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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岚:民生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

2013-09-05陈桂龙

中国建设信息化 2013年7期
关键词:江苏城乡住房

◎ 本刊记者 陈桂龙

“我今年带来的议案是建议国家尽快立法确定住房保障基本制度,明确地方构建长效管理的住房保障体系责任和制度框架”。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岚告诉记者。对于周岚而言,上一届是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参加两会,此届重新履新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上会。住房保障工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对此她提出了自已的建议,“今年江苏将试点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择优培育小城镇,重点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中心镇。未来五年,江苏将继续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牢牢确立‘生态优先’的城乡建设发展新模式。”

住房保障:廉租房公租房并轨

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显示,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的新开工量定在了630万套,基本建成量为470万套。而对于商品房体系,也将再延续调控的主基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抓紧完善稳定房价工作责任制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体系,健全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长效机制。

周岚对记者表示,如果能够提供尤其是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加大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给消费者多元化的选择,就能既抑制投机性需求,又保障刚性需求人群的利益。

江苏是在“十一五时期”率先实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全覆盖之后,与时俱进,提出“十二五时期”的住房保障目标是“实现两有两覆盖”,同时提出按照“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的原则,率先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近年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被江苏省委省政府列为民生幸福工程的六大重点任务之一,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民生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江苏省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2012年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从目标、内容、方式、制度等方面建构了江苏住房保障体系。

在保障对象上,江苏明确将住房保障对象概括为“两类家庭和两种人群”,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有稳定劳动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

对各类型保障房也有特定的保障人群:廉租住房制度面向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经适房制度用于解决有一定购买能力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制度则用于解决买不起经适房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江苏省政府层面,在土地、资金上都给予了很大的支持。涉及到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项目,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单列、专地专供制度。在资金上,江苏除了各个地方政府资金投入之外,也按土地出让净收益10%的比例提取资金建设。

除了省财政体系的引导资金外、一些行政收费免除之外,对于地方为了完成建设量而设立的投融资平台,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信托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省里也是支持的。

“保证江苏的保障房数据不掺水分,除了行政监督、落实责任目标之外,非常重要的是社会监督,所以我们搭建了住房保障建设数据库。”周岚告诉记者,这个数据库是向社会各界公开的,“在这个数据库里每个城市多少万套保障房?有哪几个项目的构成?项目的边界在哪里?规划图是什么、保障型的房源是什么?都标注的一清二楚,老百姓都可以看到。”

周岚说,今年江苏将试点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按照统一标准规划建设,根据不同的保障对象分档分级设置租金,如低保人员租赁补贴最高,新就业人员租赁补贴相对较少。这样一来,规划建设清晰简化了,政府部门管理也更加精准。

同时,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筹集方式也要拓展。周岚认为,在保障房建设初期,建设一批适合保障人群的住房是相当必要的,不过,社会上有不少闲置房源完全可以盘活,为此,江苏将开展公租房筹集方式多元化试点,住房保障部门从市场上收集闲置房源,并建立一个信息平台,将保障对象的具体需求信息与之进行比对,通过需求、面积、租金等多方面比对,从而进行精细化管理。

在周岚看来,多元化筹集公租房房源,是一条“多、快、好、省”的新路子。“多”,是因为盘活了社会存量资源,政府可以用同样的钱拿到更多的保障房源;“快”,是因为现在很多保障房建造周期都是几年时间,从社会上筹集的房源多为现房,节省了建造周期,拿房时间缩短;“好”,是因为既减少了闲置房,避免了社会资源浪费,提供住房的业主又增加了财产性收入;“省”,是因为现在大量资金积淀在建造成本上,改用转租方式又节省大量资金。例如,政府与业主订立长期租赁合同,按照市场价的100%来收购房源,转租可能收取市场价70%的租金,那么政府需要补贴的仅是30%的租金差额。

“对于保障对象来说,由于是从社会上筹资的保障房源,往往地点更为分散,保障对象的选择余地更大,他可以选择工作单位或小孩学校附近的房源,从而降低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当然,这种新模式对住房保障部门的管理水平要求更高,对规范公平、透明公开的操作办法要求更高,不过,我相信以江苏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水平,完全有能力在全国先行先试。”

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

目前,江苏省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3%,远高于全国50%的平均水平。江苏过去三十多年间增加的城镇人口总共超过四千万,同期江苏城镇的人均住房面积从6平方米增长到30平方米以上,城市道路、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短缺状况得到改变。

周岚对十八大后国家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是聚焦“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围绕转移人口市民化,有效降低城镇化的门槛。从住房和城乡建设角度看,不仅要为转移人口的进程提供足够的住房保障支撑,从一开始就要关注城镇低收入住房群体、关注“夹心层”和务工人员;还要围绕着人的需求,注重老百姓关心的人居环境改善,促进城市就业岗位的形成,城市建设与城市服务业培育互动起来。

二是要更加强调城镇化的“同步协调”。从江苏情况看,一个比较重要的方面就是“软硬件协调”,要在空间规划、基础设施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加注重人口流动增加后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和谐。还有一个需要协调的就是城镇建设的“地上地下同步”,加强地下管网承载力的提升,加强管线协调和地下综合空间利用。

三是要大力推进“生态优先的城镇化”。应根据自然山水背景和生态平衡要求确定增长的边界。要讲求土地节约和生态维护,走空间集约紧凑、资源能源节约高效的节约型城乡建设道路。

