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自然垄断与保险补贴福利
2012-08-27王根芳陶建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4期
王根芳 陶建平,2
(1.华中农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2.华中农业大学 农业经济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0)
一、文献回顾
关于农业保险行业性质的研究,国内外文献一般都集中于其产品性质及由此产生的政府补贴问题上,鲜见从行业的角度来研究农业保险市场性质的文献。Siamwalla和Valdes对农业保险产品的非公共物品性质做了细致的研究,其分析工具套用的是农作物的供给曲线,借用了农作物市场的性质来分析农业保险市场的性质[1](P117-125)。事实上,国内许多学者也借用这种方法对农业保险市场进行研究,但也有一些学者把眼光放在农业保险这一市场上,专门来分析农业保险产品的供给曲线。李明贤和黄亚林就从农业保险市场出发,直接建立了农业保险供给函数,并以此为基础推导出农业保险供给曲线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斜率不足45度的曲线[2]。但是,上述各种农业保险供给曲线成立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农业保险行业是完全竞争的,而农业保险市场的现实却是在某一地区常常只有少数甚至一个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难以满足这一前提。孙香玉认为,农业保险市场是非竞争性的,并且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还有一个很宽的规模报酬不变阶段[3]。段胜和刘阳认为,我国的保险市场处于从偏寡头垄断结构市场向偏竞争结构市场的演化阶段,并用边际私人成本代表保险公司农业保险的供给曲线,对农业保险市场失灵进行了经济学的解释[4]。……
登录APP查看全文
