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培育新型农民的重要性*
2013-08-15杨海波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杨海波
(楚雄师范学院,云南 楚雄 675000)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我国目前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后提出的一项任务,是全面构建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破解当前“三农”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和总体要求来建设。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充分体现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终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而农民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科技文化素质,用知识武装头脑,从而改变单一靠体力劳动来改善自己生活的旧路,走一条靠知识提高自身素质、靠科技走向富裕的道路。[1](P143)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2](P23)这无疑为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明确了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即新型农民。
与传统的农民相比,新型农民是“四有”农民:第一,新型农民是有理想、有追求的农民。几千年来,我国农民一直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他们信息闭塞、思想保守、目光短浅,无远大的理想追求;他们害怕风险、不敢投资、得过且过,而新型农民绝不满足于眼前的既得利益,勇于追求新的生活,面对今天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他们敢于创新,勇于进取,有较强的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并且富有事业心和拼搏精神,有共同富裕的理想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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