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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为郎君生媚眼

2013-05-14韩十三

飞魔幻A 2013年5期
关键词:夜泊石狮石桥

韩十三

一、前生

“元丰三年夏月,汜河常见水妖,其状蛇,其鳞鱼,利齿突额,面目狰狞,夜夜凄厉哭号,邻人无不生畏。翌年冬月,立巨石于汜水桥,命匠人凿狮形,以慑之……”

这是千年前凿石匠人用铁钎刻在我背部的铭文,刚劲有力的小篆据说只有早死早投胎的秦人李斯可比。然而与无与伦比的绝美石刻相比,我却更欣赏雕刻师那好听的声音。

温柔缱绻的话语宛如汜河流水潺潺,宛如晨风过草,轻轻地撩拨着石头的心弦。

新桥之上,他先是在工人们运来的巨大青石上用朱笔描绘出了我的轮廓,然后一锤锤地敲打出了我的模样。

他把自己的作品当成了生命,并且痴痴地认为它们也是有生命的。

气喘吁吁的他一边用一条青色的帕子擦拭着脸上的汗水,一边眯眼上下打量着大体成形的我,然后像是在安慰自己的孩子般,温柔地跟我讲了一个故事。

从前有间庙,庙有石佛,参拜者络绎不绝。通往佛像的路上有很多石阶,也是花岗岩做成的。经过几十几百年后,石阶愤愤不平,对佛说:“为什么我们本质相同,人们却要踩在我的身上去参拜你?”石佛淡然一笑:“你所经磨砺,横竖不过六刀,而我经千刀万剐之苦,才最终修成正果,如今又有何不平?”

我知道,这是他在用那个故事激励我。我忍住疼痛会心一笑,想来,他在我身上凿下的已不下六万刀了吧。

如今,虽千年已过,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当初他用朱笔为我点睛时的情形——世界由混沌慢慢变得清晰,我先是看到了汉白玉做成的桥栏,看见了桥下盈盈的流水,接着才看到了他的双脚、他的腿、他的腰身、他的脸。

我从来没有见过人,但我能分得清美丑。

他的长相至少没让我产生一种纵身一跃掉入河中永沉水底的念头,我在心中暗自一笑,突然觉得,既然是他殚精竭虑不辞劳苦地创造了我,那我就是他的了吧。可惜,刚刚成形的我却开不了口,如果彼时的我能说话,我恨不得叫他一声“娘”。尚委身于黄泥之中时,山里的老石精就曾告诉过我,山下的人类最亲昵的称呼就是“娘”。后来我才知道,那些自学成才的老家伙到底有多不靠谱,我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哪里会有娘。

可是,正当我暗自庆幸自己得了一位好主人的时候,桥对面却走来了一位穿着红衣的女子。

她将悉心准备的饭菜一一摆在男子的面前,然后掏出香气缭绕的丝帕为他擦拭额角的汗水。男人凭着好手艺在朝廷供职,专门负责建筑石刻,想来收入应该不菲,所以才有能力为老婆购买如此鲜亮的丝帕吧。

望着紧紧依偎在一起的两位璧人,我突然有些嫉妒。

好在,据说人是有轮回的,此生,既然我已不能与他相守,至少可以将他的相貌牢记在心底,等到来世,也定要寻到他。想来,与面前面容娇媚的女子相比,这便是我的优势了吧,就她那盈盈不堪一握的腰身来看,最多也活不过八十年。漫长的岁月中,我又何必为了这短暂的别离伤感。

我有的是时间,我要把他们统统熬成白骨,再看他一世世长大。

我要每日诵读从老石精那里学来的经书,早一世修成正果,然后幻成人形,陪他人间走一遭。如果我不说,就永远不会有人知道,其实被尘土掩盖的老石精是一块古老的摩崖石刻。而他身体上刻着的正是一部远古的高僧刻下的充满了魔力的经书。据说,诵读万遍便可以获得新生。也许,这正是我还是一块顽石的时候,就已有了七情六欲的缘故吧。我读了多少遍经书已经不记得,我也曾仔细去数,但是,每每读着读着就会睡着,所以记不清确切的数字。

