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二次结构噪声执行标准及验收监测中几点问题的探讨
2012-11-27潘晓岩
铁道标准设计 2012年11期
潘晓岩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天津 300251)
二次结构噪声,又称固体声,其产生机理为建筑构件受到激励产生振动,固体表面振动再以声波形式向空气中辐射,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地下区段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相关测试表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引发的二次结构噪声频率主要集中在20~200 Hz,属低频噪声。列车通过时的等效声级一般不超过50 dB(A),声级水平总体较低,但是由于部分频率与人体脏器频率接近,对人体影响较大。医学研究表明,长时间处于低频噪声影响下,会对人群睡眠、健康等产生一定的影响。《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等标准中均涉及低频噪声,但是实际应用中均不能完全与城市轨道交通二次结构噪声相适应,给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带来难度,就城市轨道交通二次结构噪声的标准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存在问题加以研究,并提出改进建议。
1 二次结构噪声执行标准问题
针对二次结构噪声,相关的标准主要有《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此外,上海市颁布了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地下段)列车运行引起的住宅室内振动与结构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1.1 相关标准情况简要介绍
1.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编、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批准,于1988年11月1日起实施,2011年6月修订,标准号变更为GB5011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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