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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毛氏传疏》误解毛诗经传的训诂学分析

2013-02-15崔金涛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13年5期
关键词:毛诗训诂经文

崔金涛(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4)

1 引言

陈奂是清代后期的著名学者,其一生的学术研究围绕古文学派的“毛诗”展开,形成了以《诗毛氏传疏》(以下简称“《传疏》”)为核心,包括《毛诗音》《毛诗说》《毛诗传义类》和《郑氏笺考征》等姊妹著作在内的、具有自身完整系统和鲜明个性特色的《诗经》研究体系。在整个乾嘉学派的《诗经》研究中,陈奂的这些研究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传疏》与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胡承珙的《毛诗后笺》共同代表着乾嘉古文《诗经》研究的最高成就。但时至今日,除南京大学滕志贤教授的《陈奂及〈诗毛氏传疏〉研究》[1]外,学界目前尚未出现有关《传疏》的更为全面、更接近实际的重要研究成果。囿于篇幅,滕先生的这项研究对《传疏》的分析多是点到为止,未作更深入的分析,有待进一步推进、补充者不少。本文就是在滕先生这项研究的基础上,专门就《传疏》误解毛诗的不足作进一步的讨论。

与《毛诗传笺通释》和《毛诗后笺》以“求是”为基本目的不同,陈奂撰写《传疏》的根本目的是“发明”。具体而言,就是要积极地从各个方面入手,全面证明毛诗,尤其是毛传的正确性。至于毛传的训释是否合乎《诗经》的语言实际,并不是《传疏》的着力点。

应该说,在当时的社会、学术条件下,《传疏》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任务,它也因此成为了《诗经》研究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但不论多么优秀的学者、多么伟大的著作,都会具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历史局限,陈奂和他的《传疏》当然也不例外。当我们以当今已经取得长足进步的训诂学研究为基础,对《传疏》进行深入剖析之后就会发现,《传疏》中仍然存在着一部分误解毛诗经传的实例。这些实例共同指向一个基本事实,就是陈奂严重低估了注释书语义的复杂性及其解释的多样性。如果再进一步追问,陈奂何以会低估注释书训诂这方面的特殊性,我们就会发现,这与陈奂本人有关“小学”与“经学”关系的看法密切相关。以下就从表现、实质和原因三个方面,展开对《传疏》误解毛诗经传不足的分析。

2 《传疏》误解毛诗经传的表现

《传疏》误解毛诗具体表现在误解《诗经》和误解毛传两个部分。以下按类分析。

2.1 《传疏》误解《诗经》的实例

由于具体上下文语境的影响,词义经常会产生许多临时性的变化。《传疏》误解毛诗经传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把词义在上下文语境中发生的临时性变化全部当成了词语固有的意义,并由此导致了因声求义方法的滥用。请看《唐风·椒聊》的实例。[2]10卷

彼其之子,硕大无朋。

(传:朋,比也。)

疏:“朋”训“比”者,“比”为“比方”之“比”。《秦·黄鸟》:“百夫之防。”传:“防,比也。”亦“比方”字。“朋”、“防”一声之转。

按照甲骨文、金文的字形来分析,“朋”应该是系在一起的两串贝壳或者玉,[3]其特点是“两物并列”,所以《椒聊》经文“硕大无朋”的意思就是硕大到没有什么能与它相比。作为毛传训释字的“比”,《说文》训作“密”,也就是今天成语“鳞次栉比”中的“比”,其特点是“多物并列”,所以它可以引申有“比较”的意义。因此,毛传用“比”来训“硕大无朋”的“朋”符合《椒聊》经文的本意。《传疏》指出毛传的“比”是“比方”的“比”,既合乎毛公的本意,又切合《诗经》经文的实际。问题出在《传疏》说“‘朋’、‘方’一声之转”上。按,“防”字,《说文》训“隄”,也就是今天所说的“堤”。毛传的作者认为,“防”的这个义项在“百夫之防”的上下文里讲不通,所以把“防”字当成了“方”的假借字。《经典释文》:“防,徐云:‘毛音方’。”徐整说《黄鸟》的“防”,毛传音“方”,正是要点明《黄鸟》这条毛传是用本字“方”来破借字“防”的事实。《说文》:“方,并船也。”两船相并,其特点也是“两物并列”,于是“方”字在“百夫之防”的上下文里可以临时具有“比”的意思。毛传以“比”训“防”,正是以本字“方”本有的“比较”或“比方”的义项来训《黄鸟》经文的假借字“防”。

