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动因调查
2013-08-13姜志华沈奇泰松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3年2期
□文/姜志华沈奇泰松
(1.浙江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2.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浙江·杭州)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成绩斐然。到2010年末,我国GDP总量达到39.8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0倍左右,而且首次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然而,在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建设却不容乐观,山西黑砖窑事件、三聚氰胺事件、地沟油事件一次次刺激着国人的神经。如何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和实践已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本文对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进行分析和调查,以期发现激励我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真正原因,以此为基础提出推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针对性建议。
一、Schwartz&Carroll的企业社会责任模型
Schwartz&Carroll(2003)针对Carroll四分企业社会责任概念模型的不足(金字塔排列、慈善责任的单列、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的不完善)提出企业社会责任的三个维度,即经济维度、法律维度和伦理维度。其中,经济维度是指对企业有直接或间接正向经济效益的活动;法律维度是指企业对法律要求(已明文规定或被预期)的反应;伦理维度是指大众或利益相关者期望的道德责任。许多学者在讨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时借鉴Schwartz&Carroll的概念模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主要有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笔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动因、制度动因和伦理动因可以进一步界定为外部的动因和内部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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