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出路:土地流转背景下的我国农民养老保障
2012-12-21苟颖萍
理论导刊 2012年2期
苟颖萍,施 乐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50)
困境与出路:土地流转背景下的我国农民养老保障
苟颖萍,施 乐
(兰州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兰州 730050)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逐步推进,土地流转下的农民养老保障问题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土地流转背景下农民养老难主要有农民养老失去了收入保障、参与养老保险积极性不高、政府措施不到位、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应从基于土地流转进行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筹集,政府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入手,完善土地流转下我国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土地流转;农民养老保障;政府职能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健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可以预见,土地流转将逐渐成为大势所趋。然而,在土地流转下农民与土地相关的一系列财产权、生存权、就业权等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和影响,甚至丧失,其中养老难的问题尤为突出。土地流转体制的不完善影响了农民的养老保障,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又阻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两者是相辅相成又“相生相克”的,只有同时注重这两个方面的制度建设才能使之共同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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