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管理中补偿机制设计
2012-12-03黄彬彬王先甲胡振鹏桂发亮
同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期
黄彬彬,王先甲,胡振鹏,桂发亮
(1.武汉大学 系统工程研究所,湖北 武汉430072;2.江西省水文水资源与水环境重点实验室,江西 南昌330099;3.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4.南昌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系,江西 南昌330023)
近年来,农业面源污染已经取代点源污染成为大部分流域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面源污染主要来源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土壤化肥、农药流失、农村畜禽养殖排污、作物秸秆等.随着农业面源污染的日益严重和人们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引起了国内外广大学者和政府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1].
环境管理方式可以大致分为命令-控制手段和经济手段[2].针对点源污染常用的管理手段有排污权交易、环境资源税、自愿协商等.点源污染是指工业废水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排放而造成的污染.面源污染不同于点源污染的集中性,由于它的不易监测性、分散性、不确定性、滞后性等特性[3],使得其管理手段不能依靠传统的针对点源污染的方法和手段,而需要探究与面源污染特征规律相对应的政策和措施.Griffin 与Bromley 建立了一种输入税(input tax)的理论体系[4],从源头对造成面源污染的物质进行控制,如对施肥进行收税等.由于部分国家的农业负担比较重,收入不高,所以很多人抵制输入税的实施.Shortle和Dunn建立了一种激励补偿模型[5],并将其理论应用于实践之中(code of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但是最终由于激励过低而导致失败.由于点源污染的不易监测性导致了“搭便车”现象,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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