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基于公民住房权的住房政策架构
2012-12-21汤林弟
理论导刊 2012年2期
关键词:国家
汤林弟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7)
论基于公民住房权的住房政策架构
汤林弟
(北京师范大学 珠海分校不动产学院,广东 珠海 519087)
住房不仅是一种商品,更是一种基本人权所需。以保障公民住房权作为国家住房政策的制定依据,既是履行国家义务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国家住房政策效力、避免住房政策出现偏误或波动的可靠法则。住房政策本质上属于一种社会福利政策。我国住房领域存在的许多问题,本质上是由于当前住房政策只看到了住房的商品属性而忽略了住房的社会权利属性造成的。重建住房政策的公民住房权之基础,不仅可以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水平,也有助于解决我国住房社会福利体系中的一些体制性和结构性问题。
住房权;住房政策;社会福利;国家义务
住房权(housing rights),严格称为适足住房权(the right to adequate housing),在我国又被翻译作住宅权或居住权等,是最近几十年来在世界人权领域日益受到重视的一项新的基本人权范畴。住房权概念近年传入我国后,引起了学术界、尤其是法学界比较大的关注。目前,学者们大多从住房权的立法保障和司法救济等角度探讨我国公民住房权的实现问题。由于国家在公民住房权实现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因此笔者认为保障公民住房权除了要构建完善的住房权法律体系外,还应通过国家有效的住房政策才能实现。
一、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住房权
“衣食住行”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方式,属于基本人权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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