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黄金大米”事件
2013-09-21张云飞
中国农村科技 2013年1期
文│本刊特约记者 张云飞
“黄金大米”试验中国部分项目主要负责人荫士安没有想到,当时的一念之差,竟会酿成一场轩然大波,引人追索与叹息。
2012年1 2月6日,中国疾控中心、浙江省医科院和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发布关于“黄金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称“黄金大米”试验的确于2008年6月在湖南省江口镇中心小学开展,有25名儿童于当年6月2日中午,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处罚。这一缘起于十年前、掀起3个多月舆论风暴的“黄金大米”之谜终于揭底。疑云散尽,留给人们的是深深地思索。
“黄金大米”事件真相
据了解,“黄金大米”项目于2002年12月由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IH)批准,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美国塔夫茨大学汤光文、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荫士安和浙江省医科院王茵是项目负责人。
2003年9月,荫士安以课题中国部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了美国NIH课题合作协议书。
2003年11月,浙江省医科院伦理审查委员会通过了美国NIH项目的伦理审查。
2004年8月,塔夫茨大学与浙江省医科院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备忘录,合作项目负责人是汤光文,中方负责人是荫士安和王茵。

黄金大米,又名“金色大米”,是一种转基因大米,由美国先正达公司研发。
2008年,该项目被转移至湖南省衡南县,与荫士安在该地开展的国内项目“植物中类胡萝卜素在儿童体内转化成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合并进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