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实践与思考*——以 “布朗族弹唱”为例
2013-08-15黄彩文子志月
楚雄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文化
黄彩文 子志月
(云南民族大学,云南 昆明 650031;云南大学,云南 昆明 650091)
布朗族是云南省的特有民族、跨境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之一,自称“阿佤”或“阿娃”,历史上有“蒲满”、 “乌”、 “翁拱”、“蒲人”、“朴子蛮”等诸多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本民族意愿统称为布朗族。史学界一般认为布朗族源自古老的濮曼族群,与佤族和德昂族有着族属渊源关系,语言上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佤德昂语支。现有人口约10万人,主要分布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勐海、勐腊、景洪,临沧市的双江、永德、镇康、云县、耿马,保山市的施甸、昌宁及普洱市的澜沧、墨江,红河州的金平县等地的山区和半山区,少数散居或杂居在坝区。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和生产生活实践中,布朗族创造并承续了大量内容丰富的民族传统文化,为我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近年来,面对全球化和现代化的冲击以及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布朗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迁,这一方面带来了布朗族群众价值观念的深刻变化,另一方面也给布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此,本文通过对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布朗族弹唱”保护情况的考察,探讨布朗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特征
文化是一个国家的重要标志,是一个民族的血脉,是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文明的结晶和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文化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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