四是要更加突出“空间特色的文化彰显”。文化是城市的灵魂,空间是文化特色的直观显现,更是一种文化环境。未来要更加关注城乡建设品质的提升,努力塑造高品质的城乡空间、精品建筑和经典园林。

五是要更加重视“城乡发展共赢”,通过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双轮推动,通过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的实施,使得乡村在城乡结构重组中不应该是人才、资源流失,而是能够实现与城市的优势互补和发展协同,从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通过城乡统筹逐渐融合到城乡发展一体化中来。

据了解,新一轮的《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指出,江苏将择优培育小城镇,重点培育一批省级重点中心镇。周岚说,“有条件的小城镇要加快发展成为集聚10万人以上的现代新型小城市,以探索江苏省新型城镇化发展之路。”

周岚介绍,当前,由于对小城镇建设重视不够、集聚吸纳功能不完善,导致“人口城市化”滞后于“土地城市化”现象出现。这一难题亟待通过城乡发展一体化来破解。同时,城乡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仍存在不小差距,必须加快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科学布局、合理分工、集约发展。大城市重在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增强中心城市综合功能,着力解决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等问题,防治“城市病”;中小城市要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发挥对内辐射带动作用;小城镇要围绕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需要,着力解决生活集中、服务“三农”、商贸流通、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问题。

生态优先:探索新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殷切希望江苏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蓝天碧水”工程,让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献。

2013年,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并作为今年一号文件下发,这也成为今年江苏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

周岚认为,在城镇化建设上,也应该大力推进“生态优先”。应该根据自然山水背景和生态平衡要求确定增长的边界。在建设时,要抓住快速城镇化阶段大量建造的机会,推进绿色建筑,同步推进低碳生态城镇规划建设,走空间集约紧凑、资源能源节约高效的节约型城乡建设道路。

“我们鼓励具有特色产业、文化积淀、生态魅力的小城镇个性化发展,建设一批工业商贸强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生态宜居城镇。”周岚说,今年江苏省将结合“重点中心镇培育计划”实施,启动10个左右“综合规划建设示范镇”创建工作,新建农民集中居住点,将突出城乡空间特色差异化,探索符合当代农民需求、体现乡村特点的规划建设模式。

其实城乡之间的不均衡也是江苏部分地区发展的短板,各地近年来在推进城乡一体发展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刚刚进行了区划调整的南京市11个城乡统筹试点镇街法定规划已全部完成。“我们正在逐步撤并农村规模较小、布点分散的非规划布点村庄,着力打造一批城区面积3~5平方公里、人口规模2万左右的新市镇。”

2010年,“江苏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2012年再获“迪拜国际改善居住环境全球百佳范例奖”;2011年“江苏省推进节约型城乡建设实践”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这一个个奖项的背后,是江苏在全国率先提出节约型城乡建设的理念,把资源节约、建设集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理念推广到城乡规划建设的全领域的成功转型。

“从2013年起,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和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面按照国家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到2015年,城镇新建和改造项目要全部达到江苏省低碳绿色建筑标准。”周岚介绍说,节约型城乡建设的深入推进,显著提升了建设领域对全社会节能减排的贡献率。

周岚告诉记者,江苏在节能建筑规模、星级绿色建筑数量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五年间,江苏全省已建成节能建筑64153万平方米,累计实现节能量达1630万吨标准煤,减少社会能源费支出约300亿元。

生态优先——江苏未来城乡建设发展的新模式,必将为江苏的美好城乡建设注入持久的活力。

展望未来:民生为先建设美丽江苏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建设美丽中国”等重要论述,对江苏各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周岚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江苏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的决策部署,以“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更加突出民生为先、城乡统筹、生态文明、品质提升、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努力走出具有江苏特色的城乡统筹、集约高效、低碳生态、和谐幸福的城乡建设发展道路,不断丰富“美丽中国”在江苏建设的实践探索,让人民群众通过住房城乡建设的成果,增强幸福感和满意度。

周岚介绍,今后5年,江苏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主要目标是:建设领域各项民生指标保持全国领先、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节约型城乡建设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建设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这‘五个领先’将是我们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尤其是‘建设领域各项民生指标保持全国领先’这一目标,更是重中之重。”周岚说。

据了解,未来五年,江苏力争城乡居民居住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和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分别达到90%和70%。具有江苏特色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全国率先得到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住房保障支撑有力。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及支持住房困难家庭购房贷款总额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城镇供水水质106项指标升级达标工作在全国率先全覆盖。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全国领先。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和数字的背后显示的是江苏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决心和意志,这些关乎民生的行动指标也必将为美丽江苏的建设注入奋斗的动力。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江苏将大力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十件民生实事。一是完成全省一半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二是全面完成国家的农村家庭危房改造任务;三是形成200万套(间)以上住房保障能力;四是住房公积金支持20万户以上的职工贷款购房;五是全力打造10分钟公园绿地便民服务圈;六是加快推进城市自来水厂106项水质标准全达标;七是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超过80%;八是加快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制镇全覆盖;九是实现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覆盖;十是建筑业带动苏北农村劳动力就业超过100万。

“民生,一头连着党心,一头牵着民意,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结点。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提高社会发展的水平,是江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更是我省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之路上迈出的重要一步。”周岚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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