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执业药师新政对药店影响探析
2012-10-19江苏省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2年23期
关键词:规划
江苏省镇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王涤非
1 执业药师渐成药店新宠
1.1《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颁布后,执业药师配备问题受到业界普遍关注。“十二五”规划中,关于零售药店的开办条件及营业资质作出了四项新的规定:新开办的零售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所有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者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2015年所有零售药店(含医院药房)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逾期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取消售药资格。
1.2 业内热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新开办零售药店的准入门槛是否过高这一问题上。当前,各地对药品经营企业的验收标准不尽相同,除部分发达地区城市外,不少地区尚未完全限定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必须为执业药师。对于药品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资质方面当前也无硬性要求。
2 供需矛盾短期内无法解决
2.1 如果按照“十二五”规划要求,到“十二五”末每个药店都配备执业药师,首先面临的是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问题。在我国,药士至药师系列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其获取难度较执业药师资格要相对容易,而执业药师考试的通过率历年都徘徊在百分之十几左右,有人甚至要经过几年的复习准备才能考取。“药学相关本科毕业满三年、药学相关大专毕业后满五年”才准许报考执业药师的硬性规定,更是直接限制了执业药师队伍的发展,造成执业药师供给与需求严重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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