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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思考

2013-08-15李碧君

关键词:法律管理发展

李碧君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一)社会管理创新的展望

在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创新社会管理是维护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和谐至上的社会管理创新原则,按照大部分居民的愿望打破非正当利益之间的联系,用洽谈、沟通、分析、召开听证会等有效路径,化解社会不安因素和矛盾,走向和平共处的科学发展道路。

(二)化解矛盾,协调利益

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制度和规定有待创新,例如维稳部门对下级的工作实行零指导和一票否决的规定,贯彻“消除矛盾苗头,息事宁人”“矛盾在哪里发生,就在哪里解决”的要求,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只顾表面和谐而不从更深的层面思考问题,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只会酿成社会摩擦与矛盾持续累积直到不可调解。我们知道,和睦的国家秩序是由博弈与调解构建出来的,也就是靠博弈与调解来持续的,这就要求国家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创新。要进行管理创新,必须建立健全国家社会利益调解制度,各部门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与制度,通过一定的渠道来沟通和磋商,积极化解每种利益摩擦与矛盾,从而实现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内涵

(一)社会管理内涵

所谓社会管理,就是国家通过政府和社会组织所有社会活动进行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的过程。社会管理是我国政府管理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管理活动的核心体现,是对人民大众的一种责任。现在的社会管理有很多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体现;二是以社会组织为主导的社会自我管理模式,也称社会自治管理。总起来说,现代社会管理就是以政府管理为主导、以社会机构参加管理为栋梁、以一些基础机构自治为基础的社会公众参与互动的过程。

(二)社会管理创新内涵

在我国现有国情下,政府机构与社会机构共同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根据我国文化、经济、政治、思想和社会的发展目标,总结过去的社会发展经验和现在的社会发展规律,并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社会管理经验和社会管理制度,积极摸索并引进新的管理机制,对传统社会管理方式进行革新和整合,构建科学的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从而实现中国社会管理创新的目标。创新社会管理对发展中国家尤为重要。发展中国家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创新管理可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保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成为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证。

现代化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共同组成了我国社会管理的体系。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既要依照原有的社会管理成熟模式,又要利用原有的社会管理的内在动力条件;在实践中,我国的社会管理创新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取得了积极成果,在坚持科学发展的前提下,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快速创新,是我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三、在法律上的社会管理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依据法律存在

社会管理创新是国家在一定经济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这里讲的“新”是根据实际情况整合,从实际出发确定的一个目的很明确的要求,这是社会管理目标化、方针化的一个大工程。社会管理创新改革要有先进的思想为指导。“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制下,在整体致力于全方位根据依法治国基础策略、加速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趋势下,加大和创新社会管理,一定会形成依法管理的观念。”依法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所在。在社会管理创新观念上,首先要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不能仅仅是走马观花式的法治,应体现其“以人为本”的实质内涵;一种法治体系的建立,要考虑维护所有社会阶层的利益,依法创新社会管理在立法阶段就要考虑到社会的多元化特点,兼顾各方诉求。其次,“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社会创新管理观念是对法律理念的最直观表述。

只有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才能得到多数社会成员的遵守,并在一定的时间内保持稳定性。社会成员以此为参照从事各种社会活动,从而确保社会在一个稳定的环境中健康发展。由此看出,优质的法律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保证。有别于此,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我们对上层建筑进行适时调整,以适合社会发展规律。这样一来,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创新管理的创新性就产生了矛盾。要创新,就不可避免地要触及法律的稳定性;同时,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面临怎样创新才能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的问题,这类矛盾在社会管理领域普遍存在。

(二)法律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机联系

(1)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是一个整体。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自身从根本上看是一个整体,这是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相互约束的体现。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社会管理创新以法律的目标和原则为重要依据,反过来,宏观的社会管理创新又是由众多基本的社会管理目标和原则决定的。缺少这些基本的社会管理创新和法律,或者它们之间没有相互配合和联系,那么,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存在和发展奠定的基础也就不存在。

(2)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的互动。社会管理创新与法律需求不间断地和外部环境互相交流能量、物资和信息,由此不断发展变化。社会管理自身需要不断调整,即使解决了一个社会难题,也不能因此就能制定出完美的社会问题解决方案。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在与社会空间的互相作用中,经常整合和修正,才能慢慢提高质量。社会创新管理与法律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之间相互调整互动,并作用于社会空间,其结局还会经过社会创新管理与法律估算等过程干扰到下一次的社会创新管理与法律制作。此外,管理法律还包含全面性、结构性、层次性和结合性等特点,其中全面性是最重要的。所以,我们研究社会创新管理和实行社会创新管理,就应该有全局观念,综观整体,系统协作。这也是当前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的重要理念。

四、对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思考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动立法

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法律层面上的保障。我国目前的社会管理创新还缺少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保障,要推进我国有关法律的立法建设和制度完善,有效整合全国的社会管理创新,从而构建社会管理创新发展的科学机制。

(1)加强立法规范政府行为。我国政府部门在社会环境中居于主导地位,对整个社会起着指引、规范、向导的作用,在社会管理中也有非常关键的作用,政府管理活动规模覆盖了社会各个角落,在有些状况下,政府部门有可能侵害社会成员的合理权益。所以,在立法方面对政府作为进行有效规范和指导,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程的关键要素。

(2)依法规范市场经济建设。目前我国正处在革新阶段,国家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市场条件下,社会多元化发展,各个社会阶层都提出了自己的利益诉求,这种诉求只有通过市场机制得以实现才是公平的,因此,发展市场经济,遵守市场规律,以此为杠杆调节各方权利义务都必须依照法律给予清晰的规范;同时,要确保市场经济按市场规律运转和良性竞争的实效性,以及克服市场经济的不足所存在的茫然性、自发性、滞后性问题,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也需要加快法制建设。此外,由于市场经济的自然属性和全球化的发展,为了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更需要依照法律保证和规整目前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只有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经济,才能促进我国社会管理创新。

(二)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

实行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行使行政职权,做到依法行政。各级政府是我国实行社会创新管理的主要执行者,其如何运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对于我国实现社会创新管理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各级国家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行使职权,国家要严格立法,加强制度建设,明确社会管理责任,有效推动政府管理模式与职能的创新,强化行政策略的构建,把政府职能转换到改善民生、提供公共服务、调整经济结构、维护社会秩序上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

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民主法治水平的重要砝码。推动社会创新管理,更离不开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社会创新管理,必须要求社会公众普遍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这是促进我国社会创新管理的前提条件。在实践中,要加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只有全社会民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我国的法制建设才能取得更大进步,才能推动我国社会创新管理向更高层次迈进。

[1]孟祥生.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J].经营与管理,2012(7).

[2]陈天林.社会矛盾分析与社会管理[J].党政干部学刊,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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