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以人为本”思想提高领导决策能力
2013-04-11周德胜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周德胜 邸 峰
(河北体育学院,河北 石家庄050041)
党的十八大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领导干部的决策工作。以人为本作为指导领导干部决策的基本原则,体现着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追求,是各级领导干部决策活动必须遵循的立场和方针。只有确定以人为本思想为指导,才能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才能真正实现各项工作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一、明确“以人为本”思想的指导意义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概念,反映出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集体在发展问题上的新思维。文件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一科学论断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和思想,对于提高领导决策能力、维护领导决策科学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1938年,毛泽东同志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明确指出:“领导者的责任,归纳起来,主要的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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