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建立“五社联动”机制
2012-10-11朱巍巍,孙玉琴,闫晓英
广东召开全省深化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
广东民政在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五社”联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五社”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一)构建一个平台,实行“五社联动”。一是改革基层管理体制,建立“五社联动”平台。省民政厅在2010年9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会,总结推广珠海市的改革做法和经验,全省城市社区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取得了“五社”联动的实质性成果。二是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培育“五社联动”新主体。其一,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培育发展社区公益慈善类、社区福利服务类、社区医疗卫生类、社区文体活动类社区民间组织,将一些政府工作通过项目管理的办法委托社区组织、社区民间组织承担;其二,重点培育发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社工+义工”的模式推动社区自助互助服务发展。三是以社区为平台,推动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全面发展。政府、群众和社会组织分工协作、良性互动,服务项目和范围逐年增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投入逐年增加,2011年市、区(县级市)财政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投入高达7635万元。(二)引入专职社工制度,推动“五社联动”。在率先开展专职社会工作制度试点的基础上,重点推进珠三角地区专职社会工作制度全覆盖,构建专职社工制度体系,推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提供方式的重大改革,为社会组织提供了发展空间,有效推动了“五社”联动。(三)建立工作机制,促进“五社联动”。一是建立推动“五社联动”内部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内外互动的工作机制,促进“五社联动”;三是建立部省合作工作机制,突出“五社联动”;四是实施分类指导,实施“五社联动”梯形发展战略。(四)配合中心工作,突出“五社联动”。一是在实施《规划纲要》过程中实行“五社联动”,二是在落实“部省协议”过程中实行“五社联动”,三是抓住建设幸福广东机遇,提高“五社联动”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