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透明”到“绩效”:四川省财政监督的经验与启示
2012-12-21翟峰
人大研究 2012年6期
翟峰
作为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代表联络员,从2012年元月出席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到是年2月应邀参加全省财政工作暨政府领导财政研修班会议,我听得最多、感受最大的就是四川财政正在实现由“吃饭型财政”向“发展型财政”的历史性转变。事实确亦如此。说到四川财政这一历史性转变,川人可谓如数家珍: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在“十一五”末已稳居全国第8名、中西部第1名,财政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而更令人欣慰的是,随着“十二五”期间四川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3%的目标的实现,到2015年四川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将达到3328亿元,“四本预算”总收入将达到5913亿元,“四本预算”支出将达到9158亿元。
钱多了,于是就有一个怎么把它管好用好,怎么使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问题。这其中之“管好”,就是何以为民进一步管好钱袋子,何以将财政监督制度化、规范化;而其中之“用好”,则是何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换句话说,何以“管好”,即体现在“透明”二字里;而何以“用好”,则体现在“绩效”二字中。
说到何以为民进一步管好钱袋子,四川省蒋巨峰省长不仅在全省政府领导财政研修班上大声强调“钱多了,怎么把它用好管好,对我们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其在特别强调公共财政的运行必须严格接受立法机关和社会成员的监督之时,既颇有幽默感而又颇为风趣地道出了一个“小插曲”:“几年前有位基层政府领导挪用扶贫资金搞建设,拍胸口说,‘我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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