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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综合实验教学创新模式研究

2013-04-11刘慧君

实验技术与管理 2013年12期
关键词:法学专业法学实验室

耿 强,刘慧君

(河北大学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河北 保定 071002)

近年来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生就业率不断下降[1],从一个侧面表明法学专业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师资队伍建设上存在结构性失衡[2]。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地方综合性大学应当充分发挥多学科优势,以培养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为目标,以文科综合实验教学理念为指导,转变传统的法学实验教学观念,构建法学综合实验教学体系,创新实验教学方法[3-4]。

1 法学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

(1)专业实验课程内容单一,在实践教学环节中占比不足。法学实验教学主要包括物证技术实验、模拟审判实验、法医学实验等专业实验课程。上述实验,在实验方法和实验内容方面设计比较单一,多为演示型实验,学生亲自动手操作的机会较少,没有很好反映出法学专业综合性、应用性的教学特点和规律,且受到教学时数、修读学分以及实验场地等因素限制。法学专业实验课程,在整个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中所占比重不足1/10,导致学生在校内得不到充足的实践机会[5-7]。

(2)突出专业实验,缺少综合性实验。法学专业实验课程虽然为培养法学人才提供了有力支持,但仍不能完全满足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学专业尚缺少跨学科、跨专业的综合性实验课程,学生对其他相关专业的知识涉猎较少,其多学科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得不到有效培养。

(3)实验室资源利用及师资队伍构成不合理。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法学实验室资源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不科学、师资队伍构成不合理等问题逐渐凸显,出现了在学期末学生扎堆上实验课,实验室不够用,而平时实验室资源大量闲置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实验教学效果。由于师资构成不合理,教师在培养学生实践操作技能方面积极性不高,难以培养出了解和掌握法律实务知识的人才。

2 加强法学综合实验教学的意义

法学实验教学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在表现形式上多种多样,涉及法学教育从教学方法、课程体系等微观环节到政策措施等宏观领域的全过程[8-10]。

2.1 提高学生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

法律规范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存在很多交叉领域,其对学生多学科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有比较高的要求。在法学教育比较发达的美国,其法学院以培养硕士研究生为主要任务,申请法学院的前提是学生须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因此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普遍拥有多学科知识背景,这也契合了学生未来从事法律实务及研究工作对相关专业领域知识背景的要求。我国法学院以培养本科生为主,学生入学时只掌握高中阶段的基础知识,对其他领域的专业知识缺乏深入细致的学习,造成法学学生的知识面过窄,严重影响了就业率。因此我们要依托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通过法学实验教学课程改革,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尽量多地学习和掌握法学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以及实践技能。

2.2 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性、能动性

由于法学实验的局限性,导致其在整个法学教学中的地位较低,因此对实验课教师的要求也相对偏低,一方面是学历层次和专业知识背景,另一方面是实验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加上缺乏政策层面的激励机制,使得教师对法学实验教学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普遍以完成“规定动作”为标准,缺乏主动性、创造性。

引入法学综合实验教学模式,创新实验方法、改善管理手段、以现有实验教师队伍为基础,引入学历层次较高以及有相关专业工作背景的人才加入,再辅之以激励政策,将有效提高教师指导法学实验教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实验教师的主观性、能动性。

2.3 加强学生实践能力,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水平

法学作为实践性较强的专业,不但要求学生在校期间要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熟悉国内外相关的法律制度和政策,熟练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更要求学生掌握法律实务工作的基本技能。学生毕业后达不到相关工作岗位的要求,没有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导致用人单位对聘用法学毕业生缺乏兴趣。

实践能力的培养成为当前高校法学专业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加强法学实验教学改革、丰富实验内容、创新实验方法,让学生在校就可以熟练掌握法律实务的从业技能,熟悉法律实务的运行方式,为社会输送合格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提高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

3 建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模式的对策建议

针对法学实验教学存在的问题,依托省属综合性大学在学科综合水平、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和就业趋势,提出建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模式,创新法学实验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11-12]。

3.1 突出法学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

法学教学重在培养学生的四大实践能力,包括实际动手能力、遇到实际问题的法条索引及分析解释能力、与当事人及法官等的沟通及语言表达能力、对其他相关领域专业知识的理解与掌握能力。上述能力的培养需要通过以下措施实现:

(1)修订法学人才培养方案,将培养的重点放在实验教学上,增加法学实验课程的比重,保证学生能够获得与修读理论课一样的学时、学分。

(2)应针对原有的如模拟法庭、物证技术等实验课程进行改革,重新制定实验教学大纲,在不减少总学时、学分的前提下,增加相应的实验课程的学时、学分,按照理论课程的授课规律细化实验项目。

(3)创新实验方法,增加学生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数量,由教师提供素材并加以指导,从设计实验内容到完成实验目标的全过程让学生自己动手,在培养实践能力的同时,深入体验其中所蕴含的法理知识、法条含义、程序规则。

(4)完善法学实验课程的考核评价机制,学生完成实验课程的情况要有量化指标并严格的标准。

3.2 改革的实施原则

针对法学实验教学目前开设的模拟审判实验、法医学实验、物证技术实验等传统专业实验课程存在的问题,应遵循如下原则实施改革:

(1)应改革现有法学专业实验课程教学体系,修改教学大纲,在遵循法学专业不同课程教学规律的基础上,增加更有针对性的分阶段的实验内容。

(2)结合学校自身定位、学科自身特点,以及学生实际学习能力水平,对法学实验课程的层次和模块给以恰当的划分和定位。

(3)强化层次和结构之间在能力培养上的有效合理串联,明确各层次和各模块之间课程设置的递进性。另外,还可能存在着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脱节现象,实验教学不能很好地促进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6-7]。

3.3 改革的具体措施

以民事诉讼模拟审判实验为例,现有模式为:理论课结束后,教师会在学期中和学期末各安排1次实验课;以教学班50人为单位,能够操作并实际体验整个诉讼程序的学生不足1/5;过度注重庭审阶段,忽视庭前准备、执行以及调解阶段;整个庭审过程表演色彩过浓,不能突出法庭辩论环节的对抗性;内容题材缺乏新意,跟不上时代特色,由此导致学生缺乏学习兴趣,教学效果不理想。改革的具体措施为:

(1)重新制定教学大纲,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制度规定,划分为庭前准备、一审、二审、再审、简易程序、执行程序、调解程序等不同阶段,结合不同的民商实体法如合同、担保、婚姻、继承、侵权等各种法律制度,分别设计实验课程模块,再根据理论课的授课进展程度,将不同模块组合成为模拟审判实验课程。

(2)增加分组,每组不超过10人,一名教师可以同时指导3~5组。同一组的不同成员之间,适时进行角色互换,使学生都能以律师的身份参与法庭辩论环节,并增加学生对不同身份诉讼参加人的程序及利益诉求的直接感受。

(3)针对庭前准备、执行以及调解等容易在教学过程中忽视,但实践中非常重要且经常运用的内容,设计专门的实验项目,如证据的调查取证、搜集、整理等,并将时下若干法律热点问题融入实验教学过程中。

(4)能够在单独的小型模拟法庭实施,争取做到每名学生都能实际参与并亲自操作每个环节,达到该实验的教学目的。

上述措施的实施实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交互融合,理论课与实验课的综合匹配;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学生参与实验、动手操作的需求;强化了法庭辩论环节,锻炼了学生的口才,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3.4 设计创建综合性的实验教学课程体系

法学实验教学不仅要对原有的如模拟法庭、物证技术等实验课程进行改革,更需要开设新的综合性实验课程,重新制定实验教学大纲,编排新的实验项目。

(1)应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面向法学专业学生开设与法学专业有关的融合其他专业领域知识的综合性实验课程,设计多学科、跨专业交叉融合的实验内容。

(2)新开设的综合性实验课程,以通识/通选实验课程的形式或者实验室开放项目的形式安排在每学年的下学期(即社会实践学期)实施,以增加学生的选择自由。通过开设综合性实验课程,达到使学生能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实际案例,熟悉掌握处理类似案例的法律程序的目的;也让学生学习并了解了平面、电视、网络等不同媒介为载体的法律新闻整套制作流程,以及有关仪器设备的使用等知识。通过跨学科专业实验课程的开设,丰富了法学实验教学内容,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掌握法学及相关专业的更多的实践技能。

3.5 通过综合信息化建设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

法学实验室资源利用率低,一方面是由于资源配置不合理,另一方面是由于信息化手段落后。资源配置的问题涉及体制机制的深层次原因,短期内难有改观,但学校可以通过信息化建设在一定时期内显著提高实验室资源的有效利用。

(1)开发实验室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法学实验课程的开放式管理。教学资源网络共享,教师可以在网络上安排实验课程及项目,可以对学生实施在线指导,进行在线课程考核及评价,学生通过系统能够预约选课,按各自兴趣爱好有针对性地选择实验项目,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实验室空余时间,可以开设若干开放实验项目供学生选修,学生业余时间也可进入到实验室学习,能够充分提高实验室资源的利用率。

(2)引入法学网络虚拟仿真实验系统,充分利用网络资源。通过配备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学设备,购置服务器支持并安装基于 Client/Sever,Browser/Sever运行环境下的不同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实验教学软件,当学生选修有关实验课程获得账号密码后,便可在校园网范围内全天候使用,在电脑前完成全过程学习。

(3)加强实验室网站建设。网站不仅是实验室对外宣传的平台,还为广大师生以及校内外各单位提供信息交互的空间,通过信息发布、资料下载、交流互动等功能,方便学生、教师获取各种教学资源,也实现了实验室形象的对外展示。

上述措施体现出法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当中的人文关怀,也便于从实验课程、实验室利用、仪器设备、实验室开放和学生考勤等诸多方面实现实验室网络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高实验室资源利用率。

3.6 丰富法学实验教学师资队伍构成

打破原来重理论、轻实践的师资培养与引进模式,通过对师资队伍的建设结构进行调整,引进司法实务界优秀的律师、法官、检察官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充分发挥其司法实务能力强的特点,使法学实验教学真正起到对学生法律事务操作技能的有效培养,构建一支由法学理论型和司法实务型教师相结合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工作背景构成合理的,综合型的法学实验教学师资队伍。

4 结束语

建立法学综合实验教学创新模式,重点要突出综合性与创新性,发挥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在尊重法学实验教学规律的前提下,确立法学实验教学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性,改革现有的实验教学课程及项目,设计创建综合性的实验教学课程及项目,提高实验室信息化水平,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强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上述对策、建议的实施,摆脱了以往法学实践教学主要依靠校外资源的弊端,学生在校期间即可较全面地掌握与法学有关的各项实践技能,充分发挥学校在实践教学领域的作用,同时也为法学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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