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扼杀儿童作文兴趣的“刽子手”
2012-11-30沈小军
作文周刊(教师版) 2012年36期
沈小军
很多教师总是谈作文教学色变。一是难在教师如何教上,二是难在学生的作文兴趣培养上。如何教,我们可以研究若干策略;如何培养学生的作文兴趣我们也可以寻求多种途径。可是,效果却总不尽如人意,久而久之就疲于思索了。殊不知,教师有时候是扼杀儿童作文兴趣真正的“刽子手”。
一、惩罚不符逻辑导致儿童作文兴趣的丧失
镜头一:课间到班巡视,发现有孩子在抄作文,询问才得知原来是刚刚的美术课上因为和同桌说话,美术老师罚他抄一篇作文。镜头二:周五到了,语文老师指着黑板右下角一堆孩子的名字说:“凡是被值日班干记了名字的同学,星期六、日回去抄写一篇不少于500字的作文,其他同学本周没有作文!”镜头三:中午在食堂吃完饭,孩子们一哄而散玩耍去了,唯独小黄垂头丧气回班了。原来,在食堂没有将饭吃完,老师“赏”给他一篇作文。看着大家在操场上野马一样奔跑着,小黄的眼睛里充满了无奈。
被誉为“全美杰出教师”的雷夫先生说过:“对不当行为最严厉的惩罚,就是不准参加发生不当行为时正在进行的活动!”比如,一个孩子画画的时候颜料用错了,就不让他再画画;科学课上谁打碎器材,就让谁站在旁边看着别人做实验……而上述镜头中的教师无一例外地把作文当做了各种“惩罚”的工具。试想:小羊会喜欢那宰羊的血淋淋的尖刀吗?我们一面在大声疾呼要培养孩子的作文兴趣,另一面却在大刀阔斧地扼杀孩子的兴趣,长此以往,孩子在作文课堂上默不作声、昏昏欲睡的表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因为作文已经成为他们的“噩梦”,他们躲还来不及呢!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