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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教学

2013-04-10林益波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公安院校警务公安

□林益波

(四川警察学院,四川 泸州646000)

防卫控制技能作为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有效制服犯罪、擒获罪犯,保护人民群众和自身安全的一项专门的警务技能,是公安院校公安教育和警察体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公安民警在执法当中遇到不能或不准使用武器的情况下,以法律为依据,以徒手或警械为手段,以踢、打、摔、拿、防、控、夺等技法形式,通过对防卫与控制技能本身固有规律、特点及各种情况下实战运用和经验总结,是警察在执行职务中所使用的强制性手段之一。[1]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趋复杂,技术化、智能化暴力犯罪趋向有所抬头,暴力袭警事件凸显,致使不少公安民警在对敌斗争中不幸牺牲,负伤致残事件屡屡发生。这一方面反映了警察在自我防卫和控制技能运用能力上的不足,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公安教育部门所实施的教学训练已不能适应或满足当前形势下基层警务实战的需要。为此,近年来全国公安上下掀起了各种形式的警务技能大练兵、大比武热潮,领导高度重视,教育工作者也致力于如何贴近实战教学和训练、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等方面的研究、实践和探索,其成绩是显著的、效果是明显的。但在突变性和复杂性的社会治安背景下,仍显得步伐滞后而缓慢,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因此,在社会治安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问题面前,对防卫控制技能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这对公安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而言,任重而道远。

一、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教学现状分析

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是在徒手格斗、擒拿、警械使用等基础警体技能的基础上,根据公安基层警务实战的需要,而大致定位的警务技能中所命名的概念范畴之一,但就概念名称而言全国公安院校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定性,更多的只是停留于口头上的习惯称法,在书面上还缺乏真正合理、标准的定义,对其所含盖的教学内容,尽管各院校根据地方基层警务实战和自身传统教学惯性,各有差异,也突出特色,但大体相近,其主要课程包含:擒拿格斗技术、缉捕技能、擒拿术、徒手防卫与控制、警械使用、搜身带离等课程。在教学上,通过近年来自身教学过程中的实践体验和总结,同仁访谈、基层实践考察,以及一线民警和往届学生在公安岗位警务实战中所反馈的情况看,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教学与基层所需的实战要求,差距较大,教学与运用脱节。究其原因,主要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教材发展仍然滞后、内容脱离实战

当前防卫控制技能的教材主要沿用:专家学者、同仁主编的《缉捕技能》《擒拿格斗技术教程》《擒敌技能教程》等,以及公安部统编的几种防卫与控制教材。从总体上看它们都相对统一,也突出地方特点,尽管也有新编出炉,但内容互相借鉴较大,基本雷同,对当前公安基层警务实战而言,缺乏创新和突破,仍然滞后于形势的发展,不能很好地适应基层的需要。教材中偏重于单项基础动作和静态的攻防组合技术的介绍,缺乏格斗与擒拿的有机结合,以及动态综合协同控制内容的合理注释。比如,运用格斗技术将对方制服后如何迅速连接运用擒拿动作将其控制;在无效空间距离进入有效空间距离时如何正确合理使用技术动作;在僵持阶段如何化被动为主动迅速控制和制胜对方;在遭遇被围困时如何找准有利突破口有效突围;在特殊地形(如巷道、阶梯、车船内等)如何运用攻防技巧;在多警协同缉捕中,在对方奔跑逃脱中如何有效配合控制等相关内容,比较少,有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2]

(二)教学训练方法老套,针对性不强

防卫控制技能不同于一般体育和专项竞技运动,在教学模式、方法、训练手段和内容的设定上也应区别对待。而目前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教学多采用专项运动教学模式,在技术上趋于竞技化和专业化,教学训练方法老套,尽管在动作技术上要求规范性和统一性,符合基础和专项训练的要求,但对公安院校所培养对象的特点而言,却显得针对性和目的性不强。过于套用专项运动和传统的教学训练模式,逐渐会让学员形成动力习惯,对今后在实战的运用上将会受到影响。比如在徒手格斗教学训练中,倾向于竞技散打或拳击训练,徒手实战训练时,禁止或减少使用可能因不慎而伤及颈部、后脑、裆部等要害部分的实用技术动作;在一方被摔倒时教师会马上喊停,重新再来等现象;对搜身控制上铐带离技术应用上,技术一成不变、方法简单,对可能存在的突变性情况,考虑不全,应对突发措施不详等等。而这些都是公安民警在警务执法战斗中,遭遇危险时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将对手摔倒后进行第二次控制正是防卫控制技能教学训练的重点所在。而这些内容在具体的教学训练中恰恰显得不够突出,训练力度小,有失针对性,且达不到实际运用的效果。

