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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烟农专业合作社的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

2013-03-14肖春生肖汉乾

中国烟草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烟农烟叶专业

肖春生,肖汉乾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长沙 410004

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保持烟叶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优质原料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烟农合作社是新生事物,近年来湖南省积极探索,开展了专题研究,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建设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现就湖南烟农合作社建设现状及发展趋势予以阐述。

1 合作社发展的环境条件分析

1.1 政府重视,政策扶持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建设工作,200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据该法一系列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在中央1号文件中连续六年被提出,国务院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在财政、税收、金融、科技支持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加大了对合作社建设的扶持力度。2008~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合作社专项资金超过13亿元;2007~2009年,全国省级财政对合作社的扶持资金累计已达16.2亿元[1]。在税收优惠方面,国家已明确对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和农机免征增值税。2006年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2009年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湖南省烟叶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实施办法》,鼓励、规范、扶持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法的颁布实施,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使合作社的建设步入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健康发展轨道。合作社逐渐成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各级政府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工作抓手。

1.2 产业支持,引导发展

烟农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组成部分,既离不开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更依托烟草产业的发展。

1.2.1 烟叶产业的发展为合作社建设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

湖南烟叶具有香气浓郁、透发性好、焦甜感强、醇厚丰满、余味舒适的品质特征,以及配伍性好、可用性强的使用特性,是生产中高档卷烟的主料烟叶和卷烟减害降焦的重要原料,市场竞争力较强,深受卷烟企业青睐,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现已成为湖南农业五大支柱产业之一,种烟收入占烟农年收入的比重达60%左右,烟叶税占重点产烟县财政收入的20%左右。烟农专业合作社作为烟叶生产组织的主要形式,将随着烟叶产业的规模扩张而不断发展(如表1)。

表1 湖南烤烟叶市场需求及产业发展表

1.2.2 烟农专业合作社已成为烟叶产业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合作社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在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不断推进的过程中,生产主体越来越少,户均规模越来越大,用工成本不断增加,种烟劳力老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烟叶生产专业分工成为可能,烟农的服务需求发展迅速,自愿参与合作社建设的欲望日益强烈。据调查,当前,烟农主要是以留守老年人和妇女居多,文化水平较低,烟农结构性矛盾日益凸显,我省30岁以下青壮年烟农逐年减少,由2010年占烟农总数的11%下降到2012年的5%(如表2所示)。顺应产业发展形式和烟农服务诉求,利用合作社区域性、专业性和外联市场内联农户的特点,解决烟叶生产周期长、劳动强度大以及种烟大户雇工难、生产资金筹措难等问题,是确保烟叶产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表2 近三年湖南烤烟生产主体及户均规模统计表

另一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现代农业的持续发展,特别是烟草行业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表3所示),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机械作业日益普及,烟叶生产力水平得到提升,生产方式已发生较大转变,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

表3 2004~2012年湖南省烟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3 合作社自身发展的障碍性因素分析

在合作社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四缺”现象较为普遍。首先是缺人才,随着农村劳力向城镇、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合作社的专业管理和技术型人才十分短缺,特别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领头人难以物色,大多数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在合作意识、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和营销理念等方面不能满足发展要求。在全省327名烟农合作社理事长及总经理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1%,没有经营管理经历的占83%。其次是缺资金。由于大多数合作社成员出资少,银行借贷及社会融资又十分困难,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2-3]。据对全省146家合作社的统计,运行资金平均仅33万元,低于10万元的占38%,因资金缺乏而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合作社较为普遍。再次是缺经验。大多数合作社组建时间不长,运作管理经验缺乏,规范程度不高。最后是缺活力。部分合作社单体规模偏小,服务覆盖面偏低,创收盈利能力不强,资金积累少,自我发展后劲不足,过度依赖烟草部门的扶持。2011年调查的93家合作社经营情况见表4。

