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60年城镇住房保障发展的历程及启示
2012-12-21汪洁
理论导刊 2012年2期
汪 洁
(海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口 571158)
新中国60年城镇住房保障发展的历程及启示
汪 洁
(海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海口 571158)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是曲折的,以改革作为转折点,大体可分为传统住房保障阶段和住房保障的改革与发展阶段。中间经历了低租金、实物配给式、具有福利性质的住房分配制度,到20世纪70年代末改革后的补贴出售、优惠出售、提租补贴、公积金制度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等的演变过程。回顾60年来我国城镇住房保障的发展历程,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对于我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有着重大意义。
住房保障;中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一、引言
住房保障是由政府和社会负担起给所有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居住条件的责任而举办的社会保障项目,是由政府作为责任主体,以解决国民住房困难和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国民居住保障系统。[1]新中国成立后,保障公民享有一定的住房条件就成了政府的主要职责之一。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在城镇住房领域主要实行的是福利制度,由国家(单位)保障职工享有基本的居住条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住房政策改革的不断深入,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日益凸显。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国政府从上世纪90年代起逐步建立起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住房公积金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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