书桌边,拉开椅子坐下,脸依旧转向我,说道:“想不明白的是,上个夏天,她忽然厌倦了,也不是讨厌夏天,只是觉得四季变得太慢,夏天持续得太久,天天同样的太阳、高温,吃西瓜、绿豆汤,穿那么几套衣服。她突发奇想,想马上过冬天,就是那种前一天还是三四十度,穿件短袖上衣,脸上汗流个不停,然后第二天气温变成零下,棉袄围巾裹成粽子,呼出来的气白茫茫的,可能还下场雪。她起了这个念头后,怎么都忘不了,干脆连工作都辞了,买好机票打算直接飞智利首都,我们这边夏天时那边正好冬天,但为什么单单选了智利,也不知道,结果,坐的那班飞机失事了。还是不明白她哪里冒出来的念头啊,她走了之后我一直在想,一直在想也弄不清楚。不过其实,弄不弄得清楚也是无所谓的事情了吧。”

这时候我或许该安慰他几句,但也不知道如何开口,至于她孙女为什么忽然想去智利换一个季节生活,倒并不是特别难以理解。

“有时候,确实也觉得四季变换得太缓慢了啊。”我轻轻叹了一口气。起床,吃饭,学习,上班工作,睡觉,周围的事情本来就没什么变化,就想着自然环境忽然变了会怎么样。它如果不是渐进性的,一天烈日一天大雪,会不会很有意思呢,我有些被这个想法吸引住了。

他点点头,好像在试图理解我的这句话,隔了一会儿张望了一圈房间,声音渐渐低下去:“也许吧。去智利前婚期都订了,大学时代开始交往的男朋友,四五年了感情很稳定,家里东西都整理了一半,准备搬到新房去。”

我想到自己的男朋友,试图回忆起昨天的通话内容,却什么都想不起来,也许,他昨天没有打电话来?愣了一下后,我问道:“以前一直住这里?”

“是啊,父母都在外地做生意,从小和我们一起住,在这边上学,这边教育资源好,她也肯用功,不用费心,成绩一直就很优秀。大学时去了北京,毕业后又回杭州进了银行工作。”他停顿了一会儿,露出一个苦笑,“和你说这么多,又是第一次见面,怕是有些奇怪吧?”

确实有些奇怪,莫名其妙地进入一个去世的陌生女孩的房间。我常常还在想着以后会过一种怎样的生活,想着渡过这段时期,想着有什么目标有什么意义,她却已经丧失了生活,是无可挽回地丧失了。

他没有等我回答,又说道:“总觉得有人看到她的房间,听到关于她的一些事,她曾经的存在,作为一个事实,会变得更为牢靠一些。或者说,她像是没有走得那么远,没有完全不见了。大概还是没能解释清楚,但作为我,这样做之后宽慰很多。”

我打了个哈欠,微微皱起眉头:“听你这么说,多少明白了些。”

地上的阳光长了一寸,室内的气温渐渐地更趋向典型性的夏天,我把被风吹起的头发夹到耳后,空气中飘着亮闪闪的灰尘,但地上、床铺上、书桌上都是干干净净的,看来老伯虽然没有移动乱糟糟的物品,但定期给房间打扫卫生来着。我走到窗边,太阳照到了身上,从敞开的窗户看出去,外面是一派繁忙的街景,长龙似的车队,行色匆匆的行人,报刊亭上滚动着红色字体的新闻,梧桐树遮蔽了半条街道。

我看了一分钟左右,转过身:“倒是有些能理解她的心情,完全不同的季节,急剧的变化,烈日和积雪吧,带来的感觉完全不一样,通过改变一些东西,想证明自身的什么。我也解释不清楚,但似乎明白这种冲动。”

他静静地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我离开窗边,向他告辞。

“真不好意思,耽误了你这些时间,”他说着站了起来,“还有,谢谢你送我回来。”

“应该的事嘛。”我说。

他打开衣柜,从里面拿出一件薄荷绿色的连衣裙,样式很简单,但质地和剪裁都不错,他把裙子装入一个纸袋子,朝我递过来:“这请收下可以吗?新买的还没来得及穿……拿回去如果不想穿,放着就是。”