表4 2011年湖南省合作社经营调查情况

同时,合作社内部利益联接机制不合理,凝聚力和吸引力不强。合作社法对成员出资没有规定,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出资很少或根本不出资,导致合作社运行资金缺乏,内部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目前,合作社把可经营性资产作为开展专业服务、联接成员利益的唯一平台,缺乏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合作机制。如果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服务所需资金从银行借贷,其盈余在扣除借贷费用后将所剩无几。如桂阳鸿运合作社2011年贷款100万元用于开展专业化服务,共付费用10.83万元(其中利息8.64万元,其他费用2.19万元),而机耕、育苗、植保、烘烤、分级、运输六个环节的实际盈余只有15.8万元,扣除借贷费用后仅剩4.97万元。个别合作社没按合作社财务制度的规定独立开展会计核算,没有设立成员账户,没有明确产权关系,也没有盈余返还。据调查,2011年全省合作社真正落实可分配盈余返还给成员的不到20%,如果专业服务价格接近或高于烟农成员自行实施的成本,则成员所得实惠很少,导致烟农入社积极性不高。

2 合作社建设模式探索

2.1 烟农专业合作社与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差异性分析

我们在推进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过程中,开展了烟农专业合作社与大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建设目标、经营业务、盈余来源、依托的龙头企业等方面的差异性分析,两者差异主要体现在:烟农专业合作社以减工降本和实现烟叶产业的平稳发展为主要目标,以专业化服务、设施综合利用和管护为主要业务及盈余主要来源,以烟草公司为龙头企业;而大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产品竞价谈判能力为主要目标,以生产资料的统一购销和品牌化经营为主营业务及盈余主要来源,以农产品购销及加工企业为龙头企业。在经营风险和自我发展能力方面,烟农专业合作社市场风险小,盈利能力弱,自我积累和发展空间有限,而大农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则完全相反。由表5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

表5 典型案例分析

2.2 建设模式与运行方式

在创新烟叶生产组织形式上,湖南开展了烟农协会、农业公司、家庭农场、股份制农场、农机合作社,生产型、单环节服务型、综合服务型合作社的全面探索,分析了不同类型烟农专业合作社的优势和缺点,形成了 “一社两场三主体、六统两分一中心”的建设模式和“社内统管、按队核算”的运行方式。即依托两场设施组建综合服务型合作社,以种烟专业户、家庭农场和生产型合作社为成员主体和服务对象,在烟草育苗、机耕、植保、烘烤、分级、运输六个生产环节成立六支服务队,实施专业化服务,并按队核算成本收入;在大田培管、烟叶交售两个环节实行分户管理,家庭经营;再成立合作社烟农服务中心,承担烟农辅导员聘用、设施综合利用和管护,开展农资供应、技术辅导和信息咨询服务。

2.3 合作社的功能定位

总结合作社在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将合作社定位为生产组织的主体,服务烟农的载体,技术推广的平台,农民致富的家园,并充分发挥合作社的生产服务、设施用管、技术推广、物资供应、信息支撑五大功能。如表6所示,2011年全省合作社开展的专业化育苗、翻耕起垄、植保、烘烤、分级环节的覆盖率(占全省烤烟面积)分别达到45%、38%、33%、31%和27%;发挥合作社对基础设施管护的主体作用,全省25家运行较好的合作社,落实设施管护经费153万元,其中政府烟叶税返还39.7万元,烟草行业拨付32万元,自营收入提取79.3万元,其他途径2万元,共支出设施维护经费101万元,年度结余52万元。2012年,全省共安排技术推广项目12个,推广经费5250万元,由合作社承担的项目有9个,推广经费2545万元,占比48.5%;宁乡县烟草分公司将全县179名烟农辅导员的聘用管理和6660 hm2烟田的技术指导,按年度生产季节(2011年12月到2012年8月)每担烟叶22.75元的标准外包给6个合作社,签订了技术服务外包协议,制订了合作社对烟农辅导员的分阶段考核方案,合作社按0.6元/担收取管理费,并按0.15元/担给烟农辅导员购买意外保险;江华冯发合作社精准配送烟苗1467 hm2;宁乡金醇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磷肥344吨、烘烤用煤2838吨,为烟农节约成本12元/667m2。合作社利用省局信息化服务平台和96368服务电话,向社内成员及时发布烟叶政策、生产技术要求、气象预报、灾害预警、农产品价格等信息。

