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EEDI要求对LNG船适用性分析
2012-09-27王慧芳温苗苗
船舶与海洋工程 2012年2期
关键词:船舶
王慧芳,温苗苗
(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上海 200135)
0 引 言
国际海事组织(IMO)在2011年7月召开的环境保护委员会第62届(MEPC62)会议上,以MEPC.203(62)决议通过了MARPOL附则VI修正案-引入船舶能效要求,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要求,成为首个在海事界的强制性温室气体减排要求。该要求将于2013年1月1日起生效。
目前EEDI要求仅适用于7种船型:散货船、液货船、气体运输船、杂货船、冷藏货物运输船、车辆滚装船及液货和干散货兼用船,且不适用于这些船型中具有柴电推进、透平推进及混合推进系统的船舶。这是因为需要按照不同船型分别制定各自的EEDI衡准参考线,且这些参考线是以最近10年内全球范围内建造的船舶为样本统计回归而成。其他船型没有涵盖是由于船舶数量相对较少不足以形成可靠的参考线,非传统推进系统方式不适用是由于目前的EEDI计算公式是以传统的柴油机直接推进方法为基础制定的,不能完全反映柴电推进、透平推进及混合推进系统的船舶特征。对于 LNG船而言,需要符合根据气体运输船的参考线所确定的Required EEDI要求。然而通过对当今的LNG船的EEDI计算发现,LNG船的EEDI值普遍高于参考线值,进一步对 IMO采用的气体运输船样本船的分析研究表明,气体运输船的参考线对LNG船而言是不适合的。
1 气体运输船参考线
气体运输船是用于散装载运任何液化气体的货船。根据IMO秘书处提交的MEPC62/6/4文件,在计算气体运输船的参考线时包括了LPG船、LNG船、CO2运输船及压缩气体运输船(CNG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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