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反倾销成本核算相关研究综述①
2012-09-02中南大学商学院刘爱东魏小钧
中国商论 2012年23期
中南大学商学院 刘爱东 魏小钧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经贸关系不断加深,针对我国的贸易摩擦事件数量激增。统计数据显示,自1995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立案调查数为825起,占全球同时期总数的五分之一以上,远超位居第二位的韩国278起,居第三位的美国228起。特别是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处于国内政治需要,频频对我国产品提起反倾销调查和诉讼。我国已进入贸易争端高发期,成为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灾区。
倾销最早于1776年由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的,指当时欧洲各国允许对出口贸易实行官方奖励的习惯做法。2003年,美国经济学家雅各布·瓦恩纳(Jacob Viner)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指出“倾销是指同一商品在不同国家市场上的价格歧视”,明确的提出倾销是国际贸易中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并首次将其与具有补贴性质的官方出口奖励区分开来。这一定义得到众多的研究者的认可,成为反倾销问题研究的里程碑。自从反倾销作为一个理论问题在20世纪初被提出来,以经济学和法学思维进行分析较为普遍,常见于西方学者的研究。
其中,对于反倾销应诉中的成本确认相关问题也产生了众多研究成果。美国学者Canning(1931)曾对反倾销影响下的产品成本计算进行了经典论述,Bollom和Simons(1990)专门研究了反倾销案例中所涉及的会计问题,Matschke和Schottner(2009)认为在反倾销这种不完全信息条件下为诱使企业披露真实成本,政府可以设计与企业成本报告挂钩的税率政策,并辅之以审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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