(三)损伤事故缺乏定性规定,遏制实战教学的实施

教学安全是每个院校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前提保障,也是以人为本的必然体现。为此,为了避免教学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教师对安全防范的意识和重视,校方加大安全防范措施和力度,制定出各种相应的安全事故连带责任制度,使事故责任落实到个人。但学校对发生什么性质、什么程度的运动损伤能构成教学事故,还没有具体的定性化和标准化规定,执行时显得较为模糊。进而导致施教者顾虑多多,当心学员在防卫控制技能课中因损伤而引发安全事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责任。学校上级未能正确看待运动损伤发生的可能性和个别性,而一味强调和过于防范训练课的安全问题,这必将遏制教师大胆施教、推进实战训练的积极性,导致在课堂上出现“宁可降质、也不可负责”或“因噎废食”等消极现象。由此而大大减少了徒手格斗和动态综合协同控制模拟实战训练的次数,直接限制了教学质量的提高。

(四)教师公安业务不足,致使教学与实战脱节

目前,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课,除部分有公安业务经验的中年教师传帮带教学外,其教学主干力量还是以青年教师为主。他们大多来自全国各大体育院校,在武术散打、拳击、摔跤、跆拳道等对抗性竞技项目上有专长,受过相对科学和系统的训练,有较强竞技实战经验,专业上较为突出。但他们普遍缺乏公安警务实战经验,在分配到公安院校前很少有过公安专业技能训练,也很少深入过公安基层实践,对基层警务缉捕、实战等活动实际了解不多,更谈不上经历或体验真正的警匪对抗,绝大多数没有这方面的业务积累,并缺乏对警察专业技能训练的认识和研究。因此,在教学和训练上很难与公安实际对接,对警察应该学什么、练什么,怎样教、怎样训练还比较模糊。在教学上各行其是,教师会什么就教什么,盲目照搬套用竞技训练模式,将警察专业技能训练变成了专项运动训练,学生的技能偏重于教师的自身专长,缺乏警察职业特点,导致课堂教学训练与基层警务实战的脱节。[3]

(五)缺乏即时需求的校局互动“育用”反馈机制

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锻炼,是当前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所学知识技能转化为社会实践运用、提高业务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几年,公安院校采用各种形式和途径让学生参与基层警务实践和锻炼,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锻炼平台。尽管如此,由于学生到公安基层实习锻炼的时间有限,在整个实践过程中,根据不同专业除了对公安基础业务程序性上的了解和掌握外,达不到系统性的效果,尤其是在防卫控制技能方面,在警务实践运用上很难遇到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面对面的实战对抗(当然这跟基层公安出于对学生安全上的考虑不直接安排参与也有关),即便有学生遇到这种实战的经历,但这种个案特征,难于形成经验或代表性加于总结和反馈。对加强教师挂职基层锻炼而言,也面临同样的问题。而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在警务实战中对防卫控制技能所需的即时性和实用性上,与公安院校教学部门的沟通和交流不紧密,公安院校也缺乏及时、定期、有针对性的到公安基层考察和研究,没有建立警务实战即时需求的“育用”互动反馈机制,导致长期处于教学、实战两条线,“你练你的兵、我打我的战”,练战脱节局面。

(六)教学课时有限,训练环境不足,课外训练少

根据公安院校不同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情况的调查和了解,防卫控制技能课程教学时数大约在50学时到80学时之间,“正常教学课时少、难于满足学生技能的形成和提高的需要”这已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而通过课外训练活动来加以延续和弥补,在提高学生技能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公安院校在训练环境方面,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不足,有些专门技术需要专门的训练场地和设备,一旦缺乏就很难使较多区队的学生在不同天气影响下按原定计划实施教学;模拟训练场所的缺失或不完善,使需要进一步提高强化的实用性技术技能得不到很好的训练。同时,缺乏设备和防护设施作为保障的情况下进行训练,其意外损伤率自然就会上升,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训练和提高,进而削弱了学生训练的积极性。也正是由于场地设备的原因或对学生开放程度的有限性,使学生训练的自觉性和兴趣难以得到培养,导致学生课外参训时间少,身体素质和技能能力得不到持续提高和良性发展。[4]

