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对农户疾病风险共担效果跟踪研究
2012-11-27张广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3期
关键词:制度
张广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3)
一、引言及文献综述
2003年起开始试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是中央政府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缓解农户疾病风险的有效制度形式。该制度已在2008年覆盖了8.3亿农民。新农合制度的目标可概括为“分担农户疾病风险”、“解决农户因病致贫”、“引导农户疾病预防”三个方面,上述制度目标的实现路径包括“住院补偿”、“门诊统筹补偿”和“家庭账户补偿”等。新农合制度对农户疾病风险的共担情况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
在新农合制度对农户疾病风险共担效果的评价方法方面,罗力、郝模等借用流行病学“相对危险度”的概念提出了不同人群就医风险比较指标RR的计算方法及其校正公式[1]。孙晓筠、Adrian Sleihg等提出了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对农户“灾难性”卫生支出和“致贫性”卫生支出影响的评价方法[2]。徐雅丽将衡量金融风险的思想引入新农合制度的实践中,构建了基于金融风险视角的新农合制度缓解因病致贫效果指数。
在新农合制度对农户疾病风险共担效果的实证分析方面,彭芳等认为低收入农户的家庭疾病风险是高收入农户的3.09倍;大部分农户都处于低度疾病风险中,但15.09%的农户的家庭疾病风险较高[3]。万崇华对家庭疾病风险和特定人群疾病风险进行了分析,认为贫困农民的疾病风险是非贫困农民的3.59倍,贫困家庭的住院经济风险最高,县级以上医院的家庭住院经济风险最高[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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