望着他们相互搀扶着离去的背影,定定地立在原地的我默默地发誓,无论经历多少磨难、多少轮回,终有一天也要和他在一起。

身下的小小河妖又在作祟了,他翻起波浪,发出了哼哼的冷笑,我的喉咙里发出一阵低吼,于是,他便连个屁也不敢放。

很久很久以后,河妖卧薪尝胆终于修成正果,凭借老天的帮助,趁雨季河水暴涨之时掀起了巨浪。浪涛漫过石桥将我推翻在地的时候,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我终才明白,历经三生三世的自己为何如此苦楚了。因为,我在河水的倒影里看见,他把自己的名字,用坚硬的铁钎,牢牢地刻在了我心里。

“邹桐生,邹桐生。”

我一遍遍地玩味着这个读起来有些土的名字,我想,他妈会不会生他在桐花盛开的四月?

二、二世

三百年后的邹桐生已经不叫邹桐生。

我用了百年的时间诵读了几千万遍摩岩石经,才渐渐地修炼出了胖胖的手指、小短腿。

又用了百年的时间,修炼出了类似人类的鼻子和眉眼。

再用百年,才会说出平生第一句话。

三百年间,我被一位妖猴搞得焦头烂额。曾途径石桥,坐在我身边休息的红毛小屁孩哪吒告诉我说,其实妖精也是有大限的,你的大限就是两千年。就算如今你已修炼出了人性,也只能幻化成孩子模样。因为三百岁对于你来说,正是孩提时代。

说到此,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我比你更惨,虽然已经七千岁,可依然要穿开裆裤。”

可是,我却觉得哪吒说得不对,我并不觉得自己有多惨,至少,三百岁的我可以自由行走,可以去方圆九十九里之内寻找前世的邹桐生了。

摩崖古经上说,人死之后其魂不灭,若生有所恋,总会在生前方圆百里之内游荡,直至轮回投胎,重回此地。

我不知道邹桐生会不会怀恋一头石狮子,我只记得三百年前他去世的时候,有一群素衣素服的人抬着黑色的棺材经过我身边,去向了河对岸不远处的山岗。彼时的红衣女子已经满脸皱纹,在众多后辈的搀扶下过桥时,还一直声嘶力竭地呼唤着邹桐生的名字。后来,她还曾偷偷地来到石桥边想要投河殉葬,可惜每次都没能成功。

我凭借自己的法力,胁迫河妖夜泊将她一次次救起。

有一次,夜泊遣来了大量的鱼群,将她重新送回了岸上。

还有一次,夜泊干脆吸干了所有的河水,让她落进了松软的淤泥里。那一次,女人本以为自己死了,晕倒后被闻讯赶来的儿女抬回了家。后来,她还到处“造谣”说汜河里的水枯了。可是,当里长带着全村老少来汜河边查看时,才发现河水依然深不见底。

我之所以这样并不是因为我有多善良,而是不希望她在邹桐生喝掉孟婆汤以前赶上他。此生,她已拥有过,应该知足。

我想,既然红衣女子都能痴情如斯,邹桐生也一定生有所恋吧。所以,再次投胎做人的邹桐生一定还会回到这片土地,虽然,地狱几日,人间已是数百年。

果不其然,我仅仅只用了数月的时间,便在汜水镇的郑屠户家找到了正将一只猪膀胱当做气球吹的邹桐生。彼时的邹桐生被人唤作郑憨儿,虽然已经到了可以成家立业的十三岁,但是每每看到生人,郑憨儿总是呵呵傻笑,特别是在看见穿红衣的女子之后,就更痴傻成性。

郑屠户家所在的集市上,他总是摸了最好的猪大腿,不管不顾地塞进从集市上经过的红衣女人的菜篮。

我站在肉铺对面的凉茶摊前定定地看着流着清鼻涕的他,有好多次,我都觉得下面有人的夜泊骗了我。可是他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他请阴司里的主薄喝了最好的莲子酒,并且亲自查看了往生薄,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前世的邹桐生就是今生那个半疯半傻的郑憨儿。

我微微地叹出一口气,偷偷端了一碗桂花味的凉茶走上前,然后,在郑憨儿的面前站定,猛地将茶水泼满了他的脸。

我只是想让他干净一些啦,我没想到彪悍的郑屠户会提着砍刀追得我满街跑。

我只能加快了脚步,倒腾着两条短腿没命奔跑,我总不能告诉他,他的傻儿子前生曾是一位人妖统吃的俊少年吧?