表6 2011年湖南省合作专业化服务开展情况

3 合作社建设工作体系的构建

经过近几年的不断探索和经验总结,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合作社建设工作体系。

3.1 制定发展规划

为巩固合作社在烟叶生产中的战略地位和作用,确保合作社高标准、高水平推进,长远发展。我省按照“十二五”期间发展烤烟450万担、建设基地单元85个的整体规划,确定了建设100家综合服务型合作社,育苗、植保、机耕环节的专业化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烘烤、分级环节覆盖率达到60%以上的建设规划,提出了单个合作社服务规模1000 hm2左右,成员500名以上,经营收入500万元以上,实现盈余40万元以上,年度成员盈余返还400元以上的建设目标。

3.2 完善建设机制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现已摸索出“政府引导、烟草扶持、部门配合、烟农参与”的合作社建设机制,并把建前抓宣传发动、建中抓指导服务、建后抓验收评价作为工作重点。由表7可知,产区政府高度重视合作社建设,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了部门职责和扶持措施,加大了宣传发动和督查督办力度。2011年全省合作社情况共召开合作社建设调度会56次,开展合作社知识培训479期(4.57万人次),组织建设督查68次,下发督查通报29期;产区公司加大了扶持力度,全省市县两级烟草部门参与合作社建设的工作人员337名,投入合作社运行启动资金264.7万元,兑现专业化服务补贴3058万元,扶持综合利用配套设施建设269.3万元。争取其它部门对合作社建设的扶持项目63个,扶持金额302.5万元。

表7 2011年湖南省合作社建设情况统计表

3.3 明确扶持政策

一是协调和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为合作社在建设用地、经营贷款、土地流转、税收减免、风险保障、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烟叶烘烤用电保障及电价优惠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4]。二是规范行业扶持措施。依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烟叶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在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两场设施建设、烟草农机补贴计划安排上重点倾斜,对合作社开展的专业化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对合作社承担的烟叶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项目予以资助,对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社、规范社及合作社建设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刚组建的合作社在启动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并按行业有关规定明确扶持资金列支渠道,其中设施及农机补贴列入烟基建设,专业化服务列入生产投入补贴,运行启动资金采用捐赠方式,科技开发及推广项目从烟叶技改费中列支,优秀示范社及先进个人奖励从省政府烟叶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

3.4 规范考核评价

将合作社建设列入产区公司烟叶工作目标考核,省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考评办法,规范了合作社评价验收标准,采取市(州)级公司全面自查考评、省局部分抽查验收的办法,按组织建设、规范运行、实际绩效三大块21个项目进行考评验收。依据考评情况,评选省级优秀示范社、规范社和合作社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省局于2012年2月在市州局公司全面自查考评的基础上,对运行实效较好的27个合作社组织了考评验收,下发了验收通报(湘烟办综[2012]28号),全省已有12个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社,8个被评为省级规范社,从烟叶技改费中列支奖励资金160万元。

3.5 突出建设重点

3.5.1 建立能人激励机制,发挥能人引领作用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我省已建立“一挖二培三用好四留住”的合作社能人培育激励机制,不拘一格挖掘能人;采取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参观学习、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能人;尊重和发挥能人在经营决策、生产管理、市场销售的管理才干,营造环境用好能人;设立省政府合作社建设先进个人奖和合作社经营绩效能人奖,完善激励机制,留住能人。并探索大学生村官辅导员制度,防止合作社建设中“能人依赖”现象的发生。2012年,省局已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市县两级举办专题培训班48期,合作社内部培训237期,已培训 2.94万人次。

