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行为逻辑分析
2012-12-26张晖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1期
关键词:经济
张 晖
(海南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中国地方政府主导经济增长的行为逻辑分析
张 晖
(海南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南 海口 570228)
改革后中国地方政府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中央政府、同级地方政府、微观主体,这三者之间实质上都是委托代理关系。地方政府的目标函数中最具有交集的理性变量就是辖区GDP的增长。在地方政府竞争态势下,地方政府会追求更高的GDP增长,其地方政府主导经济的手段在于选择性的产权保护。当然,地方政府追求效用最大化的行为在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条件下,可能会损害中央政府在全国的整体利益,也可能会危害辖区居民和企业的公共利益。而要改变这种地方政府竞争所带来的弊端,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对地方政府行为进行有效地矫正。
地方政府;经济增长;选择性产权保护;内公外私产权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曾指出:“政府可以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影响。如果政府做了正确的事情,增长就会得到促进。如果政府做得很少,或者做错了事,或者做得太少,增长就会受到限制。”[1](P515)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表明,良好的经济增长政府的确“有所为”。
中国是一个地区差异大、发展不均衡的大国,政府层级组织管理幅度大和针对各地方的差别化经济政策必然会增加配置成本(包括信息和实施成本),这也决定了我国的地方政府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发展过程中必然要被中央政府委托大量政府干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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