好不容易逃离人多眼杂的集市,眼看就要跑到汜河边,我不愿自己的狼狈相被夜泊看见,我怕他会借此将我看扁。于是便猛地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看向挥舞着砍刀一团肥肉杀过来的郑屠户。

叮的一声轻响过后,我用脑袋将他的砍刀崩了一个豁,我看见他丢了砍刀大喊大叫着往回跑。我听见了背后夜泊哈哈大笑的声音,他说:“石灵,见到你家俊俏的邹公子了吧?今生他的样子是不是让你很惊艳?”

我缓缓地转过身来盯看小人得志的夜泊,最后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冷冷地对他说:“高兴得太早了吧小河妖?反正我现在才是个女童,等我长大了,邹桐生又不知已经过了多少世,那时的他定不会再是现在的样子。”

披着鱼皮做成的紧身衣的河妖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纵身一跃跳进了波光粼粼的河水里。我听见他藏在我不敢深入的水下,不知死活地对我说:“算了吧石灵儿,我们都是妖,妖跟人是永远不可能有结果的。”

那话分明是在暗示我,只有跟妖在一起才能有结果。

然而他也不去想一想,就算我委曲求全,下嫁给了他这样一个随波逐流的家伙,本质是水的他与本质为石的我,又能有什么好结果呢。我与他在一起,顶多也就能生出一堆鹅卵石。

瑟瑟秋风中,我重新变成了石狮,我看见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时常经过的路人摩挲出了包浆,那些刻在石头上的字迹有些也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只有从北吹向南的凌烈寒风朝朝暮暮不停歇。

三、三世

河妖夜泊喜欢我,这一点就连汜河里处于生物链最底端的小虾米也了解。

虽然,我生来就是为降服夜泊所立,虽然清楚地知道对于自己来说夜泊是个妻管严,下半生的生活肯定很和谐,但是我对他没有任何感觉。我牢记着当初自己的那个誓言,梦想着终有一天会跟邹桐生在一起。

夜泊说:“你真就是一块冥顽不灵的石头。”

立在风中发型并不凌乱的我冷冷一笑,抬眼望去,那个身穿一袭青色长衫的公子正从桥对面缓缓地走过来。几月前,我曾悄悄地潜回深山之中问过自称“世外高石”的老石精。彼时,他告诉我说,几月后,将有一青衫男子自石桥路过,到那时,你若能让他心动,便有可能求来这一世的姻缘。虽然又是匆匆数百年,但我依然一眼就能透过他的皮囊看穿他的心。因为,每一世的邹桐生从我身边经过时,我的心都会跳不停。

我赶忙变成一位躲在石狮子后面的妙龄女子,在他即将经过我面前时,发出了嘤嘤的哭泣声。

我看见背着行囊的男子微微一愣,接着缓缓地转过了身。

“姑娘遇到什么难事了不成,为何一个人躲在这荒郊野外哭个不停?”

名叫曹歩轩的男子嗓音一如千年前好听,他的手指细长,食指顶端和中指第一节处骨节微微凸起,这正是老石精曾经告诉过我属于邹三世的特点。此生的邹桐生一直埋头苦读,手指上的老趼正是毛笔笔杆经日磨砺而出。而彼时,他从石桥上经过,正是赶往汴梁,凭借满腹经纶求一场夜泊口中不屑一顾的功名。

人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如若金榜题名弄花烛岂不让他喜不自禁?