3.5.2 多方筹资,保障合作社运行资金

为保障合作社运行资金,通过政府协调,推动银社对接,采取成员联保或联社担保、统一授信的方式,落实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贷款[5],2012年全省金融部门对41家合作社放贷981万元;构建合作社内部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成员出资,如冯发合作社2012年成员出资70万元用于两场设施综合利用;发挥合作社承接技术推广项目的平台作用,以项目方式扶持合作社,省公司按育苗工场3元/m2、密集烤房500元/栋的标准,对合作社两场设施综合利用项目予以补贴。采取预交服务费的办法,筹集专业化服务所需资金,宁乡县的金醇、富源、黄金叶等六家合作社在与成员签订专业化烘烤协议后,按照0.6元/m2的标准,预收了4469万m2的烘烤费2680万元,购进原煤2.6万吨,全县专业化烘烤覆盖率达到100%,每亩烟叶烘烤成本降低了80—100元。

3.5.3 健全制度,不断完善建设规范

近两年来,省局(公司)每年下发了合作社建设工作意见,统一了组建程序和制度框架,明确了建设要求和运行规范,规范了合作社内部管理。各基层合作社因地制宜予以完善,建立了民主管理、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盈余分配、社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形成了“1812”(1个章程、8项制度、12个管理实施办法)的管理制度体系和七步流程、八定成本费用控制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强了以“三会”制度执行、重大事项成员票决、社务财务公开公示为核心的民主管理;规范了成员账户、收支明细台帐、成本费用控制、盈余分配、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全面推行社账站管,确保记账及时,核算准确;明确了设施管护经营来源和管护责任,建立了资产台帐、管理经费使用台账和管护记录。

3.5.4 探索设施利用方式,增强合作社创收盈利能力

省局成立两场设施综合利用研究课题组,开展了品种引进和关键技术研究,现已掌握麒麟瓜、大棚黄瓜、金针菌、姬菇等13个果蔬类及食用菌品种的栽培技术,制定了生产技术规程。采取合作联社或“公司+基地”的运作方式,按照订单生产的要求,实行规模化批量生产。2011年,全省共有25家合作社开展了设施综合利用,实现收入853.85万元,占合作社总收入6575万元的13 %,实现盈余214.92万元,占总盈余530.86万元的40.5%。

4 发展现状

4.1 合作社数量快速发展

近年来,在当地政府和烟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组建合作社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合作社的数量快速增长,入社农户不断增加,如表8所示。截止2012年6月底,全省已成立合作社223家,同比2009年增加196家,其中生产型合作社82家,综合服务型合作社141家;共有成员3.8万名,其中烟农成员3.74万名,占成员总数的98%,占全省烟农总数的44%。

表8 湖南省合作社建设数量发展情况

4.2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的作用明显

主要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一是合作社的建设加速了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促进了规模化经营。2012年,全省80%以上的合作社组织了土地流转,全省合作社成员户均种烟15541 m2,比2010年增加了8004 m2/户,比全省烟农户均种烟面积(12206 m2)高出3335 m2。二是促进了减工降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从2011年25个合作社的调查数据看,合作社成员的亩均生产用工18个左右,比2010年减少近10个;亩均种烟成本为1680元,比当地非成员的种烟成本低368元;每667 m2平均售烟收入3217元,比当地非成员高365元。三是培养了一批新型烟农,解决了部分农村老龄农民的就业问题。合作社立足产业发展,广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升了烟农的科学文化素质,造就了一大批拥有专业技术特长的现代新型职业烟农。四是对发展烟叶产业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对比2010年,2012年湖南省种植烤烟10.3万hm2,同比增加3.67万hm2,而种烟农户同比减少2.12万户,合作社对稳定产业规模的贡献率为55%左右。湖南省烟农合作社建设成效得到了中央有关部门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烟农的一致好评。目前全省有11个综合型合作社被评为湖南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省级示范社,另有12家被评为湖南省现代烟草农业建设优秀省级示范社。