“啊?”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收下,“很漂亮啊。”

他笑了:“也许哪天路过,能看到你穿着它。不知道她穿上这件裙子的话,是什么样子哪。”

我们走出房间,穿过走廊、客厅,客厅还是很昏暗,几乎没有什么气味,显得不大真实,我揉了揉眼睛,蹲下来穿好鞋子。他在后面,一直看着我走下楼梯。从房子里出来,站在阳光下时,大口地吸了口气,仰起头看了看夏日湛蓝的天空,累夜的疲倦开始涌上来。

途中路过一家粥店,停好电动车,进去吃了南瓜粥和荷包蛋,握着勺子时眼皮沉重极了,很想就此睡过去。勉强打起精神走回阳光下,一路开车回到宿舍,用冷水冲了澡,换上干净的长T恤,看看手机才九点多,却觉得过了最漫长的一个早上。关掉手机后,就爬到床上沉沉睡了过去,似乎,从来没有这么疲倦过。

那件连衣裙连同袋子一起一直塞在柜子最里面,直到暑假快结束的时候,穿着睡衣去柜子里翻衣服,偶然看到,就拿出来穿到了身上,尺寸差不多合适,颜色和晒黑的皮肤配在一起,也有一种清爽健康的味道。

一同打工的学生果然到八月就不见了,我一个人大概上了三四天夜班,然后又来了另一个大一的男生。依旧看书、听音乐、兜风、吃饭、上班,但没有继续和原来的男朋友通电话,我单方面提出分手,他考虑了一天,颇为平静地同意了。这个结局,倒也是预料之中的。

和那个常常凌晨来店里喝咖啡的人上了三次床,但没有确立关系,他也在九月份就离开了杭州。有两次是在白天,一次在夜里,工作正好轮休的时候。他的房子很小,一间卧室,一间厨房,卧室里隔出一块玻璃浴室,外面地上铺着一张床垫和草席,书本、杯子、碟片、外套等等都散落在草席四周,窗帘是深蓝色的,有风的时候会飘起来。

汗淋淋地躺在草席上,总是他先睡过去。

凌晨开着窗,吹进来的风带着些微热度,天气就那样透过皮肤,进入自己的身体。时间那么长又那么短,简直不知道要拿当下的这一刻怎么样好。看着旁边躺着的他,觉得有些迷茫、乏力,又忍不住想笑,月光下,从裤子口袋里跑出来的硬币,静静地躺在地上。那个时刻,时光存在的形态特别明显,昼夜交替,雾气朦胧里天边泛起微光,新的一天缓缓展开,地上变淡的影子,接近透明的月亮,带着露水味的空气。某种最深层的事物,几乎触手可及。一时间,很有些渴望,长夜可以无荒,想挽留一些东西,又想改变一些东西。

对于这个年纪的我来说,一切都不大确定,既害怕停滞,又担心变得太快。总之,是一个找不到方向、莫名其妙的时期。

穿着薄荷绿色连衣裙的那一天,我去店里辞了工作,开学升大四,要写毕业论文,还打算正经找个单位实习。辞完职后,他从马路对面的家里出来,我们一起坐着喝可乐和冰爽茶,没说什么话。喝完后,我们推开门出去,下午的太阳烤得树叶都快要融化的样子,四周没什么行人,只有车子不停地驶来驶去,他打了个哈欠,那个样子确实很像猫。

“那我走了。”他慢慢地、轻声地说,声音简直快被吸进阳光里。

我点点头,也转身向右走去,走了几步,就感到头顶发烫,手指也因为过热有些发胀,手心有汗。回过身去看的时候,他已经走到马路中间,穿着灰色T恤的身影很快就淹没在车流之间。到底伤不伤心呢,弄不清楚,大概多少有一点。

几乎没有风,站在那里时裙摆一动不动,后背能感到雪纺的料子,带着汗贴在皮肤上。如果老伯路过,他就会看到我穿这条裙子的样子了,他或许是希望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