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乡村建设农民主体作用的历史考察及启示
2013-08-15刘贤伍顾正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4期
刘贤伍 顾正锐
(长丰县委党校教研室,安徽合肥231100)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美丽中国,安徽作出了举全省之力建设美好乡村的重大举措。随之,合肥市全面启动美好乡村建设,提出要通过美好乡村建设,把城乡建设得一样美,农村通过环境的综合整治甚至要比城里更美。如何建设美好乡村,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上看,都是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课题。
一、美好乡村建设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实践依据
美好乡村建设是一项复杂而又庞大的系统工程,我们正处在摸索和实践之中。在当前合肥全市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热潮中,我们很有必要去研究、分析和借鉴国内外新农村建设中如何激发和调动农民主体积极性的成功经验,为合肥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借鉴。
(一)国外乡村建设农民主体作用的主要依据
1、韩国新村运动农民主体作用的历史考察
20世纪七十年代,韩国在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新村运动。在新村运动中,韩国政府非常重视和充分发挥农民参与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自发建设家乡。韩国新村运动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主要做法⑴是政府支持农业发展,与农民形成伙伴关系。在韩国新村运动中,政府的主要功能是扶持、帮助和引导,激发和调动农民主体自我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自我建设,两者是相得益彰的,是伙伴关系。新村建设初期阶段,韩国政府采用了多种支持和帮扶形式,如免费支援新村建设所用的水泥等,后来还设立新村建设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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