4.3 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省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大部分合作社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存在组织发展不充分,缺乏有效合作和社员基础,重横向扩展轻纵向整合,重发展轻规范,重项目轻指导,重数量轻质量等缺陷,导致了发展很不均衡。

目前,我省长沙市、郴州市、永州市合作社建设水平及覆盖率明显高于其他产区,全省各烟叶产区合作社建设情况如表9所示。不同产区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同时,尽管我省涌现了桂阳鸿运,宁乡金醇,江华冯发等运行规范、实效很好、全国影响较大的合作社,但“三无”(无办公场所、无规章制度、无财务收支明细账目)“三不”(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开展、设施不管护)的“空壳社”依然存在。据调查,合作社建设水平相对较高的宁乡县共组建合作社13家,实际运行的只有6家,占46%;桂阳县共有合作社39家,实际运行的只有12家,仅占31%。

表9 2012年湖南省各产区市州合作社数量情况

5 发展趋势

实践证明,烟农合作社是适合湖南省实际情况,推进烟叶产业稳定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湖南烟农合作社在经历近两年的数量快速发展后,将进入数量增长和质量提高并重的新阶段,同时以资金合作为代表的多要素合作及烟叶合作联社建设将成为合作社发展的新趋势,转变合作社发展方式势在必行。

5.1 发展方向由生产型合作社向综合服务型合作社转变

多年的实践表明,无论是生产型合作社还是单一环节的服务型合作社,“小而散、多而乱、成本高、管理难”的特征明显,适应性不强,局限性很大,难以体现“种植在户,服务在社”的发展方向,无法实现“全面覆盖、全程服务、全体受益”的发展目标。相对而言,综合服务型合作社具有服务环节多、功能强、覆盖面广等特点和管理模式、运行方式相对成熟等优势,是湖南省烟农合作社发展的主导类型。

5.2 发展目标由追求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规范转变

近两年来,湖南省烟农合作社的数量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增加,全省已有223家,平均每个烟叶基地单元接近3家,可基本满足全面覆盖、全程服务的要求,但运作规范、实效较好的合作社不多,这就决定了今后合作社建设工作的重点不是扩量而是提质,健全制度、规范运行、提高效率、增加效益将成为核心评价指标,引导合作社全面提升建设质量。

5.3 发展层次由单要素合作向多要素合作转变

国家烟草专卖局姜成康局长在全国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以烟为主,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基础设施服务烟农的作用,充分利用基础设施发展多种经营”,这为合作社设施利用和多种经营明确了原则,指明了方向。结合湖南省实际情况,要做到“两个充分”,前提是发挥可经营资产的平台作用,没有育苗工场、烘烤工场和农机具等可经营性资产,就无法完成烟叶生产的全程专业化服务,也无法开展设施综合利用。关键是有效整合资产、资金、土地、劳动、技术、管理、品牌、市场等生产要素,构建资产、资本、劳动为核心的多要素合作机制,形成服务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途径是抓好设施综合利用的合作联社建设,实现同区域合作社的联合与重组,进一步整合资金、技术、设施和市场资源,有效改进合作社服务能力弱、组织成本高和运行效率低等问题。2012年我省分别在郴州市、永州市开展了两场设施综合利用合作联社建设的探索,采取统一调度内部资源,统一采购供应原料,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组织生产,统一价格收购,统一加工包装,统一品牌销售,统一盈余分配的运行管理方式,从目前效果看,原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15%以上,资金周转及运作效率同比提高20%左右,部分合作社设施综合利用的“五无”现象(无市场、无资金、无技术、无管理经验、无经济效益)得到了根本改观。

今后,我省合作社建设任务仍然十分繁重,我们将按照国家局“四个原则”、“五大职能”、“六项标准”的建设要求,全面发展综合服务型合作社,着力在全程服务和全面覆盖上下功夫;抓好多种经营,着力在增强合作社创收盈利和自我发展能力上下功夫;统筹合作社硬件和软件建设,着力在提升规范化建设和产业化水平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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