“朋”字由于“两串贝或玉并列”而在“硕大无朋”中讲成“比”“防(方)”由于“两船相并”而在“百夫之防”中也讲成“比”,本来不同义的“朋”和“防(方),由于都具有“两物并列”的特点,所以在《诗经》不同文句的上下文中都具有了“比较”或“比方”的意义。脱离了“硕大无朋”和“百夫之防”这两个不同的上下文语境,“朋”是“朋”,“防”(方)是“防(方)”,二者并不同义。对于《椒聊》经文的“朋”与《黄鸟》的“防(方)”,毛传都训成“比”,只是因文立训,而并非真的认为“朋”字与“防(方)”字同义或近义。《传疏》并没有很好地意识到《诗经》经文的这种特殊性,只是简单地说“朋、防一声之转”,把词在具体语境中产生的临时语义相当解释成了固定的文字假借关系。

另外,每一句《诗经》的经文,都是不同的词语按照不同语法规则组合而成的,因此每一句《诗经》经文的意义也绝对不是词语意义的简单相加。解释《诗经》的经文必须考虑语法,尤其是句法问题。《传疏》误解《诗经》的另一重要方面就是简单地把语法,尤其是句法层面的现象全部转化成单个词义的问题。《大雅·民劳》:[2]24卷

柔远能迩,以定我王。

疏:“能”读为“而”。《汉书·督邮版碑》作“渘远而迩”,古“如”、“而”通用。“远”谓“远方”,“迩”谓“中国”。“迩”,近也。言安远方之国而使与中国相亲近也。《中庸》云:“柔远人,则四方归之。”即其义。解者并以“柔远”、“能迩”作对文,非是。

《民劳》经文的“能”字,毛传没有解释。按照最一般的训诂原则(以今义释古义、以通语释方言、以常用义释特殊义),显然这里用的应该是它的常用义。《经典释文》:“能,徐云:‘毛如字’。”徐整说毛传读“能”为“如字”,清楚地指明了毛亨认为“柔远能迩”的“能”用的是其常用义的事实。《说文·能部》:“能,熊属,足似鹿。……‘能’兽坚中,故称为贤能,而强壮者称能杰也。”虽然许慎认为“能”的“贤能”义引申自“‘能’兽坚中”的特点,有失牵强,不如看作“本无其字”的假借更为合理,但是他说“能”有“贤能”义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民劳》“柔远能迩”的“能”此处用的应该就是“能”字“贤能”的常用义。如果按照“贤能”的常用义来解释“能”,则《民劳》的经文“能迩”为动宾结构,“能”字以“意动”的方式用为动词,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认为周围的人有才能。“能迩”的“意动”正好与“柔远”的“使动”组成一个更大的并列结构,所以陈奂以外的《诗经》解释者才“并以‘柔远’、‘能迩’作对文”。

事实上,陈奂并未很好地理解“柔远能迩”中“柔”和“能”都是它们特殊的语法用法,于是在《传疏》中读“能”为“而”,把句法层面的特殊现象直接转化成了单纯的词语组合关系。《传疏》这样的解释,不但没能很好地解释《民劳》经文特殊的句法现象,反而使整个句子几乎“不辞”:陈奂说“‘远’谓‘远方’”“‘迩’谓‘中国’”,则“柔远而迩”的意思是“使远方柔而中国”。于是《传疏》又不得不进一步把《民劳》的“柔远能迩”解释成“安远方之国而使与中国相亲近”。《传疏》先是把实词“能”讲成虚词“而”,滥用了因声求义;进而在经文上增“使与……相亲近”,以弥合“使远方柔而中国”不能成“辞”的问题,除滥用声训外,又添“增字解经”一弊。

2.2 《传疏》误解毛传的实例

《传疏》误解经传的另一个方面是误解毛传训释字与被训释字之间的意义关系。毛传解释《诗经》,以体例严密与善会经意著称。对于《诗经》中各种特殊的语义现象均能采取相应的解释手段。由于这样的原因,毛传的训释字与被训释字之间的意义关系就存在诸多角度、层次的不同。对于毛传的这种多样性,《传疏》予以误解的情况不少。

如上所述,《诗经》经文中有许多词义由于上下文的影响,产生了不少临时性的变化,毛传对这些变化体会很深,经常会选择恰当的词语把这些临时性的变化表现出来。对于毛传的这种现象,《传疏》往往不得其解。试举《陈风·东门之池》一例,以见一斑。[2]12卷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

传:沤,柔也。

疏:“沤”、“柔”叠韵为训。

《说文》:“沤,久渍也。”所谓“久渍”就是放在水里长时间地浸泡。把生麻放在水里泡,目的是让它的纤维变软,以便更好地加工。“沤”是“柔”得以实现的手段,“柔”是“沤”自然产生的结果。毛传训“沤”为“柔”,强调的正是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传疏》说“沤”与“柔”是“叠韵为训”,把二者之间手段、结果的意义关系简单地解释成了文字假借的关系。

