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廉租房配租方式的经济学分析
2012-10-23齐华刘翔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年4期
齐华 刘翔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长沙 410004)
当前,我国居民住房价格不断上涨,远远超过了最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支付能力,解决最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廉租房作为住房保障制度的基石,是政府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缓解住房消费领域矛盾的一种有效手段,合理选择廉租房配租方式,对于满足最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减少政府支出、稳定住房市场、维持社会安定和谐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当前我国廉租房配租方式现状
廉租房的配租方式是根据不同区域、不同阶段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而定的。依据国家建设部于1999年颁布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70号令,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只限于实物配租范围。建设部等五部2003年颁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20号令)中规定廉租房的配租方式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在2007年,建设部等九部(局)颁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其中表明廉租房的配租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的方式。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廉租房配租方式主要有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
实物配租方式,即由政府直接向被保障家庭提供符合基本居住功能要求和面积标准的住房。廉租房租金按维修费、管理费两项因素确定,租金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可按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5%或公房租金水平的5%一10%确定,这种方式以广州、福州等部分城市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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