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B2C电子零售产业结构分析
2012-09-09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陈伟
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 陈伟
电子零售包括B2C和C2C两个部分,本文主要分析B2C电子零售产业结构。成莹(2011.7)和陈柏良(2008.6)等已经使用SCP产业组织分析理论对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则是要依据2007~2011年这5年的数据,分析我国B2C电子零售产业结构的变化趋势,而且本文主要是参考HHI指标而不是CR4,进而分析趋势变化背后的原因,以供该产业内的企业以及政府决策者参考。
本文只考察产业结构,即只涉及SCP中的“S(Structure)”。主要使用衡量产业集中度的两个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一个是行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一般取产业中前4家企业或前8家企业的市场份额相加,得到的和一般表示为CR4或CR8;另一个是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整个产业内所有企业市占率的平方和乘以10000即为HHI。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行业集中度CR,又通常被称为集中度局部指数,它并不能很好地反映出产业中前几家企业之间的相对规模,而相对规模对于考察产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具有很重要的参考意义。比如:假设A、B两个产业中的前四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相同,A产业中的这四家企业市场份额正好相等,B产业中,一家企业大幅领先,其他三家企业市场份额则较小,那么通常A产业内竞争的激烈程度要大于B产业。而HHI指数能反映企业之间的相对规模对产业竞争的影响,所以本文以HHI指数作为主要参考指标。
按照惯例(贝恩的市场结构分类标准),CR4值将行业集中度分为六个等级,寡占Ⅰ型(CR4≥85%)、寡占Ⅱ型(75%≤CR4<85%)、寡占Ⅲ型(50%≤CR4<75%)、寡占Ⅳ型(35%≤CR4<50%)、寡占Ⅴ型(30%≤CR4<35%)、原子型(或竞争型)(CR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