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移植的非均态效果:对立法听证、价格听证和征地听证的比较研究
2013-11-13齐睿成金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430074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6期
齐睿,成金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矿产资源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湖北武汉 430074
制度移植是后发国家学习先发国家优秀制度的重要途径,但其效果一直是个难题。被移植的制度,尤其是强制性移植的制度,首先要得到意识形态和法律的认可,然后要被其所影响的社会成员所接受和学习,不断内化,才能从法律文字表述的规则逐渐转化为能够切实影响社会生活的“活制度”。同一制度,在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移植以后,其效果并不相同,有学者称之为非均态化[1]。对制度移植效果的整体性探讨颇多[2][3],但对同一制度的非均态效果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希望能通过对听证制度在立法、价格和征地三个不同领域的有效性的比较分析,对这一现象进行初步探讨。
一、一种制度,三种境遇
听证制度因其在欧美等国社会管理的公众参与过程中表现出的巨大积极作用而备受关注,很多国家都将建立完善的听证制度视做推进政治民主化、提高行政科学化的改革良药。20世纪80年代后期,中国的改革先行地区开始试点公共价格决策听证,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行政处罚、价格调整、立法决策等领域开始建立全国层面的听证制度[4]3。2004年《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出台,要求建立包括征地听证、信访听证和规划听证等的国土资源管理听证制度。听证制度在这些领域的移植,长的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短的也将近十年,但在不同领域中,这一外来制度的活力并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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