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税立法之完善
2012-12-23张学博
行政与法 2012年5期
□ 张学博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减免税立法之完善
□ 张学博
(中共中央党校,北京 100091)
清理越权减免税,仅仅是完善减免税制度的第一步。减免税制度的完善依赖于减免税立法之完善。从立宪主义的观点出发,本文从税收的宪法性依据、立法法修改、税收基本法制定、授权立法的角度分析了减免税立法完善之制度设计,并从预算法的角度分析了如何对减免税立法进行完善。
减免税立法;立法法;税收基本法;授权立法
越权减免仅仅是目前我国减免税制度中的一个局部问题,整个减免税制度面临着宪政和法治的考验,有必要从立法方面寻求制度化解决之路。
一、税收立法权的宪法性依据
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了“第13号提案”,①1978年通货膨胀使得美国房价大涨,随之而来的美国纳税人需要缴纳的房地产税也水涨船高。于是150万加利福尼亚州纳税人联名要求在1978年6月6日举行全民投票,表决 “第13号提案”,或称为Jarvis-Gam提案。提案中规定,加州所有不动产必须按照1975年至1976年间的市值重新评估,且地方政府在未来每年估算的涨价幅度不得超过2%,但是卖房时的增值不在此限。结果420万人支持,230万人反对,于是提案获得通过。这一事件标志着税收限制运动的兴起,对政府财政权力的宪法制约开始引起公共财政专家的关注。其实英国大宪章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对国王征税进行约束,这可以被视为最早对税收立法的宪法性控制运动。中国宪政变迁的矛盾最终将在财政体制上体现出来,而财政体制的发展变化也会影响宪政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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