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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地位的含义及关系

2012-12-29王树芳

现代教育教学探索杂志 2012年19期
关键词:主体活动教师

王树芳

(宁晋县孟家庄学区 河北 宁晋 055550)

目前,社会国际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这种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因此,这会对人才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传统的教育思想和教育模式提出了质疑,对教学中教师的主导作用及学生的主体地位之间的关系产生不同的看法。有些理论片面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否定教师的主导作用。本人就此观点,谈点自己的认识。

我们都知道,所谓的教学就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双方共同进行的一种双边活动。就是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掌握知识体系,形成技能和促进身心发展的活动。在教学活动中有四个不可缺少的基本因素,即教师、学生、教学内容主要是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知识体系,教学手段主要是教学方法、形式、教学艺术的运用以及一些现代教学设备器材的运用。

教学的这四个基本因素,构成了教育活动纷繁复杂的关系,其中以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最基本、最主要的矛盾。在这一矛盾中,就整个教学活动来看,教师无疑是实践的主体,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在教育过程中具有主导作用。教师是活动的主体,学生是他要改变的对象,要使学生从无知到有知,从知之少到知之多,从而促进学生身心的进一步发展。站在学生的角度来讲,学生是认识的主体,是学习的主体,由无知到有知到知之多,关键还是要靠自己,教师只是中介,是传递者,是其认识事物的手段中的主要成分。我认为在教学中师生都是活动的主体、认识的主体,没有师生的参与,就构不成教学,因此,在教学中老师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都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教师的主导作用是主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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