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权力分治现象:以哈佛大学文理学院终身教职晋升为例
2013-06-24高文豪
教师教育研究 2013年6期
关键词:教师
高文豪,陈 超
(南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天津 300071)
一支结构合理、学术卓越的教师队伍无疑是跻身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保障,故而构建一套有序完善的教师职称晋升体系显得尤为重要。美国研究型大学在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教师职称晋升方面形成了自己独特的“三权分立”特点。那么,美国研究型大学中,教师职称晋升的标准是什么,由校长、学院院长和委员会构成的“三权”在决定教师职称晋升过程中究竟如何分权与制衡?本文尝试对此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对我国研究型大学的建设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一、美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职称晋升标准
美国研究型大学中教师职称晋升有一套综合的指标体系,一般由三个一级指标体系构成,即:教学、科研和服务,三个一级指标体系下设置若干二级衡量指标。具体的指标体系构成如下表:

表1 美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考核指标体系构成① 殷姿,李志宏.美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考核制度研究[J].高教探索,2005,(1).
严格的执行力是确保所制定标准贯彻落实的关键,所谓执行力“就是执行已确定的发展策略的能力,即完成既定策略目标的做事能力。”[3]学校需要严格按照晋升考核标准对教师实际情况与表现进行考核,在对考核结果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其是否可以进入晋升评选过程。
二、职称晋升过程中的“三权分立”
在美国研究型大学教师职称晋升中,校长、院长和委员会之间权力博弈的“三权分立”模式是普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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