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德国科研体系组织形式比较
2013-09-21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处研究员谭华
中国农村科技 2013年1期
文│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处研究员 谭华
作为科技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德国在基础与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位居世界前列。德国蓬勃的创新力,与其分工明确、统筹互补、高效运作的多层次科研体系密不可分。笔者2012年9月2~22日,参加了科技部人事司赴德国公共管理行政培训班,对德国的科研体系进行了考察学习。
德国科研体系的组织形式及特点
德国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主要有四类组织形式,分别是企业所属研究机构、高等院校所属研究机构、独立公立研究机构、联邦或各州直属研究机构。除企业研究机构属于营利性研究机构外,其他均属非营利研究机构。根据法人性质和经费渠道不同各有特点。
一是企业研究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主要从事产品技术研究、开发与服务。为了实现资源共享,降低研发成本,中小企业成立联合研究机构,强化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德国80%的大企业拥有独立研发机构,德国研发投入总量的2/3来自企业。
二是高等院校所属研究机构。德国的高等院校科研体系比较庞大,是基础理论、应用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德国科研力量的主力,为国家培养后备科研队伍、保障科研可持续的发展。此外,大学与产业界联系紧密,德国国家和州的法规鼓励大学教师与产业界联系,允许教师开办个人公司和研究所。德国大学的校长是选举产生的。科研经费主要来自联邦、州、企业和欧盟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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