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服务业对重庆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2012-09-18李壮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2年10期
李 壮
(重庆工商大学经贸学院,重庆 400067)
一、生产性服务业内涵
生产性服务又称生产者服务,是与直接满足最终需求的消费者服务相对应的,为其他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用作中间投入的服务[1]。1975年美国经济学家布朗宁和辛格曼在对服务业进行分类时,最早提出了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是社会化分工的结果,是从企业内部的生产服务部门分离出来且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它是与制造业直接相关的配套服务业,是从制造业内部生产服务部门而独立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本身并不向消费者提供直接的、独立的服务效用。它依附于制造业企业而存在,贯穿于企业生产的上游、中游和下游诸环节中。生产性服务业是一种具有高成长、高辐射、高智力、高集聚、高就业特点的服务产业,具有创新性、协同性、国际性、知识性、信用性等特征。生产性服务业为现代制造业提供了发展的平台,并成为城市经济增长的新的动力引擎。它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现代化水平的集中表现,也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来源之一[2]。
到目前为止,学者们对生产性服务业的概念和分类基本没有异议,主要在统计意义上对外延的界定和应用上存在分歧。我国政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将生产性服务业分为交通运输业、现代物流业、金融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和商务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03)中产业划分目录,以及本研究的需要,所指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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