二、应对策略与建议

(一)更新教材,优化内容,突出实战教学

教材的编写必须与时俱进,紧跟社会治安形势和新型暴力犯罪手段多变性的步伐,不断完善和更新,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实验开发、遴选尽可能贴近实战技术动作作为教学内容,优化内容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训练模式。在教学内容的实施步骤上,应按照合理的擒敌逻辑顺序和警务实战要求,进行阶段性设置,从基础徒手格斗、摔擒,协同控制、特殊环境攻防和综合实战演练等技术环节循序渐进地进行,最后利用有效战术手段,进行有机结合,付诸于实践。在具体教学训练上,熟练掌握的防卫控制技能单项技术和各个环节有机结合,针对警务实际需要,突出实战教学,尽可能多地把警务实战中可能出现的暴力因素纳入教学训练当中来,模拟各种能够使学生遭受袭击的特定环境和不同的格斗攻击形式着重进行训练。以此,让学员认清自身不足与优势,增加困难度,提高真实感,练就出在各种不同环境下遭受不同袭击时,能够运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摆脱困境,正确运用各种技巧擒获罪犯,提高实战能力。

(二)建立校局互动机制,促进教学与实战的良好对接

院校警务技能教学部门要与基层公安机关保持密切联系,建立校局警务技能“育用”互动反馈机制。要即时性的开展警教技能研讨会,促进交流,集思广益,对实用、管用的,能够适应基层实战需要的技术内容和教学训练手段及时采纳,引用于教学实践;要定期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让基层民警进入课堂,教师深入基层,搭建交流平台,促进练战互动,达到教学与实战的良好对接;要切切实实地让教师亲临基层实战锻炼,了解、调查和搜集现实警务中的真实素材,亲身体验警务实战经历;要让教师在深入基层实践中,学会科学审视、客观分析自身特长和公安警务特点,正确区分防卫控制技能与一般体育、专项竞技运动的关系,找准切入点和对接点,使自身的特长与警务特点结合最大化,提升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为防卫控制技能的运用更加贴近实际,寻求更加科学、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建立合理的教学伤害事故认定办法,鼓励教师大胆施教

为了避免因过于防患正常教学伤害事故的发生,给教师造成更大压力,从而影响制约教学质量提高等问题,学校上层必须提高认识,区别对待。要建立合理的教学伤害事故认定办法,确定教学伤害事故评判标准,在正常教学训练防护措施到位、合理的情况下所带来的意外训练损伤应确定为不可预测的正常教学事故,教师不应为主要责任人,适当减轻教师在开展教学实战训练中过多的责任顾虑,以此来鼓励和激发教师大胆放手、合理实施防卫控制实战对抗训练,进而提高实战教学训练的质量。这不仅是对学生眼前的安全着想,更是对学生未来从警生涯安全的考虑。在教学训练中对学生既要提倡“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的校训,更要倡导“平时训练多流血、战时可能少牺牲”的战斗精神,这是一种真正对学生未来职业生命的负责,也是提升未来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正确选择。

(四)完善环境设备,加大课余培训,促进对外交流

为了解决常规教学训练之需,促进安全保障,学校应加大投入,增设教学器材设备、增建模拟训练场所,同时要向学生加大开放力度,促使学生自觉利用业余时间,参与课余训练。训练主管部门应负责开办防卫控制技能等相关对抗项目的业余培训班,由教师进行专门管理和技术指导,充分利用第二课堂来弥补正常教学的不足,并不断培养学生训练的积极性,树立终身锻炼意识,从而促进身体素质的提高。此外,公安上层机构应继续推行每年一次的全国公安系统警务技能大比武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交流平台,鼓励地方院校积极组建集训队,增加校运会比赛项目,如徒手格斗等防卫控制技能,形成公安院校运动特色。此外,还要走出校门参加全国公安院校技能比赛,增进院校之间的技能交流,互相汲取经验,以达互补互进之效果。

三、结 论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变化,公安院校防卫控制技能课程也应与时俱进。作为公安教育部门尤其是公安院校的教学工作,必须要围绕当前治安形势和实战的需要,建立机制,完善更新防卫控制技能技术教材,优化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利用有效的手段,增进科学性和实用性教学训练。公安教育工作要一切为警务实战服务,树立“按需施教、育用结合”的理念,努力使每一位学员尽可能多地掌握实用的、管用的、实战性强的警务专业知识技能,扎实本领,尽量缩小教学与实战的差距,避免练战脱节,为未来公安队伍战斗力的提升,打造基础,培养输送合格人才。

[1]曹 超,吴 娜.警察专业学生警体素质体系的构建研究[J].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2011(1):89-92.

[2]梁国明,林益波,等.警察院校警用搏击课程现状与对策研究[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院庆特刊,2004.

[3]中国前卫体育协会.中国警察体育[C].福建: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

[4]刘开吉.警察技术与战术-首届西部警察技战术教育训练协作会论文选[C].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393-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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