这样想着,我缓缓地停止了啜泣,低头看时,却看见了他那双沾满灰尘开了口的鞋子,心中不免感叹。我编了一个凄惨至极的故事蒙骗曹歩轩,我说自己出身贫寒,家中又闹旱灾,无奈之下老爹只好把我许配给了本村财主家的三公子,换取些彩礼以度灾荒。无奈,进门之日才发现那财主家的三公子居然是位傻子,姑娘我生来便心比天高,怎堪这般草草了却一生。于是便趁出外给丈夫洗尿布的时候,逃出了村子,眼下已到四顾无亲走投无路的地步。

我说这话的时候,听见桥下的夜泊骂了一句娘。

我知道,他是有点看不起我这块撒起慌来脸不红心不跳的臭石头了。可是,又能有什么办法呢,总不能真的告诉曹歩轩,我自荒山之中的石缝蹦出来。

我听见曹歩轩的欷歔声,我看见他的眉头皱成了一团,摊了摊手,仿佛也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于是,我连忙揩了一把眼泪,哽咽着央求他说:“看样子公子是要赶往京城吧,据说京城汴梁繁花似锦,多得是心地良善的大户人家。如果能烦劳公子带我前去,投到一个好心大户人家做一名丫鬟,也不至于落得个抛尸荒野的地步。”

听到我的话后,曹歩轩的眉头反而皱得更紧了,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上。好在,短暂的沉默过后,他仿佛吃了秤砣般将心一横,咬牙道:“也罢,我就顺路带姑娘去汴梁,到那时就全凭姑娘的造化了。”

我帮曹歩轩背起了打了补丁的包裹,偷吃了他的干粮,像个影子似的跟在他的身后,一步一步地向着汴梁走。据说汴梁城远在千里,至少还有半个月的路程,我不知道如果一直和他这样走下去的话,会不会天荒地老。

我走在曹歩轩身边的时候,突然觉得山川秀丽、江河壮美,在此之前,我从无心欣赏路边的景致。

某个露宿山野的晚上,我学着他的样子帮他缝补了衣衫,我难过的是最后一根钢针也没能避免戳在我的手指上,崩断成两截的命运。

住在客栈最便宜的客房里时,我还趁曹歩轩埋头苦读的时候,偷偷迂回到他的房间里帮他暖床。可是,柔软的床榻经我一滚居然冷若冰霜。

我学着路途上遇见的青楼女子的语气,娇滴滴地唤他曹公子。

我看他一下子就黑了脸,压低声音嗔怪我:“石姑娘学什么不好,偏要学那风尘女子,以后去到汴梁,切莫轻薄了自己。”

瞧他那话说得吧,我重达千斤,何来轻薄。

我明明记得与他双双经过小城时,站在二楼朝着楼下挥舞丝帕,娇滴滴地唤他公子的女子们挺妖媚的,怎到了他口中就变得那么一无是处。

摇曳不定的烛光下,我第一次生了他的气,换上面对夜泊时的口气,恶狠狠地对他说:“曹公子是不是恨不得早日去到汴梁,早日摆脱石灵?”

我看见他纤薄的嘴唇轻轻地嚅动了一番,最终再次回过头,提起了笔。老石精说过,功名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要远远比一个女人重要。如今看来,他说得没错,就算我穷尽了所有的气力,极力在他眼前风情献媚,他却连看都懒得多看我一眼。

这样想着,我故意加重了脚步,从他所在的客房里走出去。我以前走路总是小心翼翼,而这一次却走得地动山摇。

客栈门外立着两头石狮,我听见了它们两个坏笑着的对话。一个对另一个说:“今晚又有好戏看喽,那学子果真就是个书呆子,这荒郊野岭的凭空多出这么一家客栈,却仅收他两枚铜子,世上哪来这样的好事。”

而另一头狮子则司空见惯地回答它:“这已是今年第六个了吧?也不知道他那打了补丁的包裹里能有多少钱。”

两头石狮的对话让我心头一悸,我断定了这应是家黑店,但却没有告诉曹歩轩。我想,如若深夜掌柜带着黑了心肝的手下前来谋财害命,我替曹歩轩挡一刀,他岂不是就会对我另眼相看?

空中明月半悬,趁着曹歩轩埋头苦读时,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了他的房中,藏在了门后。他的房门是开着的,这样毫无防备,这样无知单纯,那黑心的店家如果不算计他才算怪。

果不其然,鸡叫一遍过后,楼下真的有了动静。

我看见几个矫捷的黑影自楼梯处闪到了房内,然后,反锁房门,对着依旧浑然不觉的曹歩轩发出了冷笑:“嘿,书呆子,醒一醒了,打劫,要钱还是要命?”

