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发展基金始末
2013-05-13朱静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3年4期
朱静
2012年4月份财政部公布《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合二为一,改征民航发展基金。有网友调侃到,“一个好消息:征收多年的机场建设费停了;一个坏消息:开始征收民航发展基金。”为什么要停征机场建设费?然后又为什么要征收民航发展基金?是否意味着只是换了个“马甲”。为此,对于民航发展基金征收的始末,记者做了一番调查和分析。
争议不断
民航发展基金的前身是机场建设费。机场建设费从1992年开始征收,迄今已经20年,最早是在温州永强机场收取,原因是该机场并非国家投资。随后,国内机场为了各自收益,都跟随开征了机场建设费。但这一收费直到1995年才有了条文依据,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从此“国内航班另收50元,出境航班另收90元的机场建设费”便有了合法身份。
此后,每年的两会期间就有不少代表提出机场建设费应当废止。到了2010年,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继续征收机场管理建设费和旅游发展基金。”
机场建设管理费一收就是20年,质疑和争论一直不断。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机场征收机场建设费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公开透明上。这也让不少人产生怀疑,有限的财政是否有必要拿来补贴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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