《诗经》经文语义复杂多样,对此毛传也会采取相应的解释形式,所以毛传的复杂性并不亚于《诗经》语言本身。《传疏》对毛传这种复杂的语义关系认识得还很不够,因此经常对相关现象做出不正确的解释。请看《周南·关雎》的实例。[2]1卷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传:兴也。关关,和声也。

疏:“关”……与“和”双声得义。

“关关”本来只是模拟雎鸠叫声的象声词,本身并无太多的深意,毛传把它解释成“和声”,目的是要阐明经义。诗序说《关雎》是歌咏“后妃之德”的诗。毛传于本章下标“兴”,按照朱自清先生所概括的毛传兴例,[4]《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这前两句诗,除了具有引起“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后两句的作用之外,还应与其意义密切相关。毛传通释这一章的大意说:“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关雎之有别焉。”既然君子与淑女(后妃)“无不和谐”,那“关关”的叫声也就必然是雌、雄雎鸠应和时发出的声音,而绝对不会是孤独的哀鸣。可见,“和”字本非“关关”所必有,只是毛传为了适合诗序对《关雎》全诗“大义”的解释,才把它附加到“关关”之上的。《传疏》说《关雎》经文的“关”字“与‘和’双声得义”,把二者的关系又讲成了纯粹的文字假借现象,没能把毛传通过语词来阐发经义的这种特性发掘出来。朱子《诗集传》说:“关关,雌雄相应之和声也。”[5]在“和声”前加了“雌雄相应”四个字,把毛传的这层意思说得明白无误。

3 《传疏》误解毛诗经传的实质

《传疏》误解经传的这些实例可以清晰表明:陈奂严重低估了注释书训诂解释对象语义的复杂性及其解释的多样性。这是《传疏》误解毛诗经传的实质。

注释书训诂的解释对象是“经”,扩大言之,就是全部重要的古代文献。每一部经典文献的语言都至少与五个要素有关:词汇、语法、修辞、文体和文献作者的习惯。这些要素使每一部古代经典都具有自己特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有机统一、自成系统,因此经典本身就构成一个独立、完整的语境。与每一部经典内容的完整、统一相应,记录它们的语言也都是完整、独特、连贯的言语作品,具有不同于其他经典语言的独特个性。在这样一个完整、独特的语言整体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了高度复杂的状态:字词、语法、修辞、文体、语言习惯等因素之间,都会通过某种途径,产生或多或少、或强或弱的相互影响。与经典语言的这种复杂性相应,优秀的注释家(同时也是经学家、史学家、哲学家或者文学家)在注释古代经典时,都会针对每一部经典的个性,采取不同的注释角度、注释方法。这样一来,注释项与被注释项的意义关系也就变得非常复杂。

有关注释书训诂的这种特殊性,自近代以来,中外学者都有明确的表述、概括。

黄侃先生云:“小学之训诂贵圆,经学之训诂贵专。盖一则可因文义之联缀而曲畅旁通;一则宜依文立义而法守专门。”[6]所谓“圆”,指的是“小学”训诂可以不受具体语言环境的限制,放在其他语句里也能讲通。所谓“专”,说的是“经学”训诂总是与某一具体的上下文密切关联,绝对不能简单地应用到其他的语言语境之中。黄侃先生所说的“经学之训诂”,指的就是注释书训诂对词义的解释,“因文义之联缀”和“依文立义”,正好道出了注释书训诂“随文而释”这一与专书训诂的根本区别。

现代西方语言学中有一种“非线性”或“多线性”理论。自索绪尔的《普通语言学》宣称语言具有“线条性”以来,[7]大多数语言学家已经习惯性地认为,言语链是单线性的,似乎很单纯:只要把不同的词语按照语法规则组合在一起就会构成一个完整、合格的语句;相应地,句子的意义就是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之和。“非线性”或“多线性”的语言理论则认为,语言的单线性只是表面现象,一个语句何以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不仅是前后词义和语法选择的结果,语音、语法、语义,乃至修辞、个人语言习惯都可以影响语句的生成。相应的,语句的意义也会受到来自词汇、语法、语用等语言内、外各要素的影响。

黄侃先生的“圆”与“专”主要针对的是词语的训释,“非线性”理论主要着眼于语句的生成。两种理论关注的语言现象层面不同,考察的角度也有差异,但得出的结论却正好可以相互印证、相互发明,共同揭示出了经典语言语义的复杂性及其解释的多样性这一基本事实。