吧嗒,曹歩轩手中的毛笔落到了桌子上,抬起头看向这边的眼神里满是茫然。

站在劫匪身后的我微微一笑,伸出手来拍了拍那个手持利刃的黑衣人的肩膀,我本准备了很多感人的台词要说给曹公子听的。可是,受到了惊吓的黑衣人根本没给我这个机会,大叫一声过后,居然举起手中的匕首,直直地朝着我的左胸刺过来。

我的脸上带着笑,那一瞬,我甚至想象到了黑衣人看到钢刃崩断后落荒而逃的窘样。为了不让曹歩轩产生怀疑,我还在衣服里偷偷藏了一只铜果盘,事后,我会骗他说是果盘救了我一命。

然而,一阵凛冽的凉意过后,我却定定地站在了原地。

匕首偏了果盘一寸刺向了我的胸膛,这不奇怪,杀手在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往往不能正常发挥。

可是,锋利的匕首却直直地刺进了我那原本石头做成的肌肤,刺穿了我的骨肉,这才奇怪。

剧烈的疼痛随之而来,红色的鲜血已从指缝中汩汩流出,看着一脸痛苦缓缓地蹲坐到了地上的我,向来懦弱不堪的书生曹歩轩居然一下子掀翻了桌子,抓起砚台,直直地朝着我们扑了过来。

我想,那一次曹歩轩之所以能成功地敲晕匪首,最主要的原因是因为我用美色吸引住了匪首的注意力吧。

咚的一身闷响,匪首倒地之后,曹歩轩已经趁乱拉起我的手朝着楼下没命跑去。

而无论我们跑得多块,贼笑着的夜泊就一直跟在我的身边。我听见他幸灾乐祸般地对我说:“石灵儿,你的心已经软了,你已经变得连我都不认识了。难道你就真的不怕终有一日万劫不复?”

我强忍住胸口剧烈的疼痛,跟随曹歩轩躲在了荒郊之中的一棵大树下,听他关心地询问我的伤势。

其实我的伤不重,其实被利刃刺穿了胸膛的我从未这么快乐。

我笑笑地看着他,用沾满鲜血的双手轻轻地抚摩着他俊朗的脸庞,故意断断续续地对她说:“曹公子,原来,你也会为我感到难过。”

轰隆隆的闷响从远处传来,山涧中的水坝决了口,月光映照之下,银白色的大水自山涧奔泻而下,转瞬,开在山口的那家客栈早已不复眼前。

我听见可恶的夜泊贴在我的耳边对我说:“要记得哦石灵儿,夜泊不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百年万年,我才不管你的心中有他还是我。”

四、功名

左胸处的伤口痊愈得很快,我趁走在身边的曹歩轩不注意,偷偷吞食了几枚山石,它便好了。

而登上山顶,汴梁城那人流如织的繁华街道已近在眼前。

“汴梁……”

曹歩轩长长地叹出了一口气,十年寒窗,如今功名就摆在眼前,我想,他的那声叹息应该不仅仅只是释怀。

“到了汴梁石姑娘就找一户好人家自寻生计去吧,小生能帮的恐怕只有这些了。”

他说这话的时候,不敢看我的眼。

“曹公子真舍得?”

我故意迂回到他的面前,弯下腰来紧紧盯住他双眼。

“可……我就要去参加科举了,自己前途未卜,又……”

曹歩轩欲言又止,我却早已对其心事了然:“公子若能考上如何,考不上又如何?”

曹歩轩的眼中闪过了一丝兴奋的神采:“若能求取功名,自然是好,到那时在下定会回来寻访石姑娘,以报当初救命之恩。如果考不上……”

曹歩轩的话还未说完,我便连忙打断,一边率先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一边大声地对着身后人说:“放心吧曹公子,你一定能够金榜题名的。只是不知道,你是想要状元呢,还是想要榜眼?”

“……”

汴梁城内,吵闹着跟曹歩轩一同投进齐风客栈,用帮掌柜的洗盘子赚来的钱替曹歩轩交房费的石灵儿是说话算话的,我一定要凭借自己那仅有的法力助曹歩轩高中。如今,我与他有难同当,是为了将来一生一世的有福同享。

你若问我为何只想让他考中,而不是高中状元,其实原因有二。时下正是奸臣当道的乱世,如果高中状元,一定会被糊涂皇帝委以重任,朝堂之上那个贼眉鼠眼的秦桧又怎会放过他。还有,据说中了状元的举人很可能被皇帝赐婚,到那时我岂不是落得个独守空房,又遭夜泊耻笑?

想来,专门负责洗刷盘碗的我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趁着夜色去国子监偷考题的时候夜泊是知道的,要不然,护城河里的河水怎会突然暴涨,引得所有原本负责守卫国子监的士兵前去疏通河道,以免水漫帝都。

出人意料的容易,我拿到了那天所有的三道题目。

我只将其中一道抄在了曹歩轩每天必读的《论语》上,我知道他一定会看。然后,我又把三道统统卖给了隔壁房长着一双斗鸡眼的浙江考生,平白得了许多银两。像他那样一身铜臭的富二代若论学识肯定名落孙山,权衡利弊只能相信我,死马当做活马医。

事到如今,我依然记得那一日曹歩轩殿试回来后一脸茫然的神情,他将那本写着一道题目的《论语》举在眼前反复看,眉头皱成一个浅浅的川字。然后,他又将《论语》放在了供桌上,不但摆上了猪头还点了三炷香。最后,是我偷偷将那本有可能成为罪证的破书顺出来,丢到厨房里的大锅下生了火。而锅里炖着的正是那只插满柏枝的黑猪头。

半月后,只得到一道题目的曹歩轩居然出人意料地中了榜眼,而状元正是那位据说把小抄写在了肚皮上,还在监考巡查的时候吓尿了的浙江人。巡查原本发现了他,好在不光在他的肚皮上发现了小抄,还发现了一张数额三千两的银票。于是,巡查拿走了银票,选择对他肚皮上的墨迹视而不见。

这些都是“状元郎”躲在伙房里面啃猪头时偷偷告诉我的,那时候,他将身上剩余的所有银票全都悄悄塞进了我怀里,谄笑着对我说:“石姑娘,你就是在下的再生父母。”

我伸出脚来猛踹他屁股,我石灵儿的后代怎会长成他那般,他怎么不对着猪头反省反省自己那张脸。

“执手不相弃,共看日朝夕!”

这是骑着高头大马,鸣锣开道衣锦还乡时的曹歩轩,写在一张宣纸上送给我的情话。那两句话看得我满面飞霞,突然不明白一向处事谨慎的他,如何这般高调起来。我想,也许是“榜眼”这个响当当的名号,让他有了自信吧。前来汴梁赶考的一路上,他应该早就对我动了心。

因出了一名榜眼而锣鼓喧天热闹非凡的汜水镇上,我用“状元郎”送的银票为曹歩轩置下了光鲜宽敞的府第,又胁迫夜泊幻成一位富商的模样将房契赠送给了曹歩轩,并且暗示他如今出人头地应该早日成家立业。

夜泊口中所说的家便是指的我了。他极不情愿地对曹歩轩旁敲侧击的时候,我就站在新家宽敞的大厅外,不经意与他四目相对,我竟像个凡人家的女子一样羞怯地垂下了头。

五月初十,是曹歩轩找风水先生定下的吉日。

他本想将我送回老家,再备了厚礼敲锣打鼓地前来下聘迎娶。可是,我拒绝了他的好意。我说,老家之中的那位石灵儿已经嫁给了财主家的傻儿子,如今你已贵为榜眼,传出去难免会有闲言碎语。既然当初你我是在石桥上遇见,何不就来石桥处迎娶。

好在,善解人意的曹歩轩答应了我的请求,他命人在石桥对岸的河畔建了一栋民房,精心装扮后将我安置其中,等待三日后的大婚。

三日中,汜河水涨了又退,退了又涨,风过河道呜咽作响。

三日中,河妖夜泊一直在我家门前徘徊不去。

他说:“信不信啊石灵儿,如果你真的嫁给他,汜河之上便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镇得住我了,到那时我一定水淹汜水镇,生灵涂炭!”

因了翌日的大婚早已梳洗打扮完毕,穿着红衣坐在门口等待迎娶的我微微一笑,不作回答。这世上没人比共同生活了千年的我更了解夜泊了吧,面目狰狞,脾气暴戾的他,其实有着一颗异常良善的心。在遇见我之前,汜河水经常泛滥成灾,人口牲畜溺毙无数,遇见我之后的千年,汜河里再也没有溺死过任何一条生命。

千年之中,夜泊早已不复是小时候那个顽劣的童妖。

千年之中,每日都会听我诵经的他,早已修成正果,满心良善。

五、夜泊

曹歩轩的迎亲队伍从石桥对面走过来的时候,我看见河妖夜泊哭了。

到最后,他的语气慢慢变软,无奈地叹了口气对我说:“记住啊石灵儿,汜河永远都是你的家,有空常来看看我。”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这里,我突然有些难过起来。

整整一千年,我看惯了风霜,习惯了等待,如今眼看就能跟他厮守终身,却突然对这因了千年的陪伴,而变得异常平淡的汜河水产生了一丝留恋。

我勉强对他微笑,我说:“怎么会不来看你呢夜泊,我的元神都还留在你这里。”

不远处,立在桥头的那尊石狮便是我的元神了,如今满目疮痍的石狮依然立在那里,仿佛那历经千年的等待与祷告一成未变。

迎亲队伍越走越近,我渐渐地听到了唢呐声、锣鼓声,我看见走在队伍最前方的几名男童,快速地跑向了石狮,手忙脚乱地往石狮身上涂满了糨糊,心中突然咯噔一下。

“千算万算……”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喉咙里就再也发不出任何声音了,因为男童手中一张红色的道符居然直直地贴向了石狮。

民间那叫“青龙贴”,迎娶之时遇见石桥石狮便会贴上一张,镇住神兽小妖以求吉祥,也是凡世之中,让我们这些小妖最惧怕的东西。小小的一张红纸,写上了功力深厚的法师的魔咒,就足以耗费掉我千年功力,将我打回原形。

我痴痴地望着渐渐模糊的迎亲队伍,感到自己的身子越来越轻越来越软,我感到自己就快要变成一缕青烟了。

我看见河妖夜泊的眼中再次燃起了怒火,他只钩了钩手指,原本风平浪静的汜河水便已掀起了数丈高的巨浪。我知道他心中所想,他一定是想掀起河水将石桥推翻,用河水冲刷掉贴在我元神之上的青龙贴。

原来,小小的石狮,早就已经镇不住法力无边的夜泊,只是他一直不愿将真相揭穿。

我转过头来无力地看向夜泊,我拼尽全身的力气握住了他的手,将他的手掌重新摊平,眼中噙着泪花笑看他的双眼。

如果石桥倾覆,桥上的迎亲队伍定会全部葬身鱼腹,曹歩轩也无生还可能。

我知道,夜泊一定明白我的心里怎么想。

眼泪一滴滴地落在我的手臂上,又穿过趋渐虚无的肌肤,落向了青砖地面。

我最后一次转过头来,看向近在咫尺,被裹挟着水汽的大风吹乱了华服的曹歩轩,嘴角最后一次泛出了疲惫的微笑。

那一次,没有迎娶到我的曹歩轩得了一种叫做失心疯的怪病,曹家上下遍访神医。可是,请来的郎中都束手无策。

到最后,一个穿着黑袍的男子来到了曹府,说自己可以医治曹歩轩的怪病。

黑袍男子命人抬来了汜河桥上的石狮,立在了曹府门口,三日之后,曹歩轩果然病情好转,渐渐恢复了意识。

人们说,黑袍男子的名字叫夜泊。

后来的曹歩轩像正常人一样娶妻生子,却总会在某个深夜,悄悄地溜出家门,站在门口,对着那尊被风雨侵蚀得满目疮痍的石狮发呆。

他的口中总是喃喃地说着:“石头啊石头,你是谁呢?为何曹某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尽失法力的石狮不会说话,不会哭,只能定定地看着眼前的男子。她想,最初的愿望终究还是成真了,毕竟,此生此世,我亦可守在他的身旁,守在他家门前,共他一生赏朝夕。

…………

亲爱的邹桐生,再过一千年你又会是什么样?

怪就怪千年之前的那支朱笔了,风月之下,它曾赋予我一双,生来只能认得你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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