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式酒店运营中的产权信托分析
2012-11-22李冬锴
行政与法 2012年4期
□ 李冬锴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产权式酒店运营中的产权信托分析
□ 李冬锴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产权式酒店是投资者购买酒店客房产权,依分时度假方式与酒店管理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获得限定的使用权限和经营收益的旅游房地产经营模式。产权式酒店之产权是一种弱化所有权属性的有期产权,在运营中存在 “经济上”的所有权与 “法律上”的所有权的分离,具有信托制度上的转换权能,本质上是一种不动产使用信托受益权。因此,应当完善信托登记制度,将产权式酒店的委托经营合同定性为信托合同,构建和完善产权式酒店的典型信托制度。
产权式酒店;产权;信托
产权式酒店将房地产融入旅游产品之中,是一种制度上的创新。产权式酒店属于分时度假①“分时度假交换是指将自己拥有的分时度假使用权与同属一个交换系统内的分时度假会员度假使用权进行交换。”杨立娟,阳希.新经济新生活——分时度假在中国[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产品的一种特殊形式,其基本形式是指投资者购买酒店设施的所有权,除每年的固定时间用于自用以外,其余时间的住宿权委托给酒店管理公司经营并获取红利的经营模式。[1]在法律层面上,产权式酒店作为一种新兴的事物没有被完全采纳,但是其发展得到了地方法规政策的一定支持。目前,我国的产权式酒店的类型主要是休闲投资类型,因此,本文对于产权式酒店的论述也限于此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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