《传疏》解释《诗经》,不论是具体上下文语境下的临时性变化,还是特殊的语法用法,都用因声求义的方法,全部转化为实词或虚词意义的问题;《传疏》解释毛传,把训释字与被训释字之间不同角度、不同层次的意义关系都统一解释成文字层面的假借现象。这些误解都表明:对于古代经典文献语义的复杂性及其解释的多样性,陈奂认识得还很不够。换句话说,对于注释书训诂的独特属性,陈奂仍然缺乏自觉的认识。

4 《传疏》误解毛诗经传的时代成因

陈奂严重低估注释书训诂的解释对象语义及其解释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与他本人对“小学”与“经学”关系的简单化理解密切相关,而他这种有问题的理解正是乾嘉学派对“经学”解释的特殊性认识严重不足的缩影。陈奂《段氏〈说文解字注〉跋》:[8]

奂闻诸先生(按,指段玉裁)曰:“昔东原师之言:‘仆之学,不外以字考经,以经考字。’余之注《说文解字》也,盖窃取此二语而已。经与字未有不相合者。经与字有不相谋者,则转注、假借为之枢也。”窃谓:“小学明,而经无不可明矣。”

段玉裁明言自己注《说文解字》的方法承自其师戴震,而陈奂述其师说之后,则将自己“小学明,而经无不可明矣”的观点附于其后,由此可以证明他有关“小学”与“经学”关系的观点的确导源于戴震。但如果我们仔细对比戴震与陈奂的相关论述之后就会发现,陈奂有关经学与小学关系的观点有简单化之嫌。戴震《与是仲明论学书》:[9]

经之至者,道也;所以明道者,其词也;所以成词者,字也。由字以通其词,由词以通其道,必有渐。

戴震的这个表述,广为今人所知。在戴震那里,字、词、经、道是分开的:字是字,词是词,经是经,道是道。此外,他还明确指出,字、词、经、道之间具有“渐”的特点,识字仅是一个前后相继的过程的起点,而并非这个过程的全部。换句话说,通经必须识字,但是识字未必通经。从戴震有关“小学”与“经学”关系的论述中,根本无法推导出“小学明,而经无不可明”的结论。陈奂说“小学明,而经无不可明”,完全混淆了“小学”究竟是通“经”的必要条件还是充分条件的根本问题。对他来说,“小学”明,“经学”必明,“小学”与“经学”几成一物,“经”本身特有的规律及其解释的特殊性荡然无存。

对于陈奂把“小学”与“经学”关系简单化的做法,今人黄焯先生有一段论述足当针砭。《〈毛诗郑笺平议〉序》[10]云:

治经不徒明其训诂而已,贵在得其词言之情。戴震谓训诂明而后义理明,实则有训诂明而义理仍未得明者。要须审其辞气,探其义旨,始可以明古人用意所在耳。朴学诸师,间有专治训诂名物,而短于为文,致于古人文之用意处不能识得谛当。夫经者,义之至粹而文之至精者也。可由训诂学入,不可由训诂学出。治之者识其本末始终,斯得矣。

黄先生说戴震有“小学”明“经学”必明的观念,如前分析,并不十分确切,可以不论。但黄先生明确指出“治经不徒明其训诂而已,贵在得其词言之情”,却道出了“小学”与“经学”不同的根本所在。训诂仅能通其言辞,至于每一部经典究竟表达何种意义,必须根据它们本身的特性和实际来阐释。所谓“可由训诂学入,不可由训诂学出”,正是对“小学”的作用与局限的精确概括。

陈奂对于“小学”与“经学”关系的简单化理解,直接反映了乾嘉学派训诂学的时代局限。按照当今的学术观念,陈奂所说的“经学”与“小学”,基本相当于注释书训诂和专书训诂。当时,注释书训诂作为一种独立的训诂类型,还没有从经、史、子、集的注释中明确地分离出来,它的特点和规律自然也就不可能为当时的训诂学家所认识。即便是戴震、段玉裁明确意识到了“小学”与“经学”并不完全一致,但对“经学”本身的语言究竟具有哪些特点和规律,戴、段师徒都没有明确地表述,这表明他们对此也是不完全了解的。

[1]滕志贤.《诗经》与训诂散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1-39.

[2](清)陈奂.诗毛氏传疏[M].北京:中国书店,1984.

[3]高明,涂白奎.古文字类编(增订本)[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178.

[4]朱自清.诗言志辨[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42.

[5](宋)朱熹.诗集传[M].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2.

[6]黄焯.黄侃国学讲义录[M].黄侃讲,黄廷祖重辑.北京:中华书局,2006:269.

[7](瑞士)费尔迪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06.

[8](清)陈奂.三百堂文集[M]//赵诒琛,王大隆.乙亥丛编.台北:世界书局,1975:474.

[9](清)戴震.戴震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6:183.

[10]黄焯.毛诗郑笺平议[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卷首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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