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书和刑事自诉状的异同
2012-12-23
检察风云 2012年17期
法律用语释辩
起诉书和刑事自诉状的异同
1.起诉书的定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需要依法审判追究刑事责任而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司法文书。
2.种类
起诉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的起诉书,包括普通程序案件适用、单位犯罪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案件适用三种格式。另一类为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适用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只有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作用
起诉书的作用或功能是多方面的,对侦查机关来讲,起诉书是确认公安局或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对检察机关来讲,起诉书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交付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司法文书,又是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意见书,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基础;对审判机关来讲,起诉书既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依据,又是法庭审理的内容和范围;对被告人及辩护人来讲,起诉书既是告知被告人将交付审判的通知,又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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