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度”评价的实证分析
2012-09-03卢宏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10期
卢 宏
(烟台南山学院旅游管理系,山东龙口 265706)
如何实现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破解“三农”难题,是一个实践意义很强的问题。这里,笔者首次尝试利用五级评价量表对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度”进行定量评价与分析,并结合适当的定性分析,以期在乡村旅游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的理论研究上有所突破,并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一、主要概念分析与相关研究综述
关于乡村旅游的概念,目前国内外学术界还没有取得统一的认识,但基本趋于一致的观点包括:首先,乡村性是乡村旅游的本质属性,是界定乡村旅游的最重要标志,也是吸引各地游客进行乡村旅游的基础;其次,自然体验与文化体验相结合,更强调深层次的文化体验;第三,乡村旅游的主要目标市场是城市居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制度与新时代背景下,促成具有新内涵和新特征的新型农村综合建设行动。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与目标要求,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2005)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个字进行了概括[1]。
“协调发展”是指系统之间和系统内部各元素之间在相互开放的条件下,在相互依存、互相适应、良性循环的基础上,系统从无序到有序,由低级到高级的优化发展的状态和过程。
“协调发展度”简称“协调度”,是指系统之间或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多种关联关系和谐一致的程度。……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