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范围、方法、目的之动态变迁*
2012-11-08李小兵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12年3期
李小兵
关于民族音乐学在中国大陆的称呼问题已经争论整整30年了,就像民族音乐学的定义在西方的论战一样,近百年都不得消停。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关系问题成为音乐学学者们的热点话题。如果忽略学科历史的细节,笔者认为两者经常走到一起并且对话,尤其是近期它们的动态趋势体现出更多的殊途同归属性。基于这种背景思考,笔者从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研究范围、方法和目的之动态变迁中总结出它们的一致归属。
一、分野——范围、方法和目的
民族音乐学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的历史语境不一,学科发展脉络也各有特色,两者在研究范围、方法和目的之动态发展过程可大体概括如下:

表1 :变迁中的范围、方法和目的
上表中信息一目了然,基本厘清了中国传统音乐理论和民族音乐学的动态研究范围、方法和目的。民族音乐学自从在西方成型后,它在研究对象方面的突出属性就是动态的、活生生的,因而决定了研究方法的灵活性和挑战性。在民族音乐学田野调查中,有多少学者就有多少研究方法。可以说,民族音乐学无定法,贵在得法,只要能够解决问题症结,就是科学的方法,因此民族音乐学是极富挑战性的学科。
在殖民统治时代,西方民族音乐学学者以“公家人”[4]147的身份进入田野,受人类学功能学派的影响,企图通过了解“民风”来促进殖民统治。当时主位——客位两者之间的巨大隔阂导致研究